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喬初嫁了】初戀女友結婚前的一場鴻門宴: 第九章
天總是愛戲弄人。
薯條說我們的人生有好像電影一樣,甚至比TVB的師奶劇更劇情化,對於這句話我是認同的。
總有些事,你認為不會發生,甚至出現的可能性極低,低得就像在茫茫星海中尋找一顆有生命的星球一樣。
薯條說我這個比喻太文藝青年,應該是從化糞池屎堆中尋回自己拉的那一份。
不是不行,只是近乎不可能。
而這種不可能偏偏發生在我們身上。
大家都不斷恥笑薯條的時候,薯條卻又遇上那個圖書館的女生。
不過這一次的場地,不在圖書館,而是運動場。
正當薯條為陸運會練習賽跑時,他看見場上有一個女生很面善。
一想之下,原來就是當初那個女生。
要是別人,大概一早低頭離開,因為怕尷尬,特別是上次是糗到極點。
可是薯條不是普通的人。
他徹頭徹尾是一個低能。
「妳記唔記得我?」他直接跑到人家的身後,嚇得正練著長跑的她花容失色。
本來正在慢跑的她,忽然腳風一轉,仿如保特上身。
薯條追趕上去。
「喂,妳唔好走住先啦。」
「你唔好跟住我啦!」
「點解呀?喔!即係妳記得我啦!」
「好難唔記得你架啵!」
「咁就好啦,上次我地都未講完,妳畀一分鐘我先啦。」
「吓,我唔想聽呀,你唔好追住我啦。」
「一分鐘一分鐘!」
「唔聽呀唔聽呀唔聽!」她的步伐更加快。
「點解呀?」薯條喘著氣問,他沒想到這個女孩如此能跑。
他們在運動場上映一場你追我躲結果已說得很赤裸。
「我真係無惡意架,一分鐘。」 終於他追上她。
「真係?」她問。
「真係!我發誓!」薯條豎起三隻手指說。
「除非你合埋眼,發三十秒誓。」
薯條沒有問原因就照辦。
二十九.......三十秒。 他一張開眼,最後一個畫面就是她不要命地跑出運動場門口。
這次薯條追不到。 竟然逼走一個女孩,真夠厲害。
這件事成為我們日後取笑他的材料,恆久不變。
天總是愛戲弄人。
給你遇見,沒說給你機會。
「喂,你唔好走住!」一個運動場的人忽然走過來說:「你朋友個銀包未拎呀。」
因為這樣,薯條就得知她的名字。
劉嘉彤。
天總是愛戲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