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龍鬚糖攤位步出的我,頓然聽到附近不同的聲音。 
「做咩呀你。咪埋黎呀。」 
有爭執的。 
「嗚..呀…點解呀…呀..」 
有崩潰痛哭的。 
「咪走呀!死啦去!」 
有扭打在一起的。 

之前,我曾經想,也許大家已經手執武器,瘋狂殺戮。 
我又曾經想,大家會坐在一塊,商量計策。 





只是大千世界,人類的行為從不統一。 
有人甘願為中國賣命,有人堅持港人治港。 
有些人會與朋友共患難,有些人卻大難臨頭各自飛。 

俗語有一句「仗義半從屠狗輩,負心都是讀書人」,這不是指屠狗的人都仗義,而是人心難測。每個人,底裡都有一種性格,一種想法。 

在這彈殼與鮮血混雜的地下,根本沒有一個統一的劇情,只有一個「亂」字。 

我小心翼翼的前行數步,發覺一個已被摧毀的攤位下,鋪上了一塊浮起的布,感覺很突兀。 




我不加思索的走向這塊布,突然之間,一個中年男人「呀!!」一聲,從布中突擊而出。 

他的眼神佈滿紅筋,只管大叫,身體躍出,左手呈拉弓式的狀態。 
驟眼一看,就是要殺了我的樣子。 

幸好我自小讀男校,一些街頭打架的經驗也不是蓋的。 

說到街頭的戰爭,「拉弓」的拳頭是一個破綻。 

「拉弓」的拳頭沒錯是力量強大,因為借助了腰力。但你拉弓的同時,另一邊身體就變得沒防禦力,而且「拉弓」這0.5秒,我已經可以肯定你是出左拳。 




最重要是,你身體反應夠快的話,在他「拉弓」的時候,立即打出直拳,一個不作任何準備動作,由下至上沒頭沒腦的直拳,基本上是比「拉弓」更快撃到對方的。 
街頭的打架沒有規則,你拉不拉弓,只要他面部吃了一拳,注定要後退兩步,除非是非常有經驗或耐打的傢伙。 

這個中年男人明顯就是零經驗,只是在性命危於一旦,被逼進入了「爛仔交」的領域。 

他左手拉弓時,我身體本能地橫移一步,這樣他的拳頭必定落空,同時我的左拳已從下至上,無聲而至。 
他的左拳只去到一半,早因臉門受創而止住攻勢,向後跌個翻天覆地。 
只見他不停將地下的公仔掉來掉去:「咪黎呀!打死你呀!走呀!」 

眼看他已經神智不清,而這塊突兀的布中,再閃出一個婦人與嬰孩,向我跪了下來,聲淚俱下:「對...對唔住呀..你放過我地啦..偉仔佢得幾個月大。求下你做下好心啦…」

這個時候的我,心中傳來一種陣痛,是一種矛盾的心情。 
如果我沒有聽她說一句話就殺了她們,大約沒甚麼罪惡感。 
但被她這樣輕輕兩句,他們的故事就好像嵌進我的內心一樣。 
如果我殺了他們,就像摧毀了一個童話故事,又或者,他們的故事就會成為自己日後的陰影。 





我不想令自己陷入思想陷阱中,唯有轉身就走。行了兩步不到,就聽到這婦人的一聲:「唔好。」 

不自覺的回頭,令我看到他們的慘況。 

只見這個中年男人被兩個青年抓緊,不斷張他的頭部撞向支撐攤位的鐵架。 
一下、兩下、三下… 

而另一個金髮少年,大約只有18,9歲,他踩著這個婦人,口中露出一絲笑容。 
這兩個少年對他說了一聲:「金王,個男人差不多攪掂架啦,你前面有個傻仔啤住你喎,洗唔洗快快手殺埋佢?」 

我心想他們口中的傻仔大約是指我了…而將殺害人說成「攪掂」,將幹掉我形容做「快快手」,也不禁令我怒火燃燒到極點。 

而這個金王此時望向我,從眼神之間的交流,他有種深不見底的感覺。 
「唔好亂黎,佢既眼神唔係等死既人,佢係想生存既人。依種人,有助我地快些玩完個Game。由佢走啦。」金王說得輕挑,帶點玩笑。 





我雙手握拳,但理智抑壓了怒火。如果我現在與他們決一死戰,實在愚蠢之極。 
一來他們人多,二來他們必然「爛打」,即使我把他們打倒,也會落得一個傷痕纍纍的軀殼,可別忘了這20000人中還有至少一個拿著德國萬用刀的變態殺手… 

所以我還是轉身離開,步向最近維園內則的道路,即是我與Audrey一開始擬定的路段,比較多政黨攤位的道路。 

只是,她已經不在… 

在這種環境中,這個維園年宵大約可分成六種人。 
第一種是狩獵者,他們主動攻擊,愛好殺人,有技巧與危險性高,可能本身是黑社會或是有潛藏傾向的不良少年。 
第二種是守衛者,他們多半是本身坐擁一兩個攤位,有一群伙伴,現在把攤位當成城堡,拒絕入侵者,保衛自己人。 
第三種是潛藏者,他們會找一個地方匿藏,希望外面殺翻天,自己即笑到最後。 
第四種是精神異常者,他們應該已經情緒崩潰,或家人被殺,大笑大哭,會作無差別攻擊。 
第五種是失神者,他們早就絕望,不作任何行動,或自殺,或等死。 





最後一種,就是我這一種,並不是頭5種,還沒放棄生存,保持冷靜思考,想殘忍又彷彿有點人性,孤身一人,迷茫的在屍橫遍地的維園中,獨自嘆氣。 
我稱這一類為浮游者。 

我就是一個浮游者。 

現時,維園年宵場中,人數為21,24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