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認同世間事皆有「命」,因此作為君子就應該「知命」—不計較、不強求成敗得失。但君子在無可奈可的「命」中更要「知天命」— 要在「命」中領受一己的責任,著眼於人格的修養與正義的行動。「道之不行」是「命」,但君子重要在「天命」的實行,至於是否能轉化「命」的現況就不重要了。
 
孟子的「命」作「命限」解。正因人有「義」,有理想,對自己有要求,而現實做不到才叫命限。所以孟子云:「無義無命。」孟子在對待「命」時採取「順受其正」的態度。雖然「命」不可解,但「命」的意義卻由人掌握。「正命」就是「知天命」後的行動合符「天命」,而「非正命」則是不盡「天命」而死。
 
約伯是一位連上帝都指他為「義人」的人,但他卻無辜受難,這使他希望與上帝對話,但上帝反問其一連串問題,而約伯全然不懂回答。
 
從《約伯紀》可以看到人生的苦難其實不能用人的理性去把握。對基督徒來說苦難固然是神的試煉,但更重要的是:人是否有資格問「為什麼」這個問題。人類只是宇宙是微不足道的東西,而人類把自己放得太大,以致認為自己有資格控制世界。因此,對基督宗教來說,「絕對謙卑」使人甘於接受命運。當人明白自身本來就是一無所有時,就會明白一切都是神的恩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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