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完傳菜那份工後,大概是九月份了吧。
終於挨到開學了。
讀的是IVE的IT高級文憑課程,我當呢個兩年制課程,是一次順便的逃避。
逃避壓力,逃避返工時厭倦的一成不變。
亦算是一次難能可貴的放鬆。
之後的,都是返學的事,玩下,讀下,識下朋友,
整個返學時間,都是這麼普通,平常,唯一例外的是,上堂時偶爾會收到沙展電話,話黎“探”我,所以立即要出去見佢一面之類。
而且,想不到沙展主任他們是真的在做事的,印象中都有五六次,大約凌晨兩三點左右,他們真的夜媽媽出動,走來我屋企拍門,為的就是確保我有遵守到監管令第九條,必須在11點後前回家,留在家中。
可是試下想象呢,睡得正香,發著美夢的時候。電話鈴聲一響,拿起一看。
屌,凌晨兩點邊個打黎啊?




然後再望一望個來電顯示,哇屌,係沙展主任佢哋!
跟住即刻接起電話:「Good,Good evening sir。」
「出黎啦。」

簡簡單單一句,即使在家中,我都要逼住走去,開門應酬。
「good evening sir。」
「呢排點嘛?」
「同sir報。。。讀書還可以,而且我每日都有早返屋企嫁。」
「我知道,所以我先黎確認咋嘛,無其他嘢了嘛?」
「yes sir,同sir報,無其他事報了。」




「嗯,咁你繼續訓啦,我哋仲要去下一家,訓吧衰仔。」
「Thank you sir,姚主任再見,陳沙展再見。」
我就這樣目送他們離開,然後產生一種錯覺,一種好似被人收緊陀地嘅感覺。
監管令,就是這樣的。
給予你一半的自由,然後話俾你聽,呢幾條規矩你一衰,無情講,即出渦輪Recall你。
所以每逢同學食飯,接著唱k時,我都要講個大話,話屋企有事,早啲回家。
所以每次電話一響,我第一時間諗嘅,唔係邊個約我有節目,而是擔心沙展主任的電話是否會出現在屏幕上。
亦因此每逢放假,我都要逼住打個電話,報下行程。
被約束的自由,還算是自由嗎?
這種吊著頸仲抖到氣嘅滋味,足足維持了十個月。




擔驚受怕的心情,讓每次我返學時遇到的開心,每次和朋友相處時的喜悅,都減了一半。
身處在恐懼中的感覺,好似分分鐘行錯一步,那個地獄就會重新出現在我眼前般。
咁大嗰仔,第一次,我嘗到了活在恐懼之中的生活。
為何住在文明香港,我都會有啲咁嘅感覺呢?
我開始,有啲不忿,
開始覺得好無奈,甚至乎開始,我覺得好嬲。
點解出黎之後,我仲要擔心咁多,害怕咁多呢?
抱著呢層不快的陰霾,終於,又一個五月四日。
監管令守完了。
就如我一年前所講的說話,我絕對不會Recall,絕對不會返去。
我理所當然地做到了,卻意外地,我不是太過開心。
這一年,我不知說了多少個大話,隱瞞了多少次,自己有案底的事實。
我呃的,都是我想識的人,我瞞的,都是不想讓他對我失望的人。
原來謊言,真的會讓人變得虛偽。
那一年,我變得好討厭自己,好憎做唔到真實嘅自己。




我變得不會享受開心,不會享受與其他新朋友相處時所嘗到的喜悅。

好多時候,我變得學會了假笑,陪笑。帶上了一張面具,假裝著自己和其他人一樣,是個正常人。
有陣時難得玩得慶起,但個心都會突然心諗:啊,如果我宜家同你講,我有案底,而且仲會衰得咁on9,你仲會開開心心,如常地同我嘻嘻哈哈,胡鬧一頓嗎?
還是會對我露出失望的眼神,然後疏遠我,鄙視我,最後更斷開與我的緣?
當你知道,真正的我是如此不堪時,你還會待我如初嗎?
那時候,我覺得所有人都會是後者。
我不信任自己,亦都不信任其他人。
好諷刺啊。
明明抬起了胸膛,以為乜債都還曬地走出沙咀,誰知到頭來什麼大志,許下的願望,都輸咗俾呢刻嘅自卑和恐懼。
明明,我已經不再是那種人了。
明明,我已經決定了。
但我就是怕了。
我怕我再有啲咩嘢事,下一次的犯事又會再判我入去沙咀。
我怕自己會再有這麼的一天。




亦因此,在守完監管令後的日子,我都未算走得出呢個陰影。
不過幸好,那時還在讀書,忙著project考試,這些陰影都可以暫時放下。
只是越近畢業,又有些不同的困擾冒了出來了。
和其他年輕人一樣,那個困擾就是,自己的未來,應該點走呢?
點解,好似每個人一畢業,每個新鮮人搵嘅工,最終目的都是為咗實現置業,買車買樓之類。
就好似,如果我都唔緊做,就會被人拋離變得無人要一般。
雖然我都有好不容易重拾起的目標,但要實現的話,似乎不能一步登天。
我開始發覺,似乎所有人最後追求的,都只是同一樣嘢而已。就係有一個自己可以住的地方。
但偏偏,在香港,要擁有一個自己的地方,所需的金額與難度,你和我都一定相當清楚。
明明是簡單的東西,卻是最難擁有的。
明明是理所當然,卻變得難能登天。
就好似你宜家唔返工,唔競爭,二十年後的你就會流離失所一樣。
當然,呢一層,真的諗遠咗了。
經歷過沙咀的我,一早知道,只有在監獄,你才會預知到未來。
但活在自由世界的話,未來,就不會一定是一定的。




縱使一片迷茫,充滿變數,但我呢個年紀,就是要摸索,就是要冒險,就是要嘗試吧?
所以臨近畢業,我終於下定了決心。
一於走得自由啲。
亦因此,心裡的陰影又趁機重新浮上心頭了。哈哈。
而之後的事,你哋都知啦。
靠著寫故,總算,我走出這片陰影了。
亦因為呢個故事,呢本書,我更加認識了很多很多我意想不到的人,了解了更加多有意思的東西。
甚至連立法會議員都聯絡了我,想我幫忙爭取“囚權”。
囚權,就是囚犯應有的權利。
明白事理,有基本常識的人都知,香港是講人權的,若然唔講人權,那麼所有的法律都只是白紙一張。
亦因為有法律,所以香港才會是我們熱愛的香港,因為講求人權的香港法律,的確保障了我們很多的自由。
但當然,若然犯法的話,法律的力量就會奪取你人身自由。
但這不代表可以奪走你的生命自由。

暴力是錯的。




羞辱,辱罵是不該的。
甚至折磨,更加是殘酷的。

但這一切,都會發生在沙咀入面。

原來沙咀,錯得很離譜呢。

“面對不對的事,就要反抗力拒之,否則它便會蠶食你所認知的對,最後是非顛倒,人面全非”

我好開心,原來出面竟有人會關心我哋呢群階下囚,有人還會堅持,誓守世上的良知。

或許,年輕的我們,都曾有日想象自己可以改變個世界,讓其更加美好吧?

我都好想盡自己一份力,讓這大嶼山的一處黑暗,從此消失。

然後,

在各方面都好似要起飛,重新開始的時候,

媽媽佢中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