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就這樣,我彷彿接替了大學生的位置,一個星期有空就會去亭的家住一兩天。

不做家事的我也學著做。包括做飯。由於我特別喜歡喝湯水,所以我就試著上網找教程。

原來比想像中容易呢,基本上就是材料掉下去慢火煲就可以了。唯有一点,不能在中途加水,不然味道就淡而無味了。所以一開始可以放多一點水,中間要細火慢煲,才能做出美味的湯水。感情又何嘗不是呢,大火之下再熾熱的愛情也會消耗殆盡。唯有細水才能長流。

「好喝嗎?」我像個小孩子等著爸爸媽媽的誇奬



「非常好喝啊!跟我媽煲的很像!你真的才第一次煲啊,不像啊!」

「真的第一次。也沒有很難。照網上教的就是」我沾沾自喜

(其實之前試過煲一次給外婆喝,但由於那時不懂,中間加了水,味道就淡了。所以嚴格來說是第二次)

「而且你媽買了很多材料在冰箱,我就拿來用了」

「怪不得!我媽買的都是好貨,好貴的」



「哈哈,你媽不會怪我吧」

「希望她不要發現,她知道我肯定不會自己做吃的」亭斜眼


「俗話不是說要綁著男人的心不是要先綁著他的胃嗎?」我笑笑

「所以你要綁著我喔?」亭調皮的説道

「才不」



「也是,我是個有家的人了。不過不打緊,你現在變好是為了將來你的真命天子啊」

「不理你了」說完就去收拾東西洗刷 ,說也奇怪,聽到這句我不來由的生氣了一下


大男人就是討厭,光吃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