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識她之前,痴心一片的我無所畏懼,為自己所愛勇往直前。在被她拒絕之後,才知道自己是多麼無知和脆弱。

趁午飯時間,我走上學校的天台。雖然有不少人跳樓自殺,但學校對於這方面還比較遲緩,沒有將天台的門上鎖。以前不開心的時候也會走上來讓自己吹風,把煩惱掃走。

但失戀給我的打擊,以致我跨過天台門檻的腳步沈重,但跨過欄杆的動作對我仍是輕而易舉。

一步一步,我走向死亡邊端。腦中有一部分在努力叫喊著,希望剎停我這愚蠢的想法;另一方面我卻心如止水,閉上眼只希望一切痛苦盡快完結。

「喂,你在做甚麼啊?」一把女生的聲音把我尋死的念頭凝在了半空。





我扶著欄杆回過頭來,看到一位女同學站在欄杆內不遠處。束起的頭髮,及膝校裙,跟其他女同學沒有太大分別,是個子比較小一點,而且是我不認識的,應該是小我一兩年的後輩吧?但再看一下她的校服有一點不協調的感覺。

她的表情和聲線像是看到了一種不認識的事物,帶著些許天真,充滿了好奇。說真的正常人看到我這副模樣也明白我是在自尋短見吧?

「怎麼了,這樣也不明白啊?」我有點被她激怒了,更顯得自暴自棄,「我現在就要跳出去告別這個殘酷世界!唉,希望來世我會做個帥哥吧,如果真有來世的話。」

「你想知道有沒有來世嗎?」她不顧我的憤怒,對我說道,「我可以告訴你,這世上沒有人可以解答這個問題。也許你跳下去後便會知道了⋯⋯」

她是怎麼了?喂,搞不好我真的會跳下去呀!她負得起這責任嗎?





「但讓我來告訴你我的看法吧。這個世界就是沒有來世,每個人只可以活一次。對,這是老掉了牙的說法,但這也是我們作為人活在世上的,值得珍惜的一種東西!」她愈說愈大聲了,有一股力量,令我不禁要轉過身來正視著她。

「這⋯⋯你是在說服我不要跳下去嗎?」我心中開始有一部分感到融化了。因為她是女同學嗎?因為她正好出現在這兒嗎?也許各樣因素也有一點,加在一起,救了這個差點要灰飛煙滅的我。

她把我拉回來後說:「你要是有心機尋死的話,倒不如做一些更有意義的東西吧!」

「比方說什麼呢?」

「這個給你,」她從校裙口袋裏拿出了一個圓形像鏡盒的東西,再看看就像一個放大了的計時秒錶,但上面沒有指針,而是網狀的表面,像雷達一般,畫面順時鐘方向刷新著,除此以外沒有任何顯示。





「這是什麼?龍珠雷達嗎?」我帶著疑惑問她。

「同學,我想你是看得卡通片太多了,都讀高中了還龍珠甚麼的,」我將這圓盒拿到了手上後她解釋,「這是「輕生探測儀」,簡稱「輕探」,我是用它來找到你的。當人面臨死亡的時候,它會像雷達一樣,顯示那人的方位。」

怎麼回事?不但說些奇怪的話,從她口刎,搞不好不是我校的學生,只是裝扮成學生來找我的⋯⋯難怪我剛才覺得她的服飾有一點不妥⋯⋯

可能看到我傻傻的看著她,她有點不好意思:「別這樣看我吧,這名字也不是我改的,是我上家告訴我的。答應我,不要跳下去,好嗎?」

她捉緊我的手叫我別做傻事。雖被突如其來的一連串訊息給嚇到了,但望著她眼泛淚光的臉蛋,叫我如何不答應她?我點了頭示意。

她似如釋重負地鬆一口氣,說道:「救了你後,我也就完成任務了。到你了喔。看看輕探背面吧。」

我把輕生探測儀揭到背面,原來有一個小螢幕,上面顯示著「7」,下面是「30」。但此刻它上面變成了「30」,下面是「0」。

「上方是日期數,下方是你拯救了的生命數。輕探背後的數字歸零了,代表現在它的主人——即是我——已在一個月內救了三十人,可以從它的束縛中解放了。」





「是甚麼束縛呢?」一個問題引發另一個。

「現在它的主人是你,由現在開始計算,你要在三十天內來拯救三十個瀕死的生命,能延長他們的壽命最少十天才能算是拯救成功。能完成此項任務的話,它對你的不幸咀咒就能得到免除。」

「一個月救三十個人⋯⋯那我豈不是要一天救一個人?我又不是醫生,怎麼去救呢?做不到的話又會有甚麼咀咒呢?」我還想問的是,難道這東西能預測我在未來十天都不會做傻事嗎?但問題太多,我一時之間也消化不了。

「做不到的話⋯⋯抱歉,其實我也不太清楚,不過,每個曾經擁有它的人也總能安然完成任務,」她像是覺得給予我壓力,感到不好意思地搔搔頭,「所以加油囉。」

說完她便快步走回建物裡了。

到了她走後,我仍低頭凝視著輕探,感到不可思議。但突然間猛然想起一件事:忘了問她的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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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餘下的課,我也是在半夢半醒中度過。雖說身為中六生理應是備戰進大學考試的時候,班上同學們都努力溫習得如火如荼,但我卻是因失戀而落後的一個。

這在六A班上也不是甚麼秘密,應該全世界也知道我被四C班的鄧敏琳甩了。

「Jack哥,還沒醒過來嗎?今天好像失魂落魄得特別嚴重啊!」轉堂時,從中四起便跟我一直同一個班別的Dennis安慰我道。他已不止一次跟我說要振作起來,但今次我倒不是為了敏琳了。

而是在我褲袋裡的輕生探測儀。

「沒事⋯⋯」經過這次企圖跳樓不遂,被謎之女子說教了之後,真的覺得自己一時衝動是很傻的事。

「告訴你一個好消息吧!」他固然不知道我在想甚麼,但也故意不提我失戀,「雷·戈爾要來香港了!」

我聽到這個名字後,精神為之一振:「真的?是何時呀?」

要知道像我們這般血氣方剛的少年,一般在中學時都喜歡打籃球;而雷·戈爾及其所屬的聖地牙哥暴龍隊,更是美國職業籃球聯賽中受人追捧的大熱,不止是美洲,連亞洲很多地方包括香港也有很多球迷。





「我也是中午時在電腦室上網看報章的體育消息才知道,他將在一個月後開始個人巡迴表演,第一站就是在香港!」Dennis手舞足蹈地說。我還納悶他在電腦室是不是有看別的東西⋯⋯
「那我們要早點搶票了,反應應該會很踴躍吧。」我的注意力終於被分散了。

下一課的老師到來課室了。於是餘下的課的更是沒心機上了,腦內滿是輕探和雷·戈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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