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實在是有點不理解為甚麼這裡會出售動物服啦,這實在是捉不住消費者心理啊。既然售賣的對象都是動物,那麼賣的應該是人類服;正如人類世界中,也不會有人到派對打扮成黑人、白人、黃種人,因為都是同類所以不特別嘛,但打扮成動物卻是正常不過。

不過關我屁事,我竟然有空在考究這些所謂的市場策略,現在要專注的是如何偷到那些動物服啊。只要偷到,我就不用再偷偷摸摸的過日子了。

話說我在偷竊這方面也不算是零經驗,這都要拜我一位朋友所賜,她根本是個高手,甚麼頭箍、短褲、長褲、太陽眼鏡,對她來說,要偷簡直是易如反掌,我在她身上偷了不少師,偷竊的秘技不在如高強技術,而是心安理得的心態。這其實不是樣值得驕傲的事啦,不過現在總算成為我一個求生技能。

我走到衣架前,一邊裝在看其中一件獅子服,把他舉高遮住自己,以防店內的人望出來, 一邊用左手小心地把那套要偷的猴子服拆離衣架。 為甚麼偷猴子?感覺上像人類一點嘛,而且這是唯一一件有頭套的動物服。這次偷東西我根本連袋子都用不着,我就只要盡量不引起人注意地把猴子服套在自己身上就行了! 咳咳,塵真多啊,就說沒有動物會買嘛!穿完了,現在旁人看起來我就只會是隻拿着獅子服的猴子啊!

我裝作施施然的離開,其實我心跳得快要心臟病了!在香港偷東西大不了罰個錢做個社會服務令(其實我不清楚是不是這樣),可是動物和人類的文化畢竟不一樣,誰知道被抓到會有甚麼下場,說不定偷個東西便要受死刑,天曉得!越想越害怕,這猴子服布料又厚,走了數步就已經冒汗了。





我手突然被個甚麼捉得牢牢的,幹!真的被捉了!那東西,不,正確一點是隻比我還高兩個頭的大猩猩。他並沒有像香港電視劇裡的大媽那樣,狼狽又心急地衝出來大喊『賊啊!幫手捉住佢!』然後隨即有幾十個好心人也追着小偷,而大媽早就在後面跑得上氣不接下氣了。當然,假如小偷才是主角,那些好心人再跑也是枉然的。

這些情節都沒發生,那大猩猩太大了,捉住我後只在我耳邊輕聲說, 『別跑。』

而我嚇到不懂反應,竟然真的沒跑。而且不知怎麼的,他眼神令我感到有點安全。

現在猩猩拉着猴子小手的場面應該挺搞笑的。

『。。。對不起,要不然我在你店裡工作,我不是有心偷的,但我真的連套猴子服都買不起啊。。。』我裝可憐希望打破這沉默的氣氛,因為大猩猩已經捉住我的手不斷走了五分鐘。





他聽到我這樣說,竟然說,『你在說甚麼啊,我這件猩猩服也是偷的啊。』我看不出他的表情,不過他應該是帶點錯愕地說這話,原來這個世界裡,縱然動物有着人類的內心,卻沒有人類的面部表情,像是皮包着靈魂一樣。

我這下搞不清楚了,原來我不是偷東西被捉的,害我擔心了這麼久,那他幹嘛捉住我啊!
『那你要帶我去哪,放手啊!』既然這樣我也就不用對他客氣了。

『噢不好意思,我找到同類太興奮了。』

這個世界中猩猩跟猴子是同類嗎?不是喔。。。他說他也是在穿偷回來的動物服。。。

我的眼神大概閃過了很多個問號,害他都被我搞得有點不確定了,大家都不敢問出那個問題,生怕對方假如不是,不知會有甚麼後果。





但他還是像表白一樣緊張的問了我,『你是從衣櫃來的人,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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