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猶疑了一下,然後再沒有猶疑了,我決定賣了我的愛。這裡流傳著一個傳說,當愛一個人愛到極致時,愛神便會出現,把您的愛收走。
 
  踏入社會前兩年,我遇到了一生中最愛,這是我擅自以為的,因為在當時戀愛經歷中,我最愛的是她,也不肯定以後會唔會出現我更愛的人。然後兩年後,我失戀了,我哭得死去活來,哭是因為投放了過多感情,但卻不是「一分耕耘,一分收獲」,然後又察覺了自己即將踏入社會,感覺已經沒有遇到真愛的機會。
 
  我不停的思考,到底是那裡出錯了,是不是我偷偷的跟其他女生聊天,或者是我有點無理取鬧,又或者是我們根本不適合,結果我想了半天,我始終想不出一個能夠說服我的答案。
 
  那一次的戀愛發生在我十八歲的時候,也是我的初戀,此前我的人生願望就是「神啊,我希望能夠全心全意愛一個人。」,直到現在我仍然相信,人活著的最終目標就是找尋愛,所以我大概許錯願了,應該是我許得不夠準確,「神啊,我希望能夠全心全意愛一個人,也希望有人能夠全心全意的愛我。」,這樣或許會好些。而愛神的出現證明我許了一個自私的願望,我的願意大概只是為了滿足我對愛人那未知的慾望,然而卻愛到了極致。
 
  愛神出現的那一夜,是我失戀的第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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