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幼稚園到大學,學校教我們知識、教我們道德,但從來沒有人教我們「愛」。有人說愛是一出生便懂得的事,但甚麼是愛、如何愛呢?究竟愛到甚麼程度才是愛? 

和Elise在一起的第三天,她已經說愛我。但我沒有回應,因為我分不清喜歡和愛。我很喜歡和Elise在一起、很喜歡和她造愛,但不代表這就是愛。 Elise說愛我,所以和我一起。但我有點害怕從別人口中聽到說愛我,因為愛彷彿成了我身上的枷鎖。父親說上帝愛我們,但天堂容納不了罪人。牧家說愛我,但我必須改變性取向。Elise說愛我,但….但之後會是甚麼呢? 或者愛從來也不是無條件的,「愛你」二字的背後,承載了很多的妥協和配合。因為我愛你,所以你要聽我說話。因為我愛你,所以你要改變。如果我不聽話、不改變,是否等於我不值得你去愛?這種限制了的愛,還算是愛嗎?我不喜歡枷鎖的愛,所以請不要愛我。

 Elise愛我甚麼呢?我沒有問。如果說我和Elise是情侶,我比較接受說我們是同床的同伴,但又帶著一點感情。我和她的同居生活中,越來越沒有火花和感覺,只有生活。可能是因為我們由激情開始,沒有經歷過曖昧和追求,沒有試過朝思夢想的掛念和幻得幻失感覺。沒有愛,所以沒有情。沒有愛情,我們只是一起生活,彼此熟悉的陌生人。

 時間平淡地逝去。有一天,我回家時發現Elise和一名男生在一起。他們氣氛曖昧,男生握著Elise的手,Elise又半拉半推……他們的糾纏讓我不敢看下去,所以轉身離開。我害怕面對不知所措的場面,倒不如一走了之。之後,我選擇在酒吧喝得醉醉的才回家。酒精仍然是最好的避難所。

 我回到家,Elise坐在客廳中等我。我沒有作聲,只是低下頭走到廚房喝水。 



「你明明見到我同佢,點解你唔出聲?唔過嚟鬧我?」Elise怒氣沖沖的走進來質問我,原來她看到我轉身離開。 我沒有回應。 

「點解,點解每次你都係唔出聲就算…..」 

「….我唔知講咩好?你想我講咩?」我緩緩地說。 

「我…..我想你同我鬧交呀…..」Elise哭著說。

「我地好平淡,平淡到好似水咁….我有時覺得你根本唔當我係女友….我地唔會鬧交、唔會談情、唔會有驚喜、唔會氹對方….其實我地所有情侶做嘅野都唔會做呀,只係得返造愛….我地根本唔係拍拖….」



 「我唔識鬧交…..」跟愛一樣,學校沒有教我們如何「鬧交」。中文、英文和數學也懂,聖經金句也懂、工作也懂得處理,看似懂得很多,卻又發現不懂的更多。是我太簡單,還是這世界太複雜?

 Elise無言以對,只是坐在一旁哭。這是Elise第三次哭。我也只是坐在一旁,輕輕地安撫她而已。對於感情,我無能為力。

 翌日的早上6時23分,我如常醒過來。Elise仍然睡在我身旁。我們也沒有離開。 

在愛裡,有些人會愛得快樂、有些人會愛得痛苦。當我們以為快快樂樂的一直到永遠時,卻發現快樂的人不一定會留下、痛苦的卻沒有會離開。因為我們也是享受痛苦的自虐狂。快樂帶來的興奮不及痛楚的多,所以我們寧願留下做一個受害者,然後日夜折騰對方而換取快感,也不願意逃離痛苦。不痛不快的感覺,越痛越興奮的快感,誓要把自己弄得遍體鱗傷才罷休,因為只有痛才能讓自己感覺到活著。

 我就是嗜痛的自虐狂。



 而Elise是害怕。害怕孤獨和寂寞的夜晚。雖然不作聲,仍然可以聽到對方的呼吸、聞到對方的氣味已經足夠,那怕是一種折騰。 到最後,當大家也被折磨到死去活來,痛楚越來越強烈,忍不住離開的便是千夫所指的罪人,留下來的卻可以以受害人自居。一邊嗟怨命運的捉弄、一邊心安理得的當一個被注意的受傷者。

 這會是一個沒完沒了的循環,因為我們也是自虐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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