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樂偈》第30天-沒有小販檔的年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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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年初一
去拜年途中,看見每年也會出現的小販檔
我打算回程的時候,來這裏吃件臭豆腐
當我下午3-4時回來,全部小販檔已經不見了
只餘下十多名身穿制服的食環署職員
正在趕最後一位小販婆婆離開




 
《實驗環節》
 
看到這裡,請各位讀者在心裏回答自己一條問題:
 
「你認為農曆新年,應該准許無牌小販擺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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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說:「我擺喺呢度,都冇阻到人」




食環署職員說:「冇阻到人都唔得!你快啲走啦!」
 
婆婆只好推著車仔離開,我過去跟這位陌生人婆婆傾偈
 
「姐姐,佢哋唔畀你擺檔呀?」
「係呀!」
「點解年初一都唔畀擺嘅?」
「唔知喎!你問佢哋囉!」
 
我搵其中一位食環署女職員傾偈




 
「唔該,我想問下今年係咪唔畀擺檔?」
她理直氣壯說:「不嬲都唔畀擺㗎啦!」
「但係上年新年,呢度都有小販檔」
她不耐煩地說:「上年我唔知喎!你問阿Sir啦!」
 
她示意我去問旁邊比較高級的「阿Sir」,我走了過去
一位比較有善的阿Sir問:「有咩可以幫到你呢?」
「請問而家係咪新年都唔可以擺檔?」
「係呀,請問咩事呢?」
「冇, 通常新年我都會同屋企人出嚟買下嘢食
純粹想問下,今年係咪冇晒小販檔 」
 
「你見到冇就冇㗎喇~」
「係呢度唔畀擺?定周圍都唔畀?」




「全部都冇唔畀擺,周圍都冇㗎喇~
嗱~我淨係知呢區,其他區我唔知呀吓」
 
「但係前幾年都畀擺,點解今年唔畀擺?」
「唔同時段,有唔同做法嘅…」
 
突然,一位比較嚴肅的食環署阿Sir走過來
示意他的同事不要再跟我說話
友善阿Sir還想友善地回答我,嚴肅阿Sir馬上嚴肅地阻止他
 
嚴肅阿Sir兇惡地問我:「你邊度㗎?」
我十分愕然,這句話通常是警察用來盤問黑社會的
又或者是黑社會之間,互相問候時才會說的話
 
這位食環署男職員,又不是警察,也不是黑社會




為甚麼會問我這條問題呢?
 
我只好回答他:「我係普通市民」
那時候,我雙手插在褲袋
他突然命令我:「你攞對手出嚟丫!」
 
看來他真的當了自己是警察
我攤開雙手跟他說:「唔阻你哋做嘢」,然後轉身離開
 
在附近,看到了兩位小姐,在看守著一盤街頭小食
我過去問她們是不是檔主,她們用手語表示自己是聾啞人士
於是我展開了有史以來第一次用文字進行的陌樂偈
 
我拿出電話,輸入「你是檔主?」 
她揮揮手,然後指向前方




我再輸入「檔主在哪裏?」
她指向前方,做了一些我不理解的手勢
 
接著,她們往前走,我跟了上去
在轉角看見了幾位先生,看來也是聾啞人士
他們在收拾煮食器具,然後吃著煮好了的食物
只有一位先生,在用普通話跟食環署職員交談
 
食環署職員不斷趕他們走
我見他們已經收起了檔口,幾個人自己在吃餘下的食物
食環署職員不斷責罵他們,叫他們馬上離開
 
我問食環署職員:「請問呢度係咪唔食得嘢?」
她說:「喺度食嘢就得,但係唔准擺檔」,然後就離開了
 




那位說普通話的先生,跟我說「謝謝」
我問他是不是檔主,他說不是,檔主是眼前的兩位聾啞先生
他們每逢農曆新年,也會從中國來香港擺檔
他和另外兩位聾啞小姐是他們的朋友,只是來旅遊
知道了朋友遇到麻煩,所以過來幫手
 
我問:「早幾年有沒有被趕?」 
他說:「以前不會這麼早趕人走,通常到了晚上才趕
今年第一次遇到這個情況,我也不知道為甚麼」
 
那兩位小販看見我幫助了他們,拿了一隻炸香蕉給我
我知道他們是來自中國的無牌小販後,不敢吃他們的食物
我做了一個自己認為是「謝謝」的手語,禮貌地拒絕了 
 
不過回想起來,以往在農曆新年幫襯小販時
其實也沒有留意他們是香港人,還是中國人
說不定我之前也有幫襯過他們
 
可是,現在知道了後,還是沒有信心吃他們的食物
我拒絕了幾次,那位小販還是堅持把炸香蕉塞到我手上
我只好拿著那隻炸香蕉,繼續跟那位先生傾偈
 
我問為甚麼他的朋友都聽不到東西,他說是天生的
他們都是有這些問題的人,透過某些組織成為了朋友
他父母也是這類人,所以從小就懂得手語,專門幫助這類人
 
最後,我嘗試把炸香蕉還給他們,但失敗了
只好拿著那隻炸香蕉跟他們告別
離開那條沒有小販檔的街道
 
 
首先,我不贊成其他地方的人持旅遊證件來香港搵食
 
現在討論一下,政府應否在農曆新年趕走無牌小販
 
每逢新年,很多地方都會出現大量小販檔
必定會造成通道阻塞、環境衛生等問題
 
雖然一年只有幾天,但住在附近的居民
認為新年流流,不想被打擾,也是非常合理
 
可是,整條街佈滿小販檔,
到處也是各式各樣的香港特色小食
魚蛋、牛雜、雞蛋仔、臭豆腐等等
 
這些景象,每年就只有這幾天才會出現
否則,香港人也不會一窩蜂地衝去一年一度的「香港夜市」
 
有些人,提到「食環署趕小販」這個話題就會說:
「咁佢哋真係犯法,趕佢哋走都好合理」
 
沒錯,他們是犯法
「但犯法的事一定是錯的嗎?」
上年發生年初一騷亂後,我花了一段時間思考這個問題
 
由於我們活在法律管治下的社會,
很容易轉入了「犯法就等於犯錯」的思維死角,
包括我自己
 
參與雨傘運動的人,佔領了馬路,全部人也犯了法
但有不少人認為他們沒有錯
 
七個警察,打一個手無寸鐵的市民,犯了法
也有不少人認為他們沒有錯
 
可見人類不會單單因為有沒有犯法,來衡量當事人有沒有錯
 
說遠一點,大家還記得「九龍皇帝」曾灶財嗎?
他到處寫毛筆字,絕對是犯了法
但他的犯法行為,成為了藝術、成為了香港的文化
他的罪證,還能放在博物館中讓世界各地的人展覽
 
一直以來,大年初一至初三,無牌小販擺檔也會酌情處理
這個約定俗成的傳統,使香港的小販檔文化得以流傳下來
多少藝術作品、畫作、模型,以香港的小販檔做主題呢?
你知道嗎?下面那張相,其實是栩栩如生的小販檔模型
 
現今的香港政府,不再發小販牌照
當每年初一至初三的小販檔也消失了
這種香港的特色文化,也會逐漸消失
就像現在的九龍,已經看不到「九龍皇帝」的筆跡
 
我們都是陌路人, 在年初一傾了幾場陌樂偈
2017-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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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環節》
 
記得剛才問過自己的那條問題嗎?
 
「你認為農曆新年,應該准許無牌小販擺檔嗎?」
 
如果你剛才,跟現在也認為「應該」
按請「O咀」!
 
如果你剛才,跟現在也認為「不應該」
按請「嬲嬲」!
 
如果你剛才認為「應該」,現在認為「不應該」
按請「笑哈哈」!
 
如果你剛才認為「不應該」,現在認為「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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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請按「心心」,然後留言說一下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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