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一樣野好流行,就是私人貸款,或者在稅季時叫稅務貸款,稅務貸款可以借的金額其實遠超過需要交稅的金額,一般最多可以借月入12倍甚至15倍。我正正想用稅務貸款解決這個問題,不過有兩個問題需要解決。第一,申請按揭時要做月入測試和壓力測試,假設月入6萬,大概每月按揭和其它貸款供款不可以超出3萬,如果我本來每月要還2萬私人貸款,我每月按揭供款就會大減至1萬,可以借的按揭額就大幅下降。

掌握時機

要解決這個問題就要懂得申請次序,我買這個新盤的上會期在四個月之後,審批按揭大約要一個月,所以大概要在上會兩個月前申請按揭。等按揭成功批核後幾天先申請稅貸或者私人貸款,因為我還未有上會,所以銀行查我的信貸記錄時,很大機會看不到我已經有按揭的記錄,所以會批足我申請的金額。不過,就算信貸記錄有我的按揭記錄,只要按揭和私人貸款每月供款總計不多於月入70%就可以,所以可以取得的錢一定比先申請私人貸款再申請按揭多。不過金管局講明,首期資金是不可以從貸款取來的,所以申請私人貸款時,選擇貸款用途可以選擇「其它用途」。

月供比率100%

回到我個例子,我買的樓大約950萬,根據當時的按揭成數要求,我最多借500萬,發展商可以借樓價25%,237.5萬,所以我需要的首期金額是212.5萬,加埋稅和雜費大約要250萬,扣除我們的170萬預算,還需要借80萬的稅貸。幸好,我三個月前轉工後的薪酬,乘12倍是超過80萬,所以申請沒有這個問題,加上稅貸銀行在查我的信貸報告時,還未有顯示我的按揭記錄,所以成功批足12倍月薪,利率只是1.9%和當時按揭利率差不多,銀行還問我要不要借多一點信用卡貸款!我說不用了,當時我銀行按揭+發展商按揭+稅貸每個月加起來已經和我的月入一樣。幸好,雖然女朋友月入不高,少過我一半,但都會負責當中的一部分,所以我們加起來供款後的錢都勉強足夠我們生活和比家用,稅貸年期是2年,2年後又一條好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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