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經常說「生活很快樂 / 不快樂」或是「我現在很幸福 / 不幸福」之類的話,但如果有人說「快樂 = 幸福」,大家可能會停下來思考一下,然後會感覺:「有點怪怪啊?雖快樂和幸福很相像,但好像又不是同一種東西來的...」當然了,不然我們只要有「快樂」一詞就好,又何必要弄多一個「幸福」呢?

應該這樣說,快樂和幸福都是人「內心有所喜悅」的表現,但「快樂」更多是一種快速的、突然的喜悅,而「幸福」則是一種緩慢而充滿內在的感覺。例如大家玩手機遊戲突然「人品爆發」,單抽抽到一個限定角色,當下那種狂喜其實就是「快樂」。可要是我問:「你抽到了很幸福吧?」你又可能說:「不,其實我抽到只是『開心』而已。明天還要上班呢,談啥幸福啊...」我想大家都理解,「幸福」與「快樂」相比是更重要,更深層的。

不妨套用上一次所說的「必要」和「充分」來討論以上兩種狀態之間的關係。大家都會認同,一個人說「他很幸福」肯定是「快樂的」,總不能一邊哭著一邊說「很幸福」吧 (喜極而泣也是「喜」嘛...)。但一個當下「快樂」的人是不是「幸福的人」?這就有商榷的餘地了。一個當下暴飲暴食,覺得「很爽很快樂」的人,很可能過後很痛苦,懊惱自己為啥要花這麼多錢去吃垃圾食品,還吃到肚子痛,感覺「人生更慘了」。可見,「快樂」其實是「幸福」的「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換言之,「幸福」必然是有「快樂」的存在,但更需要其他條件的支持才使「幸福」之為「幸福」。

「幸福」更是一種「經過反思的快樂」。它是一種每天睡前回顧一日之事的微笑。如果你有一天的晚上,你感覺「自己不枉這一天」,有種淡然的「快樂」流露,能安心地睡去,其實這就是一種「幸福」。如果把這個「反省」的概念繼續擴展,其實何謂人生的幸福?就是當人在最後時光之際回顧一生,還能夠講出一句「不枉此生」,懷著笑容離去。這可能就是一種極致的「幸福」。

但這坦白說,是不可能的。因為人生沒有「回帶」,我們永遠都不知道自己的決定是不是最好,也就是說:人生總有遺憾。於是,人類就要找方法接受人生的不完美,使「完美的不枉此生」成為「縱有缺失也是不枉的一生」。這正是宗教和哲學出現的原因,就是讓人從思考和修行中放下缺失,迎接最大的幸福。





「快樂」是直接的,但「幸福」卻是以超脫的心境得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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