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麥很久沒有撰寫新的網絡小說,反而有位名叫月經的網民寫的色情小說文筆與他相似。月經所寫的色情小說只看到一小段就沒再看下去,因為情節實在不太合乎我口味。
我現時工作已差不多過了一年了,而人事部同事給我一封信,信裡提到下個月會加我月薪大約百分之一。讓我想想,即是下個月未扣除強積金,我會有超過一萬元月薪。
「想不到大學學士畢業,連萬五元月薪也賺不到!只怪自己當時選錯科目,選讀甚麼會計學?」回家路上,我不斷的嘆氣。父母每天不停的逼我搬出去,而我連買樓首期也儲不到!我還怎能與阿美一起生活?
「現時阿美的工作,月薪只比我高一點點。已經節衣縮食了,但怎樣也…為何香港的樓價那麼高?」回到那不太溫暖的家,對著父母打招呼後就回到睡房。首先瀏覽著火山日報網頁,看看有沒有寫得優勝的文章吧!
「民眾要上街,抗衡這個不公義的831決定!」我被那個831數字吸引著,不自覺的按下連結。文章寫得激昂,批評著香港政府推行這次政改的荒謬,作者深信著香港人會有一日醒覺,爭取自己應得的權利。
「作者是誰?血色?即是阿麥!他沒有去寫小說,反而寫了這篇社論!我佩服著他的勇氣與正義感,又害怕他之後會被人秋後算帳。既然他開始再用血色這個筆名,這是否代表將來會有新作品?」我心裡如此想著,希望阿麥能夠重新振作並發表新作品。
很快地,香港某部分民眾因為阿麥這篇文章去上街遊行。而阿麥於某一天傳來一則訊息,看來是呼籲我上街遊行。
「跟不跟我一起上街遊行,反對人大831政改?」阿麥問道。
「捨命陪君子!」我回答得相當豪氣,怎會想到其後我會「背叛」他…
那一天,當我準備走去金鐘一帶之時,我接到那個她的來電。當時我還以為是否阿麥打電話來催促,一看來電顯示發現是女朋友阿美。明明我沒有約她今天出來約會…




「阿恆,對不起。你可不可以來到我家?咳咳…」我從手提電話聽到阿美的咳嗽聲,心裡不禁為她擔憂。要不要走去她家裡?但是我又約了阿麥…
「你有沒有看醫生?」我居然傻得這樣問她。
「有的,但是吃了藥仍然覺得辛苦。我家裡一個人也沒有,好孤單,很辛苦!阿恆,你是否有事幹?如果有的話,就不用…」阿美究竟在講甚麼,我不會令妳孤單一人的!阿麥的話,就傳送訊息告訴他有事來不了就行!
「對不起,阿麥!我女朋友病了,要陪伴她!」將訊息打完後,我猶疑著好不好傳送出去。阿恆,你不是決定去陪伴自己最愛嗎?上街遊行的事有阿麥及其他人就行了,雖然這樣做似離棄了他們…
阿美的笑臉浮現於我腦海裡,令我按下傳送按鈕。我連阿麥有否回覆也不顧了,快快跑到阿美家裡。阿美所住大廈樓下的電器店裡,電視機正播著金鐘一帶情況,那裡有很多人但沒有我…
「妳不用怕,我來了!」我心裡如此說道,快快跑到阿美所住樓層。我步向阿美所住單位門口,伸出右手食指按下門鈴。等了良久沒人應門,我突然擔心阿美是否睡著了…
「喀!」她終於開門了!阿美穿上睡衣,一臉疲憊的望著我。她的樣子看來很憔悴,好像有淚痕似剛剛哭過…
「妳剛才哭了?」我戰戰兢兢的問道,阿美無力的點頭。然後我走進她家裡,大門徐徐被關上。
「聽你剛才致電的語氣,是否今天與別人有約?」阿美坐於沙發上,帶著哭音的問著我。阿美妳想多了,其實我今天本來約了男性友人去遊行…
「對的!那是我朋友阿麥,記得之前有介紹過!原本今天約了他去上街遊行,但聽到妳…阿美妳餓了嗎?」我搔著頭答道,阿美聽後點點頭。




「妳肚餓嗎?用不用我弄粥水予妳進食?」我問著阿美,慢慢走向她家裡廚房方向。
「煮粥的事遲點才做吧!」阿美突然伸手拉著我,我被她牽到沙發處。
「知不知道剛才我發了一個惡夢?」阿美表情變得緊張,令我不知所措。阿美是否因為那場惡夢而叫我來?
「不要緊,妳說吧!」我點著頭的答道,阿美聽後深呼吸一口氣。
「我…我夢見你有一天死掉了。然後我看見你的鬼魂,你飄過來對我說從來沒有愛過我,並知道之前我做了哪種壞事。你之後還說著很後悔認識我,現時你死了從這關係解脫了!嗚…」阿美說著說著,雙手掩著臉痛哭。
「很抱歉,是否我未能給妳安全感?我向妳保證,我愛妳愛到直至消失的天與地!我沒有後悔做妳的男朋友!而壞事…妳對人那麼好,沒有做過任何壞事!」我雙手環抱著阿美身軀,不斷安慰她。除了這樣,我不知道如何做才能令阿美活著惶惑中。
「今天我會整天陪著妳的,隨傳隨到!」我慢慢放開阿美,對她微笑著說道。接著阿美抱著我腰部,似乎想我永遠留在此。
「我不是只要今天,我要你永遠陪著我!」阿美的行為彷似一個小女孩,令我情不自禁的笑了。
「阿恆你很壞,我這樣認真而你就取笑我!我要懲罰你!」阿美賭著氣叫道。
「好吧好吧!對不起女王大人,請妳特赦我這個罪人!」我笑著回應。就這樣,我沒有上街遊行,之後數天亦陪著阿美。




「原來是這樣,我不能批評你重色輕友,或置大義於不顧!每人亦有著他自己的決定,旁人無法阻撓!阿美好點兒嗎?」阿麥傳來這則訊息。
「她已經好了一點兒。然而,不知是否她傳染了我,我現時患上了感冒。唉…」我回應著阿麥。
「我還以為你是傻瓜不會患上感冒!」阿麥回應著我剛才傳送出去的訊息。
「甚麼傻瓜?」我對此表示大惑不解。
「聽說墮入愛河的人,都會變成傻瓜!」我對阿麥的答案感到無奈。
轉眼間過了一段時間,阿麥終於用著血色網名發表一篇新小說。我還以為他終有一天會成名,有傳媒因為他所寫的作品而採訪。想不到阿麥真的上了報紙,但是以一個令人難以置信的方式…
「九十後網民涉嫌不誠實使用電腦被警方拘捕。」報紙刊登了這篇報道,報道裡那位網民居然是阿麥…
「我沒法相信,阿麥會因為那時該篇社論被警方拘捕!甚麼煽動暴亂?簡直荒謬…」我憤怒地將手上報紙丟到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