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9 


跟警察先生發現了軟墊的機關後,兩位記者回到房間。 


「件事...... 好似越來越複雜喎。」Nicole 大字型躺在床上說。 

「唔駛驚。我地一步步黎,有系統咁去推論。 





我地頭先發現到水晶棺入面有一個懷疑機關,但果個究竟係咪真係殺死 Vincy 嘅機關,我地暫時無辦法肯定,要等鑑證科檢驗到入面真係有毒氣,先能夠確定。但目前,呢個的確係最有可能嘅解釋。 

咁我地就假設,真係有人用毒氣吹滿水晶棺入面嘅軟墊,等生前喪禮最後一個環節,Vincy 訓落去,毒氣就噴滿水晶棺,喺全世界面前毒死 Vincy。 

我地假設呢個就係真實發生左嘅情況,咁下一個要問嘅問題就係: 
『究竟係咩人做?點解要喺生前喪禮之上殺 Vincy?』」 


Erica 在白紙上寫上了五個名字。 





『陳校長。 
Amanda。 
Rosemary。 
Aaron。 
鄺牧師。』 


「水晶棺放左喺『永生號』上面,舞台之下嘅房間。要進入呢間房間,將毒氣注入水晶棺軟墊,就一定要有後台通行證。 
所以,最大嫌疑嘅,就係擁有後台通行證嘅呢五個人。」 





Erica 停了下來,然後在紙上加上了『Vincy』的名字。

「諗真啲,應該係六個人先啱。因為第一個要懷疑嘅人,正正就係 Vincy 自己。 
呢一場,會唔會根本就係一場 Vincy 自編自導自演嘅安樂死呢?」 

「唔會吓話?係全世界人面前表演安樂死?會唔會咁爆呀?」 

「而家講緊 Vincy 喎,出晒名前衛,又革命性又反傳統嘅大明星 Vincy 喎。佢有咩唔夠膽做? 

佢生前喪禮都夠膽做啦,同性婚禮又諗住喺生前喪禮之後做,咁照推斷『一條龍』做埋安樂死,三樣社會現時嘅禁忌話題,同一日做齊,都幾合理喎。」 


「嗱!你都講左,生前喪禮之後,Vincy 計劃同 Rosemary 舉行同性婚禮架嘛!咁點會喺生前喪禮之上整死自己呢?」Nicole 反駁。 

「嗯,呢個推論有道理。」Erica 點頭認同。 





「同埋,佢生前喪禮上對全部人親口宣佈,因為佢媽媽陳校長係虔誠既基督教徒,所以只要陳校長一日未死,佢都唔會安樂死。」 


「但係,如果我再大膽咁進一步諗:佢會唔會其實係專登講呢啲說話,製造呢啲假象,去令人相信佢唔會安樂死,繼而嫁禍其他人? 

例如,佢希望香港安樂死合法化,佢有可能為左達到呢個目的,而嫁禍嗰啲反對安樂死嘅人,令人認為係反對安樂死嘅人殺死佢,咁做的話,社會輿論就會因而轉向支持安樂死。」 

Nicole 呆了,聽不明白 Erica 的推論。 

「不過咁又好似太陰謀論嘅,Vincy 性格咁光明磊落,唔似會做呢啲事。所以憑你頭先講嗰兩個 point,即係 Vincy 計劃生前喪禮之後舉行同性婚禮,同佢話過陳校長一日未死,佢都唔會安樂死嘅宣言,我認為呢件案係 Vincy 自編自導自演安樂死嘅機會唔大。」

「如果唔係 Vincy 自己安排嘅安樂死,咁即係有人殺死 Vincy 啦。咁會係邊個呢?」 






「頭先警察先生話,佢初步懷疑鄺牧師同 Vincy 嘅死有關。 

其實,我都覺得鄺牧師好有嫌疑。 

呢件懷疑謀殺案發生嘅『場合』,係一個好重要嘅重點。 

兇手選擇喺『生前喪禮』之上落手,明顯係想喺全香港觀眾目光注視之下進行殺 Vincy,一定唔會只係為咗小事而做,而係有心要引起社會注意。否則,點解唔等生前喪禮完咗之後先殺?Vincy 都已經宣佈話生前喪禮之後就不再公開露面,如果要殺 Vincy,生前喪禮之後殺,會低調得多。可想而知,兇手可能就係想高調。 

我估計,有機會係同近日立法會『安樂死合法化』爭議有關,似係針對『安樂死合法化』爭議嘅一場立場宣示。如果真係咁,成件事就會複雜好多倍。」 

Erica 拿起平板電腦,一邊說,一邊打開社交網站 facebook 中的『鹽光社』群組。 

「如果係有關『安樂死合法化』爭議,咁最有動機殺死 Vincy 嘅嫌疑犯,就一定係鄺彼得牧師。眾所周知,全香港反對安樂死最大力嘅團體,就係『鹽光社』。而『鹽光社』現任主席,就係鄺彼得牧師。 

尋晚老總打電話嚟,話有人可能會喺生前喪禮上搞事。我即刻上網查下,發現發動網民去 Vincy 生前喪禮示威抗議嘅 facebook event 發起人,正正就係『鹽光社』一班教友。 





而我喺個 facebook event page入面,見到有人分享呢一段鄺牧師講道嘅 YouTube 片段。」 

*** 

Erica 在平板電腦中,開啟了一段 YouTube 片段。 

片段是在『鹽光社』會堂拍攝的,影著鄺牧師在講台上講道的情況。片段似乎是從一次講道中剪輯出來的一個小片段,而全段片都沒有影過台下,所以不知道當時有沒有觀眾。 

「各位,香港立法會最近有議員提出一項『不具立法效力的議案』,希望政府及立法會討論有關安樂死之議題。 

對此,本人以及『鹽光社』係堅決反對! 

安樂死,以我睇法,根本同自殺並無分別。
安樂死其實係一種因為病得太痛苦而被醫生認可進行嘅自殺。自殺,唔駛講,聖經係百分之一百唔容許嘅。 





十誡之中,第六誡就係『不可殺人』,而自殺就係殺人。人嘅生命係非常之寶貴,非常神聖。哥林多前書第6章19節:『難道你們不知道,你們的身體就是聖靈的聖所嗎?這聖靈住在你們裡面,是你們從神領受的。你們不屬於自己。』 

我地每一個人嘅生命,都唔係屬於我地自己,而係屬於神,我地只不過係神嘅管家,係神暫時將生命委托俾我地,我地無資格亦無權決定自己生死。約伯記第1章21節:『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 

唯有神有能力賜予生命,同樣唯有神有能力終結生命。安樂死,就係人試圖從神嘅手中奪取權威。申命記第32章39節:『你們如今要知道,我,惟有我是神,在我以外並無別神,我使人死,我使人活,我損傷,我也醫治,並無人能從我手中救出來。』傳道書第8章第8節話:『無人有權力掌管生命,將生命留住,也無人有權力掌管死期。』

除咗聖經上嘅教導,我地用理性都可以知道,安樂死對社會係有害架。 

首先,一旦安樂死合法化,即係法律上認可『殺病人合法化』。咁會對社會產生極壞嘅影響,人對生命價值嘅睇法都會被嚴重扭曲,唔再重視生命,輕言放棄生命。 

第二,安樂死合法化之後,長期病患者會承受『點解你唔選擇安樂死?』嘅無形壓力,尤其是家庭經濟狀況唔好嘅病人。同病魔戰鬥到底嘅想法唔會再得到家人認同及讚賞,反而換來浪費金錢同社會資源嘅無形指責。 

第三,安樂死合法化會令政府減少對長期病患者同末期病人嘅資源分配,唔再資助長期病患者嘅藥物及醫療費用,間接迫長期病患者選擇安樂死。 

第四,係本人最擔心出現嘅『滑坡效應』。一旦安樂死變成合法,容許身體患有不能治療的絕症嘅病人安樂死,先例一開,下一步就會慢慢將可以安樂死嘅資格降低,容許唔係絕症但長期受病痛折磨嘅病人安樂死,之後到無病但年老嘅人安樂死,到精神有問題嘅人可以安樂死,到最後連無痛無痛,只係自殺傾向嘅年青人都可以安樂死。 

支持安樂死嘅人,會覺得以上論點無稽。可惜歷史上新聞上,我地的而且確揾到事實證明安樂死『滑波效應』的確會發生。以下係最近一宗案例: 

[國際新聞][2015年6月28日] 比利時批准健康女子申請安樂死  社會嘩然。 
比利時一名24歲女子蘿拉(Laura),雖然身體健康,但心靈受到不愉快童年影響,從6歲起就有自殺念頭,21歲進入精神病院,嚴重厭世的她向醫生申請安樂死,竟然獲批准,事件引發爭議。 
比利時自2003年將安樂死合法化後,每天平均就有5人安樂死,大多為70到90歲的老年患者,但許多人認為醫生批准年輕又身體健康的蘿拉安樂死,會有「協助自殺」的嫌疑。 

事實證明,安樂死會造成『滑坡效應』並非只是杞人憂天,而係的確會發生。 

所以,安樂死合法化係名符其實嘅『殺人法案』! 
只要呢個『殺人法案』一通過,以後就會有千千萬萬嘅生命被強行『人道毀滅』,亦會有千千萬萬嘅生命因為『唔想生存』而輕率放棄。為咗拯救生命,我哋一定會用盡一切方法,誓死阻止『殺人法案』通過!

我,『鹽光社』鄺彼得牧師,在此向神起誓: 
為咗維護生命嘅神聖價值,我將會一生堅定不移,用盡一切方法,誓死反對香港安樂死合法化! 

如果有一日,安樂死真係不幸地,喺香港變成合法的話, 
我發誓,我,鄺彼得牧師,將會自焚! 
我將會以自焚至死嚟抗議安樂死合法化,絕不與呢個罪惡嘅末世,同流合污!!
」 

***

雖然 Erica 之前經已看過一次這段片段,但聽到鄺牧師以牧師身份,公開發這樣一個毒誓,依然是十分震撼。 
她心想:看來鄺牧師反對安樂死的決心真的非同小可,意志之堅決,可謂驚天地泣鬼神。 

Nicole 看完,目瞪口呆,問:「乜牧師可以自焚自殺架咩?無矛盾咩?反對安樂死,但又自焚?」 

「就係咁,先顯得佢嘅堅決嘛。睇嚟佢真係會誓死捍衛自己嘅信念。」 

Erica 放低手上的平板電腦,繼續推論。 

「因為我地尋晚嘅訪問,Vincy 成為咗香港第一位公開表明支持『安樂死合法化』法案嘅名人,而又因為佢身患絕症,本身遭遇就已經惹人同情,所以成為咗支持『安樂死合法化』最有力嘅代言人。 

你估下,鄺牧師所指嘅『用盡一切方法』阻止安樂死合法化...... 會唔會... 包括殺死代言人?」 

「牧師殺人?!你越講越離譜喎,有無可能呀?」 

「乜牧師唔可以殺人架咩?牧師又唔係聖人,聖人都會犯錯喇。同埋而家都係估下啫,每個嫌疑兇手都推論一下,睇下有無殺人動機嘛。」 

Nicole 聽完這句,認真思考了一會,說: 

「但係 Erica,你以上推論,有一個破綻:如果真係咁做,透過殺咗安樂死嘅代言人嚟反對安樂死,似乎只會做成反效果,令更多人同情 Vincy,繼而支持『安樂死合法化』喎。鄺牧師無理由咁蠢諗唔到呢點架喎。」 

面對 Nicole 的質疑,Erica 又認真思考了一會,答: 

「如果殺人嘅事被揭發就係嘅,但如果件事無被人揭發,所有人都當 Vincy 係普通病死,咁就無問題啦。不過你咁講又有道理嘅。」 

「同埋,會唔會係鄺牧師間接叫人去殺 Vincy,又或者,係有教友因為聽咗鄺牧師嘅講導,自己去設計個機關去殺 Vincy?」 

「如果係咁,咁真係唔知邊個先算係兇手喇。」Erica 苦笑。 


「但其實我有個問題一直想問:既然鄺牧師同『鹽光社』咁反對安樂死同同性戀,咁點解 Vincy 會邀請鄺牧師做生前喪禮嘅主禮牧師,而鄺牧師又會肯應承,仲送埋個水晶棺俾 Vincy? 


「哦,原因好簡單啫,因為陳校長係返『鹽光社』架嘛。你只要上去『鹽光社』個網站,睇下佢地聚會同活動嘅相,就會發現裡面成日都會見到陳校長嘅出現。 
我相信邀請鄺牧師嘅,並唔係 Vincy,而係陳校長。而鄺牧師肯出席,其實係為左俾面陳校長。」 

「竟然係咁?」Nicole 很驚訝自己一直沒有留意這個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