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聽過一句話「一個植物人才擁有自殺的資格。」
 
人有五種感官,眼睛的視覺,耳朵的聽覺,口腔的味覺,鼻子的嗅覺及皮膚的觸覺,是接受外界刺激的器官與分佈在身體上的感官神經,是生物體得到外界資訊的通道。
 
感官令人與人之間產生連繫,由個體連結成群體,最後連結成一整個世界,沒有感官,便沒有世界,人亦等同死亡,即使還有意識,還有呼吸,還有心跳。
 
通常只要失去其中一種感官,便會被世界認為是一個不正常的人,少了一種感官去感知外界資訊,因而阻礙於人與人的溝通,那些不正常的人,我們稱之為傷殘人士。
 
從人出生以來,他不會對自己擁有正常的感官而感恩,因為這是與身俱來的,從母胎出生的一刻,呼吸到第一口空氣,雙眼因未適應刺眼的光而張不開,鼻子輕輕嗅著母親的鮮血,雙耳聽著圍繞著自己的人發出的嘈雜聲,所有外界的資訊衝著自己而來,眾人的喜悅聲混合著自己的哭鬧聲,然後,慢慢看見這個世界,用五官不斷去接觸世界。
 




我們從不認為這是種幸福,更可悲的是,我們甚至沒有好好利用上天賜予的禮物,沒有用感官好好去感受這個世界。
 
感官是作為人的基本資格,植物人之所以可以自殺,是因為他們已經失去作為人的資格。而我們,有健全的身體卻不好好利用,這不僅是種浪費,這是罪,比植物人更加可悲。
 
一個正常的人,只有五種感官,人之所以與眾不同,除了眼耳口鼻和身體的感知,還多出了甚麼?會否有第六種感官存在?把人變得不平凡?
 
我說過,人沒有感官,就如同死亡,但人擁有一個正常的身體和感官,卻沒有加以利用,沒有好好把握活著的分秒,反而在浪費自己的人生,亦等同於一個死人。
 
人,一定存在著第六種感官。
 




第六種感官,不是別人所說的預知能力,不是直覺,不是單純的意識。
 
第六種感官,不是每個人都有,是因為有很多活著的人都不值得擁有生命,有些人從來不懂珍惜,他們根本不懂何謂生命,只懂無意識地生存,第六種感官,就是用來區別出一個真正的人和虛假的人,一個上天給你的考驗,去界定生命和生存的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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