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人就是她上課時的那個高大有型buddy阿輝,他原來是個老闆,做建築材料生意的,據Joyce所說他在短短數年間已經把這盤生意做得有聲有色,還正在準備上市。我道看他的樣子才三十歲上下,明顯是個年青才俊。本來他有這樣的優越條件一定是搶手貨,但偏偏他好選不選,竟然選擇了Joyce作對象,他正發動猛烈的追求攻勢。

“昨天隱約聽到一把男聲,從你的手機傳了出來,我想應該是他吧! 我又抄你剛才那番話,你如果選擇跟我一起,也同樣有天大損失!”

“你吃醋嗎?”

“我那有資格吃醋!”我說了一句心底話。

“那麼你想不想我接受他?他真的很好條件,人又細心!”她眼神流露出對他的好感。





“我不懂答,隨你喜歡吧!”

“現在不要想吧!我們上過課程,一定有能力解決這問題的!”她倒過來幽了我一默。

自那次長洲之旅後,我們斷斷續續的幽會過好幾次,地點都選擇在時鐘酒店。而她同時之間也透露開始跟阿輝約會,但是我並沒有暗示明示的去阻止她,只道要瞭解清楚他為人才可跟他一起。

我心裡始終覺得有這樣好條件的男孩追求她,以我的條件根本無法相比,如果我硬是要她跟我一起只會最終害苦了她。所以我也順帶一句我不會拋棄Grace, 好讓她聽後會死了心,可以專心一意迎接新愛。

於是乎我們有了共識,就是我們往後的約會只純粹解決生理需要。





我知道Joyce並不願意聽到我這樣的答案,每次幽會她總會重提那條老問題,但我總是表面堅定的說這是最後答案,不容破壞遊戲規則!

我每次說這番話兒總會有揪心之痛,我那有可能是真心話!但面對這多角關係必須當機立斷,否則關係中的四個主角只會陷入萬劫不復之境地!

直到目前為止,Grace看來還沒有察覺到我的不忠,而且她好像比以前更溫柔,更體貼,更千依百順!我起初會認為她正在試探我,我也步步為營小心翼翼,例如跟Joyce偷情後一星期才與她歡好,好讓Joyce殘留在我身上的氣味能夠完全洗刷掉,後來見她還是對我這樣好,我也漸漸地鬆懈了!

說老實話,正如Joyce所說,Grace絕對是一個好女孩。我們是在一次BBQ聚會中認識的,由於她的樣子有點像我的偶像陳慧嫻,兼具她的純真氣息。於是我不由自主地愛上她,而她也同時間對我產生了好感,故此我不用費太多心力就能跟她一起。說來巧合,我開始對她不忠的時間,正正跟Grace一起了七年。七年之癢原來真的有可信性。

2005年的某個夏天,Grace興高采烈的邀約我到她家中。在一輪的歡好過後,她又弄了些奶凍之類的甜品給我品嚐,正當我吃得津津有味之際,她忽然提出了一條她從來未問過的問題:





“我們一起已經很久了,不如結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