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意義 就是做自己最喜歡的事。: 楔子
有時候,我會在想,明明我的家庭溫暖不多,人也不多,唯獨錢很多,要進最好的私立學校根本不是問題,卻為什麼偏偏要自作孽,選了這間問題學校。真是罪過。
「唰。」清脆,俐落。
但是,比起我以前在美國的地獄式生活,這裡簡直是天堂。私立學校的生活或許會更快樂,我不知道,不知道自己受了什麼刺激,選了這間不幸的中學。不過,這些統統都不重要。
反正,現在的我,就很快樂啊。
「唰。」
我在女生宿舍樓下的籃球場上,又命中了一顆三分球。我悄悄抬高頭,生怕被人發現似的,而我望著的不是星星更不是月亮,而是在三樓走廊上,正在唸書的,那個女孩。
「發什麼呆。」小智一言不發卻狠狠的賞了我一個上勾拳。
我常常覺得,小智整個人從頭到尾都像是一個透透徹徹的智障。
「你神經病啊!」我摸摸被擊中的胸膛,還了一拳。
我故作有意無意地,又抬頭往上望。這次她往下看了,她看到我了……她看到我了!我簡直興奮到想要瘋狂吼叫,但我勉強壓制住情緒,這樣做有損我瀟灑的形象!
可惜我隨即發現,她的眼神並不怎麼善意,緊繃著眉頭,冷冷地瞪了我一眼,就回宿舍房間去了。
我屏息,又投了一顆三分球。
「砰。」籃球撞上籃筐,一下子飛得好高、好遠。
她的眼神,彷如一盆冷水,毫不留情的往我的心坎上沖洗,直至把我的靈魂沖得一點也不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