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嬸又回來了,她看到飯仍是滿滿的放在桌上 "你應該很久沒有食物下肚了,為什麼不吃?" 她也預料到我不會理睬她了 "這樣好了,我女兒剛回來,說不定你兩人可以做朋友呢!等我一會喔!我現在把她叫來。"

一眨眼時間,大嬸把一個小女孩帶來。
她仍著校服,顯然是剛回來,衣服也還未換就被帶來了。

"媽,你幹什麼?"
"前面,看到嗎?" 大嬸指向我的方向 "好好和他做朋友吧!"
她看了我一眼,見到我死氣沉沉的樣子。
"為什麼我非要和他做朋友。"





對呀!你又為什麼把我的對白說出來?明明這才是我該說的話。

"因為他很孤獨呀!"

我很孤獨嗎?
是嗎...
我只是一個人而已,我不孤獨,我不孤獨。
但這是真的嗎...

別管了,孤獨與否根本不重要,只要不影響我做事就可以了,而且孤獨也很好,無論對我,還是別人。




因為方劃和小詩是因為我才會變成這樣的,如果沒有人靠近我,那就不會有人受傷了。
沒錯,我的感覺根本不重要。

現在,我也該要走。

我說出一個月來第一句的說話 "謝謝款待。"
由於沒有任何包袱,走亦很輕鬆,何況大嬸在我昏倒時給我的食物也該撐到幾天。
走吧!到外面找到工作過生活好了。

大嬸打算挽留我 "你可以留下待到你找到你家人為止的。"





切!無謂的同情心會害死人的,而且...
憑什麼認為我有家人?

我直接離開屋子。
看外面的景象,我直接呆住了。
認真的嗎?這是哪兒?

算了,反正在哪也對我沒什麼影響,現在身處市區反而對我的生活更好,但不能再找一棵樹打拳就是了。

面前正好有一間酒吧。
說不定有工作呢!

在這個月觀察以來,酒吧大致分為兩種,一種為正常人,平民消遣的地方,另一種則是黑道,兇狠鬥勇的人的好去處,總之也不是什麼好地方。
但工作的價錢比正常酒吧的酬勞好了不少。





這個就是第二種酒吧,裡面所有人也注視我這個八歲的小孩子。
其中一個人走出來擋道。

他很高大,滿身都是肌肉 "小鬼,是不是迷路了?這裡不是你該來的地方。"

我無視他,繞過龐大的身影。
他不爽了,把手甩到我的肩膀上 "小子活膩了?"

我抓著他的手,一百八十度扭了一個圈,把他摔在地上。
"我要找的不是你。"

場上的人表情變化都頗大,但我也懶得注意了。
酒吧最右的牆上有一個公告板,板塊有不少委託。
我隨便把委託撕下來,之後才看內容。





那個什麼什麼名字超長的雪山。
西方。

討伐當地領主。
任務完成後,把雪山領主的頭帶去吧台侍應。
報酬五萬塊。

五萬塊,很好,光買食物也夠我吃上大概十年了。
中午接的委託,下午就給你完成。

雪山離我,就在不遠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