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逸入醫院前叫我努力點...」我很後悔沒聽他的話,因為自己頑皮搞成他這樣。要是沒有完成他的吩咐,自覺得很對不起他!

爸爸看到我眼淚一直在流,很不忍心:「看妳的手也在流血了...」叫我就不要抄了,遊戲機也不上鎖了,但我都沒理會。他不提我還不知道手原來割了一道不怎麼深的傷口,是有點痛,血也在流,可是這點小傷跟阿逸的比起來算得上什麼?那晚我抄到凌晨十二點半,生字也記住了一大半,可謂我人生中最努力唸書的一刻。

阿逸看到我的成果,當然很滿意。我也打從心裏開心起來。

自此之後,即使我對阿逸總有點反叛,卻不會大鬧脾氣、全力抵抗。有時他唸完我,我會頂頂嘴,最後還是聽他的話;有時他唸完我便算了。我們總會有人讓步,或者找到互相妥協的辦法。跟爸爸還會真吵架,吵到他一句:「丟妳到外國算了!」跟阿逸「吵」完,半天後又沒事了。

看著這些人扮的卡通人物,我跟他都回憶起這件事,相視而笑。





「要不要給妳去贏個毛娃娃?」他指著攤位上的一面牆,打贏工作人員的話可以得到的戰利品,也是試玩推廣的一種。

我覺得笑話:「不是我給你贏才對嗎?」記得他遊戲機從來沒贏過我,就連那些很舊、很單調的遊戲也沒有,唯有賽車遊戲能跟我爭爭,可是那不是在欺負一個沒學過駕駛的小朋友嗎?

我叫他看我的。雖然這個是我小學時玩的遊戲,現在推出了復刻版,但我還是相當有信心。因為是我喜愛的卡通人物,遊戲版還是畫得一樣精緻和色彩艷麗,所以我以前也老是在玩,非常精通。

他拉住我,笑了笑:「這麼簡單的遊戲太小看妳吧?」這個遊戲是設計給小學生,很可愛吸睛卻不怎麼有難度,就是打打壞蛋、找些寶物。「要玩該玩那個。」他指著會場另一邊,跟這個一樣大規模的攤位。

我朝著他指的方向望去,是「飛天之夢」的攤位。





這家廠商很「年青」,才成立了五年左右,靠一個很簡單的手機遊戲起家,憑著搞笑的畫功、簡單易上手的玩法和在社交平台推廣,掀起過一鼓熱潮,因而打響了知名度;及後的發展挺平穩一般,主要都是推出手機遊戲,這兩年也開始擴展到電腦和電視遊戲。

它的遊戲我也玩過一些,不太有什麼感覺、沒什麼特別,跟其他廠商的差不多;當然比不上遊戲世代,人家始終是老牌大廠商,但以一個新品牌來說,算不錯了。有些我也玩上幾個月才生厭。

最近它很積極拓展電腦遊戲業務,看它捨得租一個這麼大的攤位就知道了,還像大廠商一樣,用主打的商品為佈置主題,結果把這會場分成兩個極端—一邊超可愛甜美,另一邊則刀光劍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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