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認真咩?」我問佢。

佢冇講嘢,淨係扤咗扤頭。

睇嚟佢係認真架。

「你想唔想拎嚟睇下?」佢將提親信推到我面前:「你想睇嘅話就自己拎起嚟睇啦。」

講就講話係信,但事實上只係一張紅色紙,而上面啲字係用黑Marker筆寫嘅。





我反轉張紙,上面密密麻麻嘅都係用黑Marker筆寫嘅字。

雖然啲字密密麻麻,但係有樣嘢真係不得不說嘅就係佢啲字跡。

唔知大家有冇聽過「少女字體」呢樣嘢,即係會將啲筆劃整到圓碌碌嗰隻字體。

想像唔到唔緊要,總之啲字就係好撚得意啦。

我用咗少少去睇曬佢寫嘅,但我唯一得到嘅信息係…





佢好撚鍾意我。

簡單啲嚟講,呢封係一封單純嘅情信。

我擺低封信:「我想…」

我諗住講嘢,但係比佢打斷咗。

「你想唔想,你直接講就得。」佢點煙。





「我想。」

大佬啊,無啦啦咩都唔洗做就娶個老婆返屋企,邊個唔想?

「但係我未見過佢,都唔識佢架喎。」我補充。

「我知啊,但我冇嘢要講。」

我嘆氣:「你又係佢謎題嘅一部分?」

「係,雖然我唔知佢想做咩,但都照配合佢啦。」

「咁我哋走喇,反正你都冇嘢講。」我起身。

「喂,最後一句。」





我走到門口:「請講。」

「無論到時你查成點都要嚟,如果唔係就一槍打爆你個頭!」

佢要搵我唔難,我亦都相信佢做得出。

「知喇,走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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