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冇搞錯!我畀咗成千蚊人情去飲,竟然九道菜全部都係橙(實體書已出版,感謝各位支持): 第七章第六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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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砵!」的士司機發出警告,但老母無法駕馭暴走鞋,看來是無法避開的了。
我心內暗爽,自以為大計將成,高興地吐出一句:「掂呀!我嘅奸計……」然而我的話還未說完,另一道強光卻從我的另一邊眼角傳來,我心知不妙,回頭一看之際,那道光線早已化作強力的激光一般,向我疾衝過來。
「砰!」我被不知從何而來的另一輛車子撞飛到遠處,頭部重創,倒臥在血泊中。我動彈不得,一陣暈眩感襲向我,劇痛同時貫穿我的全身。我整個人馬上變得混亂起來,但我仍沒有放棄思考,因為只要不放棄,就還有機會,我剛才正是這樣勸正義哥的。
可是,我實在不明白,事情怎會這樣?
我的計劃應該是天衣無縫啊?
為什麼被車子撞倒的不是賤老母,反而是我?
我不甘心!我實在不甘心死在這裏,於是無視身上的痛楚及重傷,用盡力全身的力氣,側過身子來一看,竟看到那老母安然無恙地站在丈夫的車子旁。
那可惡的的士狗,竟然在最後一刻把車子剎停了,而那突然逆向駛來並把我撞飛的,正是父親的車子。
到此刻我才終於明白老母最初被我高速拋離的原因,並不是因為我走得太快,而是她走回頭找丈夫求助,請他駕車一同前來。
我實在太失策了!我錯在太過自信,認為自己踏着滾軸溜冰鞋就一定能勝過賤老母,卻忘記了她還有丈夫幫忙。那名可惡的父親,最終還是為了利益,跟那賤老母裏應外合,正正跟早幾年的「港中經濟抗戰」一模一樣,真是諷刺啊……
他們二人站在我面前,為成功擊敗我而高興莫名,因為他們將省下一半「訟費」,而且那「上訴」的「訟費」原價可是一……
算了,事到如今,錢已經對我不再重要了……
我含淚躺在地上,淚水跟我的鮮血結合,完完全全地包圍着我赤裸的身體。
正義哥,對不起,我救不了你,我最終還是敗給那臭老母。
第二次了,我還是無法把同伴從「審判之間」救出……
對不起。
對不起……
在失去知覺前,我輕撫着正義哥留給我的西裝外套,作為最後的安慰。摸着摸着,我察覺到外套袋內還殘留着叔父的「護身符」。
「呸!呢個係乜鬼護身符呀?根本幫唔到我哋……」我在內心如此暗罵,而在同一時間,眼前的畫面逐漸變得愈來愈白、愈光愈光、很白很白、很光很光……
原來,人在臨死前看到的畫面,竟然是如此光明耀眼……
(黃靖儀篇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