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偷與生存

翌日中午,一個戴卡其色鴨嘴帽的青年在坐在黃大仙的某間茶餐廳中狼吞虎嚥,不顧儀態地啃著炸雞脾,滿口肥油。

絕沒有人會想到,這個大咧咧的青年昨晚在東京間接殺了三十個地下勢力的惡人,然後再「轟隆」一聲炸了一座別墅,還大搖大擺坐上飛機來到香港。

「始終都喺呢間茶記嘅炸脾最香口。」

沒錯,這個人正是阿墳。





他摸一摸自己的後腦,怎麼昨晚一到十二點,腦袋產生莫名其妙地刺痛呢?這種感覺好像一個鎖快被解開,但又始終拆解不了似的,真奇怪。

當阿墳吐出最後一根雞骨之際,一個賊眉賊眼的男人從遠處往餐廳大門外走,中途在一個帶著三歲男孩的年輕媽媽身邊經過,伸手從後者的手袋一探。然後,他手上竟然便多出一個紅色的長銀包。

「低級。」阿墳不屑地瞄著這個男人,漫不經心地吐出這句話。

他閒庭信步,走到收銀處付錢,與這個男人一度共肩而行。回來的時候,那個長銀包赫然到了他手上,宛若變魔術一樣。

「小姐,你頭先喺唔喺跌咗銀包?」阿墳微微一笑,將銀包遞向真正主人。





年輕媽媽接過這個失而復得的銀包,連忙向阿墳道謝。

阿墳從年輕媽媽身前的碟上撿起一條薯條,沾一沾茄汁,喜滋滋地咬在嘴中。

「唔洗客氣,我一向唔做義務工作。呢條薯條就當喺酬金咯!嘿嘿!」他摸一摸男孩的頭,沒頭沒腦地說道。

有家人,真幸福啊,他心裡暗忖。

「小朋友,你叫咩名?」





「嘿,英雄喺唔會講自己個名!」男孩奶聲奶氣昂首說道。



**************

二十年前,黃大仙橫頭磡。

一個年紀約七歲的男孩叉著腰瞪著身前另一個的男孩。

「細路,我叫陳一,你叫咩名?以後叫我一哥!」

男孩擦一擦眼淚鼻涕,摸一摸自己的後腦:「英、英雄喺唔會講自己個名!」

他的話惹得陳一抱腹大笑。這個稱自己為英雄的五歲男孩正是阿墳。 





一場無情的大火使阿墳變成孤兒。在流離失所之際,他在火場外被一個酒槽鼻老人拐回來收養,成為自己第二個徒弟,將一切傾囊相授。

這個酒糟鼻的老人看似不修邊幅,沒有知道他真正來曆,據說是一個隱退的僱傭兵。

曾幾何時,他心狠心辣,殺人如麻,一年間都數不清收割了幾多條人命。

因此,阿墳在往後的十幾年中,跟著老人和陳一到處遊歷,不但學識了各國語言、武術、冷熱兵器的運用、天衣無縫的易容,最後甚至青出於藍,隱約間成為三人之中實力最強的高手。

他最擅長的是「偷」。

阿墳最記得,老人跟他上的第一課,是「生存」。

要滿足生存的條件,其實不難,只要有食物、水、氧氣,基本上已經不成問題。然而,除了以上三樣必需品外,生存其實還受外在因素影響,這些不確定的因素謂之「危機」。





當年,阿墳只有六歲。老人把身無分文的他丟在泰國曼谷的鬧市中,讓他自行想辦法生存一個星期,生死勿論。

對一個只有六歲的小孩來說,生和死這兩個遙不可及。他只知道接下來的一個星期肯定要捱餓了。 

在這一個星期間,阿墳走過大街小巷,見盡人生百態,視覺和心理均受大莫大衝擊。聯群結隊得惡霸欺男霸女、衣衫襤褸的窮人為了生存掙扎求存、毒販毒癮發作,抽搐至暴斃、黑市拳手為錢被人活生生打死、還有比佢長幾歲的皺妓濃妝豔抹,在街上接客。

在頭兩天,他試過咬緊牙關,忍受肚餓。

第三天開始,他決定行乞,可是依舊捱餓,只能在街邊執垃圾充饑。 

第六天起,他終於改變了。

兩個星期過去了,阿墳衣衫襤褸地坐在街頭,狼吞虎嚥地啃著雞脾。當老人接回他的時候,簡單地問他學到甚麼。

阿墳目光堅定地望向老人:「偷。」





老人俯下腰,和藹地摸摸他的臉蛋:「無錯,你上完第一堂囉。」

語畢,他將一頂鴨嘴帽戴在阿墳頭上,指這是他第一課的禮物。阿墳摸一摸頭上的帽,似懂非懂地點頭。

傳說,上帝創造世界用了六天。同樣,六天的時間也改變了阿墳的一生。當一個人遭逢刻骨銘心的巨變,便會不自覺地改變自己,令自己更能夠適應世界,在社會立足。

適者生存,汰弱留強,「偷」是為了生存而生的手段。

這是本能。

茶餐廳內。

「哦?英雄?你要加油咯!」





阿墳說出這句話時,眼神一𣊬間變得清冷黯淡,然後又回復朝氣,可是誰也沒有發現。

直至阿墳離開茶餐廳,這對母子也不曾知道他們曾經跟一個當今世上的強悍的神偷對話。

阿墳易容成為一個四眼高中生,一直散步至黃大仙廟。他停下來,然後進去做了一件事。

求籤。

阿墳一邊求籤,一邊喃喃自語。

一旁的婦人偷聽到他的話,詫異地打量他,像看怪人一般似的。

她心裡暗忖:「宜家啲後生仔真喺讀書讀壞腦,有人咁求籤咩?居然連擲杯都唔識!」

「刁那咪......刁那咪......俾支好籤我.......刁你個那咪!」阿墳合著眼,一臉虔誠地說道。

終於,一支籤從籤筒跌出來,掉在地上。 

中下籤。

阿墳撿起這支下籤,緩緩站起來,朝案上的神佛瞪了一眼,大罵一聲「刁那咪!」,才悻悻然轉身離開。

阿墳走到解籤老人面前坐下來,將手上的籤遞交老人。

「後生仔想問咩?愛情?」解籤老人看也懶得看,低頭問道。

「六十號善信送上一粒藍眼珠添香油,順便問『前程』。」阿墳露齒一笑,把一個掌心大小的黑色絨袋丟在檯上,輕輕推向後者身前。 

絨袋內正是昨晚在拍賣會出現的天價藍寶石!

「六十號?喺佢?!」老人瞳孔一縮,老邁的身軀猛地一震。

老人聞言猛地一震,抬頭端詳面前這個看似呆頭呆腦的高中生,同時把檯上的絨袋迅速收在袖裡。 然而,這個年青人看似晃頭晃腦,眼神卻冰冷深遂,他怎也看不透。而且,在後者的笑容背後,他竟然感受到莫名的壓迫感。

「咳,檢查過善信嘅香油妥當之後,你就會收到『神明』嘅祝福。」

「哩到有一張籤文,一定要由善信『親身』去化解。」老人打一張對摺的粉紅色籤文放到阿墳面前。

「客人指明要閣下。」老人再低聲補充一句。

「哦?」阿墳凝神直視老人,語調卻沒有多少起伏。

阿墳眉頭一皺,心裡暗地思忖。

怪了,竟然有怪客要求我去完成任務?不是一向不問過程,只計結果嗎?

他隨手把「籤文」放在恤衫的胸口袋中,轉身輕鬆離去,留下一臉冷漠的解籤老人。

老人看著阿墳漸漸遠去的背影,一道冷汗沿額上的皺紋滑落,滴在手背上。

他內心悄悄給這個「六十號」兩句評價,「可怕」、「不能為敵」。

事實上,這個老人不是甚麼解籤佬,而是地下情報組織的人。這個組織分佈世界各地,從不過問客人的身份,亦不會過問任務背後的原因。哪管你是殺人還是偷竊,總之你付得起相對的價錢,組織的大門便為你而開。

阿墳不屬於這個組織,是一個自由人,喜歡接任務就會接。當然,某部份任務如果觸及他的「底線」,他都會一概推卻。他之所以會被組織重視,原因相當簡單......

六十號:任務完成率100%

只要是他接下的任務,他從未試過失手,百發百中。

阿墳一離開黃大仙廟後,便打開「籤文」。 

「930,2300
灣仔會議展覽中心;
俄羅斯外交官;
情報。 
$1,000,000 」

讀完這張「籤文」後,阿墳把之相反方向對摺,輕輕磨了兩下,紙團冒出淡淡的煙,最後成為一堆粉末,散落在地上。

九月三十號?

情報?

有甚麼外交情報需要用上千萬去偷?而且,客人竟然還指名要自己完成,目的到底是?

不知怎地,阿墳有種預感此行應該沒有想像的那麼輕鬆,還是添置一兩把趁手的「玩具」傍身好了。

無論如何,還有大半個月時間,可以先好好享受一下,他把這個任務的疑問撇到一旁罷了。

如是者,這幾天阿墳一直躲在山頂的大宅中,每晚都坐在泳池邊嘆美酒,跟幾個在蘭桂芳認識的女生即興回家玩池畔派對,酒池肉林,然後再大被同眠,瘋狂「啪啪啪」,肉體橫陳。

所以這幾個女生算阿墳的朋友囉?

不。阿墳認為,如果神偷擁有親近的朋友,就不再是神偷。

心一旦被人偷走了,還敢說自己是神偷嗎?

不。阿墳絕不同意。

所以,她們就跟占士邦的邦女郎一樣,每集都換角色,上床前大家是情人或者「另類意義」上的戰友。一覺醒來就完場了,下集再換另一個「邦女郎」跟大家見面。

這是阿墳作為神偷的處世哲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