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紅地毯

八年前,阿強考上港大讀醫科,阿強讀三年級時,壓力已令他透不過氣,每晚差不多溫書溫到天亮。

他為了節省時間以便讀書,於是搬入大學堂宿捨。跟阿強同房的是法律系二年級學生Steven。

星期三晚上七點,Steven返回房間,看到書桌上有字條,上面寫著:「Steven,請今晚勿留在房中,記著,今晚不要回來。」Steven看到字條覺得奇怪,但又找不到阿強,也不以為然。

直至星期四早上,阿強回房,但找不著Steven,連法律系所有同學及老師都找不著他。兩星期後,連警方也遍尋不獲。有天清潔工人到宿捨大清潔,到洗衣房洗洗衣機時,赫然發現最尾的一部貼著壞了的洗衣機內有一塊紅布。清潔工人打開一看,嚇個正著,內裡竟有一個已腐爛的人頭。





警方到場,驗屍官化驗出頭顱是失蹤兩星期的Steven。Steven的頭是給手術刀切下的,而眼、鼻、耳亦均用手術刀切開。警方即召阿強問話。阿強承認他殺了Steven,口供如下:

「星期三下午阿強獨自留在房間溫書,因長期壓力下神智不清醒,常常自言自語。初時也能受控,但越夜越覺神智不能控制,所以為免嚇倒同房Steven,便寫了張便條給Steven,叫他不要回來,因阿強深信當晚會有事發生。

但Steven到七時許回房,並沒有理會字條,十時許便上东睡覺,到十一時阿強回來,神智迷糊,手中拿著手術刀,突然向床上的Steven亂刀揮舞。阿強失理智殺死Steven後,為了不給人知道,便把屍首拖出走廊。屍首太多血,長廊被染成血路。阿強把屍首放到洗衣房後,急忙地到長廊上洗掉血漬。

但因為全個大學堂都是木造的,血水很快滲入木隙中,阿強就算花上整晚也不能洗去血漬。沒法子下,阿強到士多房把一張很古舊的紅地氈搬到長廊鋪在木地板上,遮著那血漬。」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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