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員很落力地介紹和推銷,口裏說儘管試試玩沒關係,卻不停提及即場購買的話,不但有大折扣,還有豪華禮品包和升級配件,售完即止,優惠一去不返,叫我們要好好把握。

我想...如果我的成績沒那麼爛的話,應該有人會願意給我買...

算了,試玩完才算,我其實也沒有那麼想要。

豪華禮品包內有一枚「包羅萬有」的遊戲光碟,就是內含十來種不同類型遊戲,有格鬥、解謎、砌方塊、撿寶石等,每種遊戲都挺簡單和粗略,但勝在類型多,很適合一大班朋友一起玩。

我問阿逸想玩什麼,他說無所謂。那些卡通人物很可愛,看看也值得。





那就選格鬥吧,我選了一頭豬,他選了一隻熊。

一分鐘便把他打倒了。超輕鬆。

然後是冒險、最快和撿得最多寶石者便算贏。我們操控的角色一同出現在螢光幕上。「我」推倒了「他」,搶先拿了幾顆、「他」追上來的時候踢了「他」一腳,所以接下來的那些都由「我」撿走。「他」想反擊,但「我」輕易地躲開了...

因此結局是100比3—我有100顆,他只得3顆。

他搖頭嘆了口氣,說自己都要三十歲:「年紀大了...還怎麼跟妳這種青春少艾比?」身體的反應當然差一截,不然玩運動、玩電競、甚至有效地學習怎麼都會限制在十來歲這個階段?二十多、接近三十歲的運動員都臨近退役了。





我覺得他這樣說很有道理,也第一次看到這麼謙虛的他。一直以來他都自信得有點臭屁,雖然他是有真材實力,但有時仍難免有點討厭;加上要一個男人「認老」很不容易。爸爸總是讚自己「還很年輕」,無論是智力還是體能絕不比手下們和我差:「只是現在的科技太新,我又沒時間學罷了。」道理大條地把要做的事、搞不來的東西推給別人。

我也明白自己玩遊戲的能力和反應比一般人都快,剛才那兩種遊戲確是對阿逸有點不公平...我自問從沒什麼事情和技能勝過他,唯有玩遊戲機。

那我接下來就選個比較用腦力的遊戲吧。

就是解謎—把三個相同的水果連成一線便會消失,方塊堆到框框最高者便算輸。

這個遊戲機著重的不只反應,還要思考佈局,因為相同的水果連起來越多,給對手「換成」的「攻擊」也越大,要贏便得用點腦筋,塞死對手。





我對這種遊戲不算擅長,方塊掉下來越多越快,能及時把相同的花款放到一起消失掉已經要夠眼明手快了,還能有策略地堆到一定數量給對手「攻擊」,卻不會弄死自己,是一件困難的事。「攻擊」就是對方存下來的方塊變成石頭的數量,而石頭只能靠消失的方塊連帶消滅掉,很多時候一散落開來,就會掉到沒法連結起來的方塊處,然後便不斷堆高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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