「不要走了!」深夜3點多,我竟然在空中穿梭。不,形容得正確點的話,我是在一座座矮樓的樓頂上穿插。我沒有辨法,只可以跟著後面走,因為在我前面,離我幾十米的那個混蛋,偷了我爸的東西。幸好這晚月光夠亮,烏雲亦不厚,勉強能使我看到小偷的身影。!這小偷走得也太快了吧,好像隨便找個屋頂都跳得過。莫非這是有預謀的爆竊?連逃走的路也一早計劃好。我隨著小偷,跳過幾座尖斜的屋蓋,小心翼翼,終於,身影停止再跑動。我們就各自站在面對面的天台對峙著。「你別再走了,快把東西還給我。」我叫。之後,有一個大大的黑影遮蓋著我們,並傳來直昇機扇葉轉動的聲音,屋頂上刮起強風,差不多把我身上的汗水都吹乾。這個身影一跳,高高的,跳上由直昇機門伸展出來的繩梯,一步一步往上爬。我唯有目送直昇機飛遠,直到它消失在空中;而我心情跌到最低點,只好回家點算損失。我問爸:「究竟小偷偷了些甚麼呢,非要我搶回來不一可?」爸回答:「是張Charlie Parker的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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