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當晚,我收到佢嘅Message:「Jack Jack,你部Notebook有冇Microsoft?」
 
「有,做咩?」
 
「我有份功課未做,可唔可以嚟你房借你部電腦做咗先?」
 
吓?嚟我房咁刺激?雖然我心入面係諗歪咗,但都係講咗句:「好呀,要做幾耐倒?」
 
「要俾我專心先得Okay?」Candy咁樣覆我。即係點?
 


「Okay呀。」我唔知頭唔知路咁應承咗佢。
 
「我都唔知。一至兩個鐘。」佢答返我上面條問題。
 
「但我唔知你幾時嚟,幾點起身好?」
 
「我做功課你先去整嘢咪得。」
 
「又得喎。」我知Candy所講嘅「整嘢」即係沖涼換衫Gel頭。
 


「我聽日俾個驚喜你。」
 
「咩驚喜?」
 
「聽日你咪知!今晚早啲瞓呀。」
 
「Okay,拜。」
 
就係咁,佢聽日就會嚟我房做功課,然後再一齊去海洋公園Halloween。
 


光陰似箭、日月如梳,好快就到咗星期日嘅早上。
 
我俾Candy打嚟嘅電話嘈醒咗:「喂!起身嘞!我俾五分鐘你執嘢,五分鐘後我到你房門口。」
 
哇屌!呢個驚喜真係好撚驚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