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他我。〉
 
抗爭需要一個平台,喺鎂光燈下受盡其他人輕蔑嘅目光同恥笑。咁就寫出嚟啦!冇嘢比用自己最拙劣嘅方式更能展示自己嘅卑劣。
 
文字啊!喺呢時代係何等廉價嘅事。成千上萬嘅一般人喺社交平台上隨便寫啲有謂無謂嘅嘢,就有成千上萬嘅一般人和應。佢哋認為自己係明星,係主角,盡可能將自我膨脹。
 
啱!你講得啱。我喺呢到寫文純粹係自私嘅行為,就好似無數人upload到網上嘅selfie一樣。每一樣upload嘅嘢,都好似同其他人講「我係獨一無二嘅」、「我係主角」,「所有人都要見到我」。
 
人哋自拍,腳下卻踏住別人嘅影子。人渴望獨立,渴望與眾唔同,但係貌似互相獨立嘅個體,又喺社會群體中互相影響住。事實上,人只係一群自以為滑稽嘅小丑,到處光榮噉彰顯自己嘅拙劣。
 




如果有一個生有尾或者翼嘅人,佢嘅生活作息或者有研究價值。一般人呢?咪又係每日營營役役噉工作讀書,咪又係吃喝玩樂,咪又係表裡不一,有咩特別嘅地方?
 
人都有向外展示嘅個性,將自己放喺鎂光燈下同其他人分享。各塊碎片黏合成絕美嘅虛惘,或者就係眾人所盼望嘅烏托邦。
 
一切,一切,都不過係種呻吟!惡意嘅呻吟!具目嘅性嘅呻吟!佢哋將內心正面或者負面嘅情感宣洩,渴望得到其他人嘅認同和關切,只有呢樣嘢先能夠得到所缺乏嘅愛同體驗自我嘅獨特性。
 
可悲呀!人總係難對自我有完整嘅覺察,亦好難作出改變。縱使扮到唔在乎,都無可避免會因為讚好數、訂閱數、觀看次數、留言等等,一時鬥志激昂,一時絕望頹喪,一時惘然若失。
 
我就係咁樣嘅人。我對自己唔了解,甚至可以話係毫無認識,但又霸佔住呢個軀殼。尋找自我係幾咁困難嘅事呀!呢個係苦惱一生嘅課題。
 




都係做返一般人啦!就好似每日瞓喺床上𢯎肚腩同玩手機嘅人,除咗俾梁啟超斥為旁觀者之外,應該係件美事。
 
佢哋係活躍嘅平凡革命者,認為任何事都喺平均而可理解嘅狀態。佢哋天資過人、特立獨行、黑白分明,鍾意用「我肯定」、「我覺得」、「我認為」發言。佢哋經常以主觀嘅感受做判斷,一切喺佢哋口中都變得簡單而理所當然。
 
佢哋充滿住好奇心,有極高求知意慾,追求新鮮感,囫圇吞棗噉閱讀各大小娛樂新聞、電視採訪節目、影片網站、社交平台、通訊軟體訊息、玩遊戲,只要係同自身無關嘅瑣碎事都一清二楚。佢哋全神貫注喺外在世界,但對任何事都漠不關心、隨波逐流,只會做唔用腦同唔嘥精神嘅無謂嘢打發時間。
 
可憐呀!人係卑劣而矛盾嘅。一方面又想展示自我,體驗獨特性,感覺愛;一方面又怕與眾不同,追求平衡,怕受批評。講到尾,最容易為人忽略嘅係不論邊種想法,「我」都係建立喺別人嘅認同同睇法之下。
 
唉……喺社會生存,無可避免會同其他人交往,互相影響,建立自我身份同自我認同,呢個係人生嘅階梯。但同時人又喺交往中迷失自我,惘然惆悵。到底人要點樣先可能搵到自我?
 




我係愚蠢嘅人,實在唔能喺混雜嘅社交中搵到屬於「我」嘅部分,所以就只好將自我封閉,先將唔屬於「我」嘅部分除去,雕出大衛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