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還未看開 不喜歡背人感概可以不愛 不用愛 就當喜歡給你差遣 原來還勝過被愛」


這首歌大家耳熟能詳了嗎?在我生活圈子裏,這首歌一奏起,大家都會著我高歌一曲。


打個例子,就像能夠在紅館、九展bla bla bla開show的歌手,總會在encore時被要求演出首本名曲般。


哈哈!好像說遠了。其實我想說的是,是因為這首歌開啟了我唱歌這一個興趣,也是令我在中學嶄露頭角的一次經驗。






忘記了一樣很重要的東西,我未自我介紹,我叫張柏浩,正常樣但永遠都被人吹噓長得不錯(我心諗ARE YOU SURE!)身形偏瘦所以曾經未有足夠雄性因子時被以為「乸型」,「基佬」。
本身係異性絕緣體直到15,16時突然大***。別急,故事會一一交待給各位老大聽聽。


說回正題,就是關於這首歌。它就像是我15,16歲前的故事。關於一個女生,一個我懂事以來第一個令我有愛的概念的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