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1年5月4日。

前幾天我和恩娜趁著復活節假周圍逛,散散心。我們去了荔枝山莊、長洲、唱K等等,那幾天也在恩娜家中睡。我再忍不下母親的監管了。

我跟比較熟的另一個同學Zoe說了早陣子的事。她覺得要弄到上CID真的很麻煩,其實恩娜報警那天我也很害怕,幸好最後我不用下口供。

今天回家以後,跟母親又吵了一架。她不斷問我拿電話來看,我說不見了。她便叫我賠,我便問她:「我只有二十元,賠不了要不要打死我?還用不用計利息?」她說她快要趕我出門口。我根本毫不在意,我還有幾個月就十六歲,便可以打工了。我外面這麼多朋友,才不用依賴你。我根本不想讀書。只要未夠24小時,她報警也是沒有用的。就算我跟朋友逛街又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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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11年5月8日,是母親節。我買了一份禮物給媽媽,但她一見到就把它掉到地上,說她不會要。

這幾天我不斷自己請假去網吧,一邊和Kiki談電話,一邊玩勁舞團。Kiki有一個網上朋友,叫阿俊。我見他和我住得比較近,便約了他出來逛街。他比我小一年,個子不高,但樣子頗俊美。我跟他到網吧找了他的朋友,過了一會兒,我便去葵芳找恩娜。

「誰更清楚 清楚你的風流

纏住你手 只怕熱淚會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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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11年5月18日。我做了人生中最重要的決定,我離家出走了。昨天晚上我整晚都在整理東西,其實我也不知道要去哪。我在facebook 還認識一個叫Sing的人,他說他可以收留我。那是我第一次見他,他的家很亂,很多狗屎。這時另外一個人Fai又叫我去找他。我轉了很多次車,到了地鐵站,等了好久好久。

我很害怕,我怕媽媽報警,我怕自己要去女童院。但我真的不想再見到她。

明天還要考演奏級鋼琴試,其實都不想去了。發生這麼多事,我根本沒有準備過。

他們來到不久,我聽到那班人說要去high野。我害怕不知道發生甚麼事,我便打給恩娜,恩娜叫我去她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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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11年5月19日。恩娜上學去,我繼續逃學。我打給社工,他叫我這個下午要回去,因為我的家人已打算要報警。我爸爸長期不在港,這次他回來他很憤怒,跟我說要24小時回一次家,其他甚麼都不管我了。

我很高興,好像獲得自由了,但又有點傷心,始終不想跟家人的關係變成這樣的。

學校的同學都知道這件事了,連班主任也知道。很大壓力,但畢竟是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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