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人奧登曾說:「不相愛,即如死滅。」

我們人與人的關係,都以愛的方式來維持,朋友之間的友誼,戀人之間的感情,親人之間的血緣,都是愛的一種。若沒有愛,縱使是父母與子女,他們都可以活得像仇人一樣,彼此憎恨,如熟悉的陌生人。

戀人之間若沒有愛,他們不能再相愛,更有可能反目成仇,互相人生攻擊,將對方的缺點通通數出來,把對方的好變成理所當然。

朋友之間若沒有愛,我們不可能維持大家的友情,一起經歷的事情都只會變成回憶,甚至只是生命的過客,日子一久了,大家連名字都忘記。

其實,動物天生便能懂得愛,只是現實的殘酷讓我們的愛變得扭曲,不再追求一種純樸的愛。當我們傷心難過的時候,名譽、金錢、地位都不可能填滿我們心靈上缺口,只有愛,才是我們真正需要的。





社會不斷提出:「多便是快樂」,其實不然,更多的財富,更大的名氣,就是快樂的根本?如果是那麼香港人的快樂指數應該名列前茅,不會是在總多國家地區中的下游位置。

我們人生該追求的應該是彼此的愛和快樂,我們出世的時候只是一無所有,離世時也是萬般帶不走,何必浪費畢生的時間去追求那些榮華富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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