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過來,能跟她相遇、認識、開始,這可能都是命運的安排。2003年,還是初中生的我被父母送到溫哥華念書。別以爲這是父母想我得到更好的教育,只是我在香港成績爛,預計只能撐到中五畢業。爲了有更大的機會進入大學,出國念書是我另外的出路,但我從來沒有想過這也是我愛情的出路。
 
初中時的我就像現在年輕人眼中的毒男,四眼仔,身高沒到170,頭又沒Gel。如果穿上了格仔衫加上個大背包,應該跟網絡上的毒男想象圖一模一樣。我從來沒想過會有留學的一天,不知道外國生活到底是什麽一回事。從香港坐飛機到溫哥華,要撐11個多小時(回程會再多兩小時),這是我第一次坐長途飛機,也是我第一次踏足北美。說實在,我一點也不習慣外國生活,隨了每天都可以看到身材火辣的CBC外,其他的都不是什麽好印象。
 
在溫哥華,我住在列治文,一個充滿華人的社區。出外吃飯、逛街你根本不用說英文。銀行職員說華語、買車經紀說華語、連看電視都是TVB,所以我到現在英語還是這麽糟糕。我在列治文一家排名蠻好的中學就讀,認識了人生第一批同樣是留學生的朋友,他們是我人生路上非常重要的夥伴。
 
謝拉特,一個比我大一年卻讀同一級的香港留學生。因爲他的英文名字叫謝拉特,跟當年LIVERPOOL隊長有著一樣名字,所以我們直接稱呼他爲謝拉特。他可是個足球迷,我雖然對足球不感興趣,但是我僅有的足球知識都是他教曉我的。
 
雞蟲,說實話他沒有叫過一次雞 (可能有,但是我不知道)。雞蟲之所謂叫雞蟲,完全是因爲他換女伴的速度的確跟衣服換季一樣快。說他身邊的女伴是女朋友,不如說她們是雞,過夜以後就各散東西。
 


SAI,名字就跟棋靈王裏面的角色一樣。他是個時尚達人,是他把我從毒男形象中打救過來。
 
體育王子,因爲他的中文名字跟TVB報體育新聞的主播一樣,我們都稱呼他爲體育王子 (不過他更喜歡我們叫他王子,真不要臉)。
 
他們四位是我中學時期的老死,一直到現在。但是,你們別以爲我當年是GAY的,我的唯一同樣跟我們讀同一家學校,而且是學妹。我跟她的第一次見面,是在放學的路上。我開著家裏的TOYOTA COROLLA,從車窗外看到她。她留著長頭髮,帶著眼鏡,外表看起來有點笨。除下眼鏡,樣貌挺像電視藝人TOBY梁靖琪,只是沒有吸手波,但是一雙腿卻蠻標準,是港女TYPE。
 
那個時候的我,還是沉醉在ONLINE GAME的世界中,每天幾乎都是自閉狀態。雖然SAI改變了我的外殼,但内心卻沒法醫治。有一天,雞蟲來電叫我出來,說有重大事情宣佈。我當下覺得他應該是搞大了別人肚子,要宣佈結婚。我開著COROLLA,到了我們那時候常去的珍珠奶茶店,等著雞蟲宣告他的喜事。

 我:「YO!謝拉特呢?怎麽沒來?」
 雞蟲:「主角當然是最後才出場的嘛!我們先點東西吧。」


 我:「什麽?你不是主角嗎?不是你要宣佈忘了帶套,玩出禍來了嗎?」
 雞蟲:「你是神經病嗎?我可是老手,老手是不會出錯的!」
 王子:「謝拉特來了!」
 聽到王子一聲話,我們一起往店門看過去。謝拉特出現了,左手卻拖著一樣東西,是女生的手。是她,是Chorus,我未來的女主角!
 SAI:「哎喲!謝拉特長大了耶!」
 雞蟲:「帶嫂子來讓我們兄弟過目嗎?長得不錯看。」
 謝拉特:「我來介紹,她是Chorus。同校的。」
 Chorus:「HELLO。」
 王子:「嫂子要喝什麽?我來幫你點!」



那次聚會我們吃了什麽我已經不記得,聊過什麽我也不太清楚。之後幾十次聚會謝拉特都會帶Chorus出來,當然雞蟲也會帶他的新女伴來SHOW QUALI。一直到謝拉特跟Chorus分手,我跟Chorus的關係都是再也普通不過的普通朋友,就是她前任男友的老死。
 
謝拉特跟Chorus分手後的某天,Chorus用MSN約我出來吃飯,我沒想過原因就一口答應了。原來那天是Chorus的生日,那個晚上他選擇了我一人陪她過生日。因爲事前我沒有準備禮物,所以隨便買了一隻公仔送她。那天是11月21日,剛好反過來寫是我的生日12月11日。那天晚上我開著COROLLA送她回家,她跟我說她喜歡我。我不知道該怎麽做,我是個毒男,沒有談過戀愛,這事情實在來得太突然了。我覺得自己不該拒絕她,隔了幾分鐘後,我用右手握著她的左手。這是我第一次握女孩子的手,内心很緊張。一直開車到達她家,沿途握著她的手,我們沒有對話,這是我們的開始,我的初戀。
 
不過,説到底我還是個毒男,對愛情一點兒都不懂,不會跟女生相處。兩個人在一起是總是出現DEAD AIR,要不然就是我成爲了話題終結者。那時候的我戀愛不是首要任務,我此終喜歡活在ONLINE GAME裏。過了沒多久我主動提出了分手。回想起來那時候的我真是非常ON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