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才升起來,兩個獄警已抵囚室門前。
剛洗臉的我起來,站在囚室的中間。
「轉身,面對牆壁,將雙手放在頭上,跪下。」
我按著指示,轉身背著他們,將手放在頭上,然後跪下來。
兩個獄警在閘門打開後進來:一人在我的腰間纏上手銬和鐵鍊,另一人為我扣上腳鐐。
「侍候」雙手的獄警將我的左手拉到我的腰間,扣上手扣。然後兩人將我拉起來。
步出拘留所,我望上晴朗的天空,吸了一口清新空氣。
雖然身體受到限定,但是在那一刻,我內心感到十分輕鬆。





「...被告本身已經是被判五次終身監禁的犯人。他乘著監獄暴動,脅持監獄獄長的女兒,偷取他的汽車逃走。他已經觸犯兩條罪。最後,他殺死四個人——而他也承認在殺死最後一人時,是『殺傷過多』。儘管他是另一宗罪行而再次殺人,但是殺人是最不能饒恕的罪行。被告之前就是謀殺罪成而入獄。而他這回是第二次殺人,可以說是重犯。我國法律對逃獄期間殺人是有明確的刑罰:就是死刑。之前我已經說過:被告是重犯。足以証明監禁對他沒有警戒的作用。我在此懇請法官閣下依照法例,判處被告死刑。」
檢控官坐下。法官望一望我身旁的程律師。
他站起來,開始他的陳詞。
「法官閣下,正如檢控官所說:我的當事人是第二次殺人。不過,檢控官也提過:他犯案的時候,有另一宗罪案進行之中——就是所謂被脅持的辛倩雲小姐被本案的其中一名死者丁兆豐強姦。當時,我的當事人只想到要將辛小姐救出來。另一方面,他的生命也受到威脅——不單另一名死者用刀意圖刺傷我的當事人,丁兆豐更拿起高爾夫球棒想擊殺我的當事人。他的行動第一個出發點,是救人心切;第二個出發點,才是自衛。」
接著,程律師拿起一封信。
「辛小姐為我的當事人寫了一封求情信。請容許我朗讀出來。」
法官點點頭:「請讀出來。」
程律師將信打開:「法官閣下,我的名字是辛倩雲,是傲正服刑監獄獄長辛道宏的獨女。在過去的兩年,我每週末都會為傲先生演奏音樂。每一次,他都是被扣上手銬。我就覺得他是一個明白自己處境,絕無打算討好別人的老實人。
在監獄發生暴動時候,他對三位同伴跑去家父辦公室所在尋找我ーー剛巧,我正前往那兒去看看家父幹甚麼仍未回宿舍。在他那三位同伴協助之下,我作為被脅持者與傲先生離開監獄。我們在一個森林躲藏。期間,他沒有對我作出任何無禮的行為。




事發的一天,我們得悉監獄暴動已被平息。傲先生也打算帶我回去自首。可惜,我們就發生這個意外。
傲先生一切的行動都是為了保護我。是次犯案,情有可原,罪不至死。懇請法官閣下網開一面,不要判處傲先生死刑。求情信內容到此為止。」
程律師將信交給庭警,讓他遞給法官。
「我的當事人是承認所有罪名,而他在第一次犯下殺人罪也是認罪。顯然,他沒有逃避罪責的打算。鑑於這一點,我的當事人並非一個不知是非的喪心之狂。兩次殺人,他都是在殺死最後一人時是『殺傷過多』。這不是他的習慣,而是痛苦的表現。現在,我的當事人已經受到良心責備。我懇請法官閣下判處我的當事人無期徒刑。」
程律師坐下來。
法官拿著倩雲的信看一看,接著他望著我。
「被告,請站立。」
我跟程律師站起來--法官應該有決定了。
「聽過你的陳述,控辯雙方的刑期建議,以及辛倩雲小姐的求情,我看到你的坦率以及承擔。而我也看到你一切行動的原因。可是,法庭對殺人此等罪名是不可能無視它的嚴重性。你的處境,十分遺憾,只有一個結果...」





囚車再一次將我送回這所監獄。
只是,這一回的入口不是上次的一個。
我的身旁,沒有其他同行的囚犯,只有荷槍實彈的獄警。
囚車車門打開的時候,除了幾個我從來沒有見過的獄警之外,我也見到獄長。
雖然他仍是一張鐵面,但我在他的眉宇之間看到一絲哀傷。
我掛上一個微笑:「獄長先生,我回來了。」
他只是微微地點頭,沒有答腔。
我被押進囚舍。獄長將我身上的銬鐐解下,我就將身上的所有衣物脫下來,完全赤裸站在負責搜身的獄警之前。
獄警們沒有放過我身體的每一分每一吋,以確定我身上沒有違禁品。
他們派發一套灰色,無領,像是醫院技工制服的囚衣給我。
穿上囚衣,拍過檔案照片之後,獄長說:「面向牆壁,雙手舉在身旁,手板向後。」
我依著指示去做。接著,我感到一隻粗壯的手將手銬扣在我的手腕。
在我的雙手穩妥地扣好在我的身後。獄長拍拍我的肩頭。
「行吧!」
在獄長及一名年紀跟我相約無幾的獄警押送之下,我到了我的新囚室。




囚室的閘門打開。在號令之下,我進入囚室。囚室閘門關上之後,我才將仍被手銬扣在背後的手從閘門的小窗口伸出去,讓他們解開。
手銬解開之後,我行入一步,然後才轉身面對著獄長及那年輕獄警。
獄長從頭到腳,再從腳到頭打量我。
我抿一抿嘴。我跟他上一次見面就在他的辦公室——當時,我不單跟他說出那個壞消息,也向他承認罪行。
「傲正...」
我站直起來。
「作為一個死刑犯。你每天有一小時在外的活動時間。每兩天洗澡一次。每星期有人到來收集衣物清洗...」
聽起來跟之前在拘留所的生活沒有多大分別...
「...每次離開囚室,你都要扣上手銬...另外,你沒有探訪的限制。」
聽到這一個,我輕輕地昂一昂頭。
「意思是你的親屬及辯護律師可以隨時到來探望你。每次的探訪時候有兩個小時...」
我點點頭,示意明白。
「你,需要我們通知你的親友?」
我搖搖頭:「沒有需要。」
「真的沒有需要?」




「真是沒有。」
獄長緩緩地點點頭。接著他向我介紹那年輕獄警:「他叫于胤。雖然只是比你年長兩三年,不過在這裡工作十年。如果你有甚麼需要,就跟他說。」
「明白,獄長先生。」
獄長和于長官離開之後,我環顧我的周圍:床舖不需要我來整理。廁所,洗手盤...基本囚室會有的東西都有。
我留意到床舖有一張紙,就拾起來看。
「正:我知道你已經回來。雖然不是回到大樓...大家很好,放心。我有屬下在你那兒行走。如果你有甚麼需要,就跟那人說。他知道你的長相,會定期找你。剛」
我笑一笑:「剛哥,謝謝你!」
這囚室就成為我吐絲結繭之所;等待被抽絲——也就是被領去絞刑架受刑的一日。
懊悔?沒有。反而我覺得這是最好的結果。
唯有這樣,我才可以抵償我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