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搭地鐵回家,車內很多情侶,十分擠擁。 

我的鼻子和他的身體很近,我又聞到他的氣味,多麼的熟悉。 

上一次聞他的味道已經是一年前多的冬天,那時候還是同班同學。 

他給我的味道,一輩子也令我記得。 








自從他說我愛你以後,我倆也沒太多話說。 

車廂中的情侶卿卿我我,說笑談情,顯得我們是特別的一對男女,沉沒在沉默之中。 

沒有言說交流,也沒眼神交流,卻也不感到尷尬。 

也許心情太凌亂,又也許心情太平靜,我總覺得沉默是最適合大家的相處。 








回家的車站,在本來應該道別的出口,我問他一句,「你是不是應該送我回家呢?」。 

說這一句話後,我的心跳得強烈;他卻無言的點點頭,把我送回家。 

回到家樓下,我很瀟灑地說了一聲「BIKE~」,他卻很禮貌的說了完整的「BYEBYE」。 

我沒有看他的表情,回頭立刻走進大堂的升降機中。 





升降機中的鏡子照著一個很開心的女人,她放任地笑,沒有儀態,我立刻把自己的笑容停下來,可是,忍笑反而令我更想笑。 







回到家,我又一次沒有洗澡就睡在床上。 

床上的我在想,究竟他這一刻的心情又是怎麼樣? 

我想用手機發短訊給他,不過我覺得女人還是要有矜持,停止了自己的行為。 

我這一晚在等他來訊,不知道他在想什麼,沒有找我。 





原來令一個女孩子開心,是一件多容易的事。





求學的愛情,總是不想公開的。 

學校內外有太多無謂人來評價情人。 

學生,老師,家長。我是內向的人,他是怕媽媽的人,我們決定相愛,卻不會公開。 

自此,我每天中午,也到一間餐廳相遇,共聚。 





感情是我和他之間的事,無必要向別人交代。 



然而,媚來眼去,行為古怪,任何人也能看清楚我們的異樣,結果我們的愛情也是給同學們。 

當然,我們沒有向同學承認關係,就給一切留在曖昧中。





在中學發生的戀愛,大多都是地下戀居多。 

或者可能中學生都害羞,又或者他們都不愛炫耀,或者怕老師家長的壓力。 





我和他的戀情都是地下情,但是在熱戀期間,又怎捨得每日隱藏自己的心情呢? 

我們身邊的人都有眼睛和腦袋,何況我倆本來已經是有默契的朋友,人們自自然也感覺到我們會走在一起了。 

雖然我們否認,但身邊的人也認定,結果我們也不得不承認。




在一次學校旅行,帶相機的同學給我倆拍了一張照片。 

那張照片,我皮膚好黑,他眼睛很細,我的嘴巴十分紅,面頰也是紅,但他有一頭曲髮。 

我覺得他特別有氣質,粗獷和硬朗;當然,我也有自己的氣質。 





我從來不認為我會喜歡這類型的男孩子,但當緣份走進生命,那人任何特徵也有魅力。 






後來我看書,講述什麼叫愛。生物的角度,愛就是一種腦分泌,得到這分泌,見任何事也開心。 

書也指出,朱古力的成份能激發這種分泌。 

我終於明白我為什麼愛上他,可能因為他在聖誕節送了我廿三粒金莎朱古力。











時間也真的壯了我倆的膽。我們由地下情變成公開,經常也在街上手拖手。 

我發覺越是多人的地方越浪漫。世界是多麼的擠迫和討厭,同時,除了他,我的世界一個人也不存在。 

特別在人多的地方,他更加與別不同。 




結果我倆在街上遇見他的媽媽。她很沉默,我倆也很沉默。 

「你女朋友嗎?」,他點頭。 

他的媽媽用眼睛掃瞄我的身體,我感覺十分不舒服。 

我說「我有事辦,先回家了,拜拜姨姨」,我覺得喊姨姨的感覺,極之不自在。 

他媽媽故意擠出微笑,說再見,然後又板起臉。 

我回頭就走了,感覺十分不祥。 






回到家中,他的ICQ沒有上線,他的SMS也沒有回覆。 

我不斷發短訊,他回了一句「明天再說」 

感覺十分不安。






「我媽媽看見你手上有自殘的疤痕,然後把你的網上日記讀了一遍。」他說。 

別人把自己的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這種感覺真難受。 

失去私隱的感受,比被人冤枉更要委屈,我的眼睛立即紅了,我儘量凝滯眼淚在眼眶之中。 

「她不讓我和你繼續一起了」他說;我的淚始終流下來。 

我閉上眼,吞嚥自己的情緒,「就做回一般朋友吧」,我說後拂袖而去。 

他沒有追過來,我想知道他有什麼表情,但我沒有回頭看他一眼。 



或者我應該說「我真心愛你,不想分手」,但當時一刻,尊嚴受挫,委屈在心頭,沒有心機再談情說愛。 

為了保留那一點點自尊,瀟灑走一回,不作挽救。






我們分手了, 於是當回普通的朋友。

或者外人可以拆散我們的關係, 卻不可能拆散我們的默契。


分手了, 我依然一個人在那間餐廳吃飯。 一個人的感覺特別孤獨, 但我始終不希望換過餐廳, 沒什麼原因, 只不習慣。






他可能從別人口中得知, 可能能自己察覺, 他知道我習慣一個人食飯。

某日的中午, 我還是如常的吃飯, 也快要完膳, 他卻坐下來, 問我這位置可坐下嗎。

我點頭, 想微笑, 卻不敢。

我們是普通朋友, 固然可以一起用餐。

以後我們又約定一起渡過午飯時間, 不過, 卻不拖手不親密, 留一刻距離。我們是一般朋友。







然而, 也正如我所說, 人永遠也不能欺騙自己。

那一個晚上, 天色特別黑, 我和他走到一個公園, 坐在一張長椅子。

他說, 可以坐近我一點嗎?我沒回應, 就照他指示辦了。

終於明白為什麼人們都說女人的鎖骨最性感, 因為它不能說謊。

我的呼吸很凌亂, 是心跳的感覺。我什麼也沒有注意, 包括他, 但我卻看見我的鎖骨和心跳的節奏一樣在抖擻。

我努力地深呼吸叫自己冷靜, 鎖骨卻更大波動, 我明白跟本做任何動作也不能停止自己的緊張。


他在說話, 我卻連基本也聽不進耳, 只聽見螅蟀的叫聲和聞到月光的味道, 這個晚上很寧靜。


我突然覺得他的耳朵很感性。他卻說聽到我急速的呼吸。


自從這一晚, 我倆也不管太多閒人雜事, 又再相愛








他有一個偏好,他喜歡天未光便吃早餐。當然,也不是每天也能早起,但他算是一個早睡的人,和我相反。 

他喜歡看足球,有時深夜的比賽看完了,他會約我食早餐,之後一起上學。 

我和他通常也去麥當奴或者肯德基,因為錢不多,只會點一份早餐,兩個人分。其實我的食量不少,不過食得多或少,始終不是一個重點。 

以前我沒有食早餐的習慣,之後我才發覺早餐比午飯和晚飯寫意舒服,吃過了日子過得充實一點。 




他問「究竟咖啡是什麼味道?」,以前我一直未嘗過咖啡,於是我和他分享了人生第一杯咖啡。 

雖然往後的日子,他的的確確離開了我,但我養成了飲咖啡的習慣。







清晨不似得晚上浪漫,但總有一份休閒,十分充實。 

夏天的清晨感覺涼爽;冬天的清晨卻十分寒冷,但寒冷中,有個人在身邊,卻在心裡暖。 



我買過一條頸巾送他,但大部分時間也戴我身上,因為我怕冷,他卻怕熱。 

其實我比他更需要這頸巾,但我始終送他,我喜歡他戴上頸巾的樣子。 

我喜歡他在清晨,站在馬路旁,繞著頸巾,雙手插袋地等我,然後一起吃早餐。 

我通常也會遲到,可能我不習慣早睡早起,又可能我喜歡他等我。 

每次當他見到我,我也急急跑兩三步,不好意思,然後以笑遮醜。 

我說冷,他就會脫下頸巾---他遞我的頸巾,特別暖。





記憶中我買過很多東西送他。 

在那個成長的年代,很多東西我們未試過,最終也嘗試了,也得成長了。 

他開始長出鬍鬚,我買他一把剃刀和一支剃鬚膏。他不想收下,因為他不想剃鬚。 

或者鬍鬚呢,就代表成熟,可能他拒絕長大的過程。奈何東西已經買下,我又不能用,他還是收下了。 






他把剃刀放家中,從來沒有用過。結果某一天,我要他應承我剃鬚。 

他認為這是汗毛,我卻告訴他「鬍鬚又好,汗毛又好,也得把它剷乾淨」 

第二天他的嘴唇旁都紅了,敏感,也多一條血痕。 

他責怪我,我卻笑說「多了一份男人味」。


我問他喜歡我什麼,他說「你的雀斑」;他反問我,我答「像線一樣的眼睛」 

喜歡一個人,自然會喜歡他的缺點。戀愛去得一個地步,我漸漸發覺,比起優點,我更喜歡他的缺點。 

他的缺點很多,有時懦弱,有時衝動,有時過份理性。 

不過他最大的優點是準時。


某一個黃昏,我們又遇見他的媽媽。基本上她一早知道我倆已經復合。 

這次她沒有板起面孔,反而對我微笑。她的微笑有一種特點,每次也會迫使我擠出微笑相對。 

其實看見她有一種不安,但我不得不把笑容擠出來。她的笑是一把刀,我辦法不拿出自己一把刀抵擋。 

可以的話,我寧願她怒目相向。她是一個社工,所以令我一輩子也對社工反感。 




我們三人走了一小段路,她問了我幾個問題,他不敢出聲。 

我也不想回答,大石壓在心口上,我不得不吐幾短句來應酬。 

臨別一刻,她說「和你談幾句,大致上想像到你是什麼女孩,和我意料的很接近」 

我不知道她想像中的女孩是怎樣,我只覺得她的話說很有力量,似是一個深淵。 

後來我學習了一個詞語,叫作「城府」。 

她說「再見,有機會再談」,我說「再見」。 

她說「應該講『再見,Auntie 』」;我照她的要求辦了。 




那一個黃昏,我獨個兒回家,不禁胡思亂想。 

我在思考她的意思,也在思考自己的感受。 

有一種人特別可怕,即使在自己心中,也不敢承認我討厭她。 

她的話,看似簡單,但每次我都會思考底裡的含意,或者這是社工的特點。 



我記得當晚,我回家時看見一個又瘦又老婦人,坐在電輪椅,一個人拿著膠袋嘔吐,應該活得不長久。 

我有點好奇,看了她一眼,她也望我一眼。她瘦得只剩下一大眼睛,我看見她的靈魂,她的靈魂已被絕望逼得走投無路。 

回到家中,我寫了一篇網上日記。其實當日我應該寫兩個女人,但我只寫了那個又瘦又老的婦人,沒有寫他的媽媽。





他喜歡計算, 我擅長背誦。

中三學年過了一半, 我們都要面對決定事業將來的第一步, 選科。

那時我們感情太好, 不捨得分開, 眼見終於有機會自己做決定, 我決定二人一起上課, 一起努力。

他媽媽要他做工程師, 希望他讀理科。

我想, 不如選擇商科, 他照舊能在會計經濟科計數, 我也能背誦不同理論。

我認為, 各自退一小步, 商科班是我們的道路。

他的生存在兩個女人中的細小夾縫。今次, 我第一次戰勝了他媽媽。

我校的商科班是垃圾班, 他媽媽反對。 我告訴他:你跟媽媽說我要當會計師, 不做工程師。


畢竟兒子也成長了, 不是籠中小鳥, 她始終放手, 讓自己的兒子走入商科理論之中。

或者她認為, 世界已經改變, 兒子比自己更明白商科前途比理科優越, 可能她會安慰開心。

殊不知, 原來所有他說的話和想法, 是背後的女朋友, 我教他的。

那一刻我覺得自己打勝仗。





有些女人, 思考特別不平衡。

有一天他約我到茶樓。我到了, 發覺他媽媽也在。

一聲auntie難以喊出嘴巴, 我只說了一句"姨姨早晨"。

我明白, 或者她是中產, 外國留學, 社會精英, 所以她喜歡人叫他auntie 。

可惜我是一個窮人, 新移民, 母親只懂英文字母, 雖然我讀了十多年英語, 雖然我能夠讀出auntie, 但我很討厭。 我覺得auntie這個字很虛偽, 當然她也是一個虛偽的人, 但我不是。



那一天她問了我很多問題, 其實這些問題, 她當然有問過自己兒子, 她只想考驗我, 或者刁難我。

我真的不明白, 既然她不喜歡我, 又有必要和我食飯嗎? 弄得大家也不開心, 目的又為何呢?


其實我可以一走了之, 但我不希望我的男朋友, 她的兒子丟臉, 所以我默默忍受。





這次會面,其實只有一個條件。 

她知道兒子為了我而讀商科班。她不服輸,惟有找些方法拿回面子。 

她對他說「你喜歡踢足球,又想當會計師,不過兩事不能並全。你二選一」 

當然,他依舊沒有說話,他在媽媽面前是多麼軟弱。 

我忍不了發聲,雖然這是危險的行為,「運動和學業也庇並重」 

她聽見我的話微笑得十分猙獰,凝望我兩秒,沒有出聲,然後另轉頭和自己兒子說話,對我不尊重。 

她說「好,你這學期考第一才參加學界比賽。」;他照舊沒有出聲,我也不敢說話。 




「埋單了,我先上班,你們自己談談」,說罷留下一個虛偽笑容走了。 

我皺眉頭,大概他知道我不喜歡他媽媽;當然,其實他也不喜歡他媽媽。 

他先開口對我說「考全班第一,其實不難」,可能因為是垃圾班,他特別有自信。 

他的笑容,給人安全感。




終於, 我們又開學了, 當回同班同學。畢竟也脫離了初中, 踏中高中, 面對一些新科目, 感覺我們長大了很多。

班上的同學大多成績很差, 因為商班是被離棄的一班, 好的同學也大揀選文理班別。雖然說是垃圾班別, 但同學畢竟也同校三年, 被起小學升中容易適應得多了。





我和他坐在一起, 環看周圍的新同學, 我把可疑的人的名字寫下。可疑的人, 就是那些能考全班第一的同學。

這個班別始終也有幾人能讀書, 成績不差。我勸勉他努力, 他說為了踢足球會努力。



班主任第一課便教我們目標要往大學去, 而要去大學必要升預科去, 因此我們應早些開始溫習。

我覺得班主任的話很有道理, 雖然他是一個聰明人, 但為了不要給媽媽看低, 我認為他要從今天起開始溫書。





不過學生總是失約於自己的計劃。我從第一天便逼他溫習, 他卻說: "還未授課, 何來溫習呢?"


他的話也有道理, 但我暑期已經看過每科頭幾課課文。 我總是覺得, 既然自己不聰明, 總得為學習下些苦功。 雖然他比我聰穎得多, 但他懶惰, 我要幫助他, 惟有幫他整理內容, 查譯字典。

我看了很多課文, 內容都一竅不通。我很擔心他適應不來, 始終他為我進入商科班, 我得承擔他的成績。





一想起他媽媽這隻大魔頭, 我便恨不得立即捉住他溫書。我覺得很奇怪, 明明我是一個很懦弱的女孩子, 但一想起他媽媽, 我的鬥志便很旺盛。







中四開學的第七天, 我找到一間慈善團體開辦的社區中心, 裡面有一間自修室。

那自修室有點細小, 坐滿也只有廿多人, 環境也不太完善, 桌子用木渣之類的夾心木製造, 有時用力寫字會使桌子搖晃。另外, 那裡離學校也有一段路。

本來還有其他自修室供學生溫書, 但我偏偏選擇這。無他, 因為這是基督教團體辦, 每次進入也看見一個耶和華抑或耶穌的雕像(其實我當年分不清耶和華與耶穌)。

我覺得他媽媽是魔鬼, 我討厭他, 自自然投向上帝的一邊。


每次來溫習也看見這雕像; 每次看見這雕像, 我也覺得自己是摩西, 在帶領一個希伯來人離開埃及。不同的是, 真正的希伯來人和摩西受盡苦難, 而我和他一起溫習卻十分開心。





我們達成一個協定,一星期有五個上學天,起碼溫書四天。有時候他會去踢足球,通常我也先去自修室等他,不過其實他踢球後也沒有心機溫習。 


溫習時腦袋也始終疲勞,我們會聽一聽歌。那時還剛剛推出MP3,我花零用錢買了一部。 

我不把MP3交給他,因為他會分心。我通常會一人掛一隻耳機,兩個人同步聽一首歌。兩個人一起聽同一首歌,有同樣的感覺,同樣的節奏,或者可能我懶惰不想溫書,每次我也希望這首歌不會完結。一隻歌就夠了,不能太多,不算太少,聽太多就會沒心機書本。 

因為這是我的MP3,只有我愛聽的音樂。我覺得溫習一定要有鬥志,我會聽勵志的歌,通常都是薛凱琪的Dear Fiona。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cYSluqYtxU






在自修室的時光,特別有印象是飢餓感,也許因為思考太多。他分神時,總會喊我出外食東西。 

附近有一間點心店。大點,即是盅飯十四元;小點,即是一般點心十元,不過茶錢每人也要一塊。因為價錢低廉,加上又能充飢,我們每次溫習都會過來。 

樓面姨姨每天也看見我們,也喜歡和我倆聊天。眼見我們是書生,也不收茶錢了。我很喜歡被長輩照顧的感覺,窩心也有人情味。 





很慚愧的一點,也是一個秘密,只有他知道---其實我的胃口比他還要大。 

我很專一,每次只叫咸蛋肉餅飯,每次也不會放醬油。我覺得這是最能飽腹的食物。我是一個怕冷的人,而飯卻最令人溫暖。 

他很花心,通常會喊點心,因為他食不下太多東西。大多也是燒賣或者牛肉,因為方便,也不用夾筷子,一支竹籤穿起,便放一粒口中。但是他不會食菱魚球,因為他不食魚,怕腥。 

我有時喜歡逼他點雞扎,因為他不吃裡頭的芋頭,留給我吃。如果我肚餓的話,也會逼他點盅排骨飯,他一定吃不完,我會把餘下的都吃掉。 

他不會吃我的口水尾,覺得嘔心,大少爺性格。 

或者我天生食苦的命,總得把他剩下的食物都吞肚中。雖然外人看來寒酸不體面,但我吃得挺幸福。我常說「畢竟食物珍貴嘛!」






我倆的家庭也是很晚才開飯。我家八點半;他更晚,九點。有時他媽媽加班便不造飯,通常他請我一起在外用餐。 


不過大多情況,我們溫書到八點便要回家。 

回家的路先經過學校,再經過我家,最後到達他家。 

我一定會先送他回家,因為到我家樓下,我不捨得道別,永遠也伴他走多一程。 




從學校回家的路,我也寫過一次。 

中二那時,我們第一次一起單獨走這條路,沒有話題,很尷尬;現在我們依舊的沉默,卻一點也不尷尬。 

這路我們每天都走幾遍,很熟悉。 





路程跨兩條馬路。交通燈有個黃色按鈕,逼紅燈轉成綠燈。 

我開頭也不自覺地按下去,漸漸,卻戒掉這個習慣。我覺得紅燈可以留我倆長一點時間,沒必要轉綠色。 

我喜歡跟他留在安全島,即使多一秒也好,一起消磨彼此磋跎。 

和他一起的時間卻總特別快,或者這種快就是愉快。





可能因為我太勤力,好似忽略了身邊一切,回頭一看,發覺原來新班別中,沒有結識到新朋友。 


也許同學們覺得我太認真。認真的人一定繁忙,太繁忙便會給身邊人壓力,漸漸就被敬而遠之。 

其實我的認真也有自己的苦衷,太多的事很難解釋。幸好他依舊是個活躍的人,我從他的窗口看世界,總算也不被人孤立。 








這天晚上,他去了踢足球。我在想,他媽媽如此強悍,我也應該建立一種姿態抗衡。 

我一個人在自修室,想著想著,我認為要改一個英文名字,有氣質的,帶給別人一種認同感。 

我問他改個什麼名字好。他答FIONA吧,當然我覺得很俗,沒理由改一個偶像明星的名字。 

終於,我想稱自己JESSIE,他說不好聽,我卻很喜歡。 

JESSIE這個英文就跟了我一輩子了。





某一個晚上,我和他又在安全島磋跎。 


馬路,紅綠燈,汽車,斑馬線,人造的光線顯得特別耀眼。 

我在馬路間看見張麗南,她和一個男子擁抱得纏綿,我們就在馬路上擦身而過。 

我看了她一眼,認出了她,便不敢再看她。既怕她會望向我,更怕她發現我認得她。 

光花過後,我就沉默了。我拖著他的手,心裡卻想著她。我送他回家,心裡還是響著那交通燈的的嗒嗒的聲音。 

那一晚我失眠了,因為我沒有想過再遇見她。幸好,過了一兩天,還是平復了。





結果我們經歷了艱難的考試,商科班的第一個考試。 


我們的成績也十分突出,比一般同學也好得多了,老師也很安慰,叫同學也以我們為榜樣。 

不過我始終也不開心,因為他只得了個第二,我卻得了個第一。 

命運就如此,我幫了他一切,偏偏擊到他的人卻是我。 

他卻沒有失落,他告訴我,「總有一天能擊倒你。」 

聽了他這一句,臉上掛著微笑,心裡卻有些難受。 

他的成績始終不錯,媽媽也答應讓他加入足球隊,不過他還是退出了。 

他覺得,自己說過沒有考第一便不踢足球,結果得第二,也就得退出。 

他說「除了讀書,其他也只是課外活動,不必認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