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獄一定是個熟悉的場景。

為什麼人需要故事?

寫小說、拍電影、以前定時定候播放的連續劇。

如果只是單純把故事背後的理念完完整整說出來,人不會有任何感動。

最好的朋友死在他懷裡。





手裡的鎖匙是不辭而別的戀人留下。

父母從沒正視過他一眼。

那些照片。

我們透過各種各樣場景獲得共鳴,得到無法直接用言語表達的感受。

愛、信任、友誼,和回憶。





寂寞、背叛、哀傷,和破滅。

我相信生命就像一個故事,難以理解背後真正的意義,需經歷整趟人生,方能領略。

所以地獄必然是個熟悉的場景。

經歷過整趟人生後,從裡面揀選一個最可怕、厭惡、最令人恐懼的記憶來進行審判。

專屬我的地獄,將是鋪著重覆菱形圖案的棕色地氈,四周仍然擺著名貴的傢俬和裝飾物,名設計師出品的皮沙發、歷史久遠的古董鏡、封塵的三角鋼琴、花瓶、巨大的抽象畫⋯⋯





所有熟悉不熟悉的人,不斷重演著那日發生的事。

從那日開始,我知道人的身體存在一個不為人知的器官,連結著數十萬條知覺神經,當我握著門柄,慢慢聽它轉動的聲音,那在心口某處的器官,隨那門掩逐漸打開而壞死,所以才會覺疼痛,位於心臟和肺部夾縫的深處,我肯定它正快速腐爛萎縮流血。

門後有很多人叫,有很多人和人說話、笑的聲音。

一隻手從身後伸過來,握住我握門柄的手,阻止我打開面前的門。

我回過頭來,她的臉在黑暗中若隱若現,窗外天空的雲慢慢移開,透過微弱月光折射,終於認出是養母。

然而地獄裡該沒有任何人阻止我打開那扇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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