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 今天這個他,還是與我無關比較好: 三個月後的感受才是真的
除了產品用後感,還有精明消費的一種東西叫試用期。 人人都喜歡試用,一試便知自己喜不喜歡、適不適合。在連鎖店買衣服大多都有30天退換期限,或是14天,總之買回去試了穿了,不合意便可以進行退款,基本上無傷大雅就可以試一件看似不錯的衣服;即使是工作,也會有試用期,用意是希望在一定的時限裡,試試看你這個人對公司有沒有正面影響、是否能幹又適合在這裡工作。 那麼談感情呢? 要試用一個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人人都說熱戀期是三個月,這三個月裡好比買了一件新衣服那樣新鮮感滿分,要妥當地掛起它、在家穿上身看看它、順道拍下它傳給好友看,不就像剛交了男友一樣,喜歡跟朋友討論他、拍照留念他、希望他天天在身邊見到他。但三個月之後,對方的缺點便不易消滅,反倒開始理性思考,這個人到底適不適合、是不是我想要的。沒了熱戀時那樣沖昏頭腦的喜歡,缺點暴露在外便難以美化它,反而開始不理解自己為何當初會衝動買下這件衣服,但關係開始了,卻不是隨便說退款退貨就能照單全收,因為人有可恨的感情。 在發現和對方不合的時候總想調節成對的頻率,便和他試完又試,試到能找好舒服的相處模式。 正如在職場一樣,三個月的試用期過後便原形畢露。本來準時上班,變成準時下班,上班永遠在遲到,但若然被發現這一點,你和這公司的關係就很快會完。因此你會慎選遲到的日子,在老闆也遲到的時候遲到,或是小心翼翼不被發現遲到,來維持自己的可觀位置。 但其實,老闆又怎會不知道你天天遲到呢?只是一個人不說、另一個人裝樣,只要你在其他地方表現優良,便不影響接下來的關係。 所以試用期內的好表現好印象,都只是一抹假象,等到三個月後的感受才是真的。真實的自己漸暴露在外,無法隱藏時,才真正了解到原來這才是對方對待事情的方式。原先以為對方懂理性處理事情,是很難得的一件事,後來卻因為這種理性而傷害到想要聽好說話的自己。 關係的延續,關鍵在於除了缺點,他的優點是不是能經常表現優良,從而可以一個人不說、另一個人裝樣,覆蓋缺陷的位置。 所以不要太相信初來報到的好,反而要更看重接下來的好。他是否能真心保持得到,你又是否能真心地包容得到,成功躲開想要退貨的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