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得,梗係得!」我興高采烈地以短句急促地回應:「即係喺邊?」

瓊姐毫不趕急地道:「之前政府講咩活化工廈,後來活化到變成全部拆鬼晒佢改變用途之前,我就喺嗰頭返工,嗰邊有條街叫瓊林街,King Lam Street,我咁啱姓林,即係我條街囉,哈哈!」

我離開便利店,沿着長沙灣道一直向西北方的目的地進發。我自知時間緊迫,開始無視交通規則,在安全的情況下直接在馬路上溜滑。

我實在想不到,便利店那看來呆滯的店員及瓊姐竟成為了我的大恩人,她們不單告訴了我答案,更在店內列印了目的地附近的地圖給我。我本來不太熟悉長沙灣一帶的街道,他們實在幫了我一個大忙。





我走到荔枝角鐵路站前一個街口,根據地圖指示轉入大南西街,才剛穿過青山道,還未踏進瓊林街,手錶的畫面及導航系統就開啟了,證明我找對了。

荔枝角、長沙灣這一帶曾經是工廈林立的工業區,但正如瓊姐早前所說,新活化工廈計劃其實已完全放棄活化,直接將土地用途變成商業或住宅區。政府聲稱移平了多個郊野公園後,新建住宅數目仍不能滿足這幾年的移民潮。其實又怎可能會足夠呢?香港的人口由幾年前不足八百萬暴升到一千萬,而且還在不斷增加中啊!

現在這個區域的工廈全都拆卸了,不是空地,就是正在興建住宅,所以在凌晨時分這裏沒有半個人影。今晚烏雲密佈,夜空無月,我在燈光昏暗的街道打醒十二分精神,降低速度慢慢走着。我之前一直用最快的速度溜滑,早已氣喘如牛及滿頭大汗,稍為放慢腳步除了是怕撞上地盤外未清理的建築垃圾外,也當作休息,為餘下的路程作準備。

不久,我走到瓊林街及醫院西路的交界,找到了嵌在一個牆角的小熒幕,上面同樣顯示出令人不快的簡體字。我將手錶靠近,總算看到代表着成功完成第二站的訊息——

「已获得物品:枪。」





我不熟悉簡體字,最初以為獲得的是「棬」,但卷、捲我見得多,木字部的「棬」我從未見過,照道理他們沒必要使用如此生僻的字。我想了好一會,才意會到那是槍。嘖!我實在禁不住又要吐槽:整個槍字都沒有「㔾」,那個「㔾」是怎樣「簡化」出來的啊!文盲啊!

發洩過後,我的心情好像舒暢了一點,加上只剩下一站,我抖擻一下精神,準備迎接最後一站的挑戰。

最後一站是位於太子東面的Jack,Jack的腳下同樣踏着道路,換句話說就跟King的情況一樣,應該是一條有Jack字的街道名。

雖然我未有頭緒,但我打算採取同一策略,先到太子東面的九龍城,再借助街坊的力量找出正確的位置。

不過,就在我回到深水埗附近之時,手錶卻突然亮着了。





「誒?第三站喺呢頭咩?冇理由㗎……」我疑惑地自言自語,停下來看看手錶,才發現時間無多,而且好像有什麼即將要發生。

畫面顯示:「限时剩余三十分钟,即将增加难度,开启第三诫。」

第三誡?回想起來,剛才看到的七誡,有些部分是被黑色遮蓋了,當中包括第三誡整條以及第六誡的一部分。司儀那時着我們先不用理會,黑色的部分未生效,但那到底是什麼呢?

不一會,畫面改變了,顯示着下一個訊息:「考考你,你知道在乔治·欧威尔的《动物农庄》內,第三诫是什么吗?」

此刻我尚未意識到,無理而令人難堪的事情即將發生。

{已完成檢查站數目:2
剩餘時間:3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