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 故鄉的來信
 
 
 
休息了好幾天,阿哲的手也好多了。
 
這時候,二叔來了。阿哲此時見着二叔,不禁有點氣,「怎麼這時候才來。我住醫院都好幾天了,要是有個什麼意外,最後一面都見不了。」

「呸!別說一些不吉利的話,現在還不是接你出院來了。早幾天我收到了一封家鄉寄來的信,便去了外地打探一下一個人的消息。」





「是小時候住的地方?你不是一直都住這裡嗎?」

二叔笑說:「才不。小時候我都住在一條鄉郊的。我的初戀情人也是那時候認識的。在這小小的城市裡,又哪來什麼泛舟湖上?」

阿哲想來也是,這裡雖只是個小市鎮,倒也發展了許多年。想要找個能泛舟的湖泊確是極難。

有時候,在高度的城市發展下,有些東西少不免的終要被犧牲。有時候,會是寧靜的風光。有時候,又可會是別的東西?

 
「回家真好。」剛回到家裡,阿哲便一股勁兒躺到床上去。不知怎地,不過從醫院回家的路程,卻讓他累得要死一般。





「來幫一下忙好嗎?病人。你還很多東西要收拾的。」二叔不忘催促。

「讓我歇一下好吧?」口裡是這樣說,阿哲還是不情不願的起來跟二叔收拾。

這時候,他看到放在桌上,被罵得狗血淋頭的稿子,連翻開的衝動也沒有。正當阿哲要把稿子掉到一旁時,從稿子中卻跌出一物。

阿哲隨即拾起來,竟然一封信,信上還寫上了二叔的名字。

「二叔,這是你的信。怎麼會放在我的稿子裡?」阿哲把信拿給二叔看。





「對了對了,這便是今早跟你說我回鄉的原因…」未等二叔把話說下去,阿哲已搶先把信打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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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不見了。最近過得可好?我們大概有四十多年沒見過面了吧。還有堅持那時的夢想,當成了老闆嗎?你猜得到,我現在是在做什麼嗎?回來家鄉探望一下我吧,那時候我才告訴你,我的生活吧。

 
其實,我有點東西想要還給你。說來真有點慚愧,沒想到那時一別,就到了今天。那東西,也一欠就是這四十多年。等你回來了,真的要認真的還你。

 
有太多的話,都沒趕得及告訴你。希望你能回來一遍,我想要好好的跟你聊聊。

 
真希望能快點見到你。
老闆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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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款寫的老闆娘是什麼人?」

「是她,我的初戀情人…」二叔說着,一副驚疑不定的模樣。

阿哲一聽當然也是極為訝異,「她不是多年前就死了嗎?」

二叔點了點頭,又說:「對,因此我也去找一些住這附近的舊朋友問了有關她的事,而他們都說她確是早已因癌症去世了。」

「那會否是有什麼人在惡作劇嗎?」

「那該是不可能的。在信中老闆娘這下款,是我和她的小秘密。那時我希望自己開一家小店,更說過讓她當老闆娘。因此,就是我們最好的朋友亦不知曉,該不會是什麼惡作劇。」

阿哲也實在想不到,到底已死的人,又怎麼可能寫信給二叔?

「二叔,你是打算回去吧?讓我陪你走一趟吧。」





「這不太好,你還有工作…」不等二叔把話說完,阿哲已一邊收拾行李,一邊說:「行了。橫豎稿子都被人退回來了,暫時都是無業遊民,就當作去一趟旅行吧。」

跟自己說不上有何關係,但自那天,進入過二叔的夢境,夢到過那時候的她,阿哲便想要了解她更多。

到底,早該去世的她,為何會給二叔送來這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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