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錢沒了可以再找,但回憶沒了,做甚麼都不能挽回…





小偷先生/小姐:
 
  閣下於2014年4月上旬在一間LIVE BAND BAR偷去本人的一袋結他用品,本人深感遺憾,雖然你未必看到本文,但我還是有些說話想跟你說。
 
  閣下在那夜凌晨偷去的東西,是本人的結他效果器,以及一些重要的個人物品,我感到十分痛心,並不是完全因為金錢的問題,而是一些回憶的問題。你偷去我的東西,我無話可說,只可埋怨自己當天只顧欣賞其他樂隊表演,而遺留下自己的寶貝不顧,這是我的責任,我粗心大意所致,才令你有機可乘。
 
  我包裡的東西你都合用嗎?現在還能賣到一個好價錢嗎?希望你不會埋怨我包裡的東西不值錢,因為包裡裹著的都是我辛苦賺回來的血汗錢跟回憶…不如就來說一下包裡的東西對你我來說有個怎樣的價值?
 
  包裡主要盛著本人的結他效果器,本人於三、四年前與一位好友一同購買的。當時我還是個中學生,用自己的辛苦儲下的零用錢,付上了二千元才把能把這東西帶回家,相信現在還能賣到一千元吧?這個效果器啊…陪著我在音樂路上成長,陪伴我在舞台上多次作戰,雖然我不算是一個出色的樂手,但我還是希望我跟我的樂器曾帶給台下觀眾一剎那的快感。我感謝這效果器為我付出的一切,感謝它不曾抱怨我不常替它抹身清潔。它終於在那天完成了歷史任務,跟我在台上最後一次合作,很是感激它修飾了我粗劣的演奏技巧。而我也希望閣下能替他找到一個好主人。
 




  另外是包裡的一本圖書,那是我爸從圖書館借回來的,今天我跟爸到了圖書館報失賠了錢,價值四十二元,相信不會為你賣到多少錢,很是抱歉。那本書是我爸借我看的,我很是喜歡,可惜只看了剛剛一半就沒了,很是沒趣,所以我決定會買一本新的回來續看。那書其實只跟我相處了兩個星期,沒有甚麼感情可言,但我只是覺得對不起我的父親,他好意的借我看一本好書,我卻沒能好好保護,沒有完全吸收固中的心意及知識,我愧對他老人家,給他麻煩,我很遺憾…
我不知道你會否讀到那本書,又或替我還書,但我希望你不要糟蹋了這本書,浪費了一番真摯的心意。
 
  最後的東西,是一樣對我極為重要的信物。那是一件前女友贈我的信物,一個小綿羊散紙包。那個散紙包,不值幾個錢,裡面盛著的散銀相信也不能夠供你坐一程公車回家,還望你別見怪!說到這散紙包,是我跟她一起時她送給我的。我倆在數月前分開,我很捨不得她,至今心情還沒有完全平復,還是常會想起她。我都不敢回看我倆的照片,因為每看一次,我便會哭一次。因此她送給的的所有物品,都成了我思念她的慰藉,因為每樣物品,都保存著我跟她的美好回憶、歷史。我沒法再捉緊她的雙手,跟她說聲我愛您,所以只能拿著她贈我的物品懷緬一下,把物品當作她的玉手,欺騙自己她還在自己身邊,睹物思人。這個小包,還望你不要扔在垃圾桶裡,雖然我知道你不會交回我的手中,但我還是懇請你能善用它,因為那確實是一件有血有淚的物品,如果你能妥善的保存它,那我會很欣慰。
 
  袋中其實還有數樣物品,播放器啊、耳機啊、電池啊、匙抽啊…那些都是陪伴了我良久的好友,失去它們使我感到可惜,亦使我在那夜凌晨無法回家。那清晨的我很是無助,在好友的協助與安撫下才稍稍平息了不穩定的情緒,很是感激他們!我獨自回到了家樓下的公園,坐下,等待家人起床才回家。我想了許多,對失去的物品感到很依依不捨,畢竟它們都陪了我很久,一時失去使我痛心疾首。
 
  或者對你來說,你只會在乎那包裡的物品價值多少錢,能否給你發個橫財。但對我來說,那不完全是金錢上的價值。我最捨不得的其實不是用錢買回來的器材,而是前女友贈我的信物。失去了器材,我可以再用我的血和汗換回來。但信物沒了,她倒不會再送我一件新的,那些回憶亦不會再灌進我的腦中。錢沒了可以再找,但回憶沒了,做甚麼都不能挽回…說真的,我由那夜至今,都沒有怪你又或去說一些狠毒的話去咀咒你,是真的!我不是想說自己是一個偉大無私的聖人,我也不過是一個有血有肉的凡人罷了。可是我明白到每人均有各自艱苦之處,可能你在這個世界上比我活得更是痛苦、悲慘,才會有此邪念。善與惡乃一念之間,我並不怪你,因為活在這世間已經是一種折磨,悲歡離合,散散聚聚,已夠痛苦。我們或許都是在找一個方法去躲避厄運。我在此由衷的希望你能活得更好,遠離這弄人的命運,能夠珍惜眼前人,愛你的所愛,不要像我一樣,到失去才懂後悔,因為那已經是於事無補了。
 
  如我的好友所言:「今天的失去或許能觸發到日後的一些好事」,意即塞翁失馬,焉知非福。我是很同意這一說法的,但願這次的失去能使我學會更多,能使我在日後有所得著。這個2014年,暫時是我人生中最艱苦的一年,厄運總是愛纏著我,一直向我索命,但這亦使我能更堅強地面對這無情的世界。人間無情,但人總有情,我慶幸現在身邊擁有的一切,我願閣下跟我都能活得更好、更幸運,否極泰來。




 
失主上
13-4-2014 清晨7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