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的行動只是受到基因和進化影響,那人類真的沒有自由可言。但是,人經過長久以來的不斷進化,特別是大腦的進化,使得人類「從量變到質變」,有了一種全新的思考方式。而人的自由就在此體現出來。
 
引用孟子《論四端》之中的一席話:「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非所以內交於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譽於鄉黨朋友也,非惡其聲而然也。」人們的惻隱之心是由心而發的,更不是為了得到任何有益於自己的回報(有沒有回報是另一回事,但至少孟子認為人是沒有要求回報的心)。
 
如果以基因決定論來看這樣的事,顯然是不太合理的。因為人的基因就是要求生存,而拯救小孩一事其實有機會讓自己都掉下去的。在沒有任何保護的情況下,為何人們都會不假思索地跑去拯救小孩?這就是一種自由的表現。
 
儒家強調人道德心的力量,只要加以訓練就能讓人超越其自己的生物本能,就是一種自由。人求生避死是不需要思考的,因為人「本來」就是求生避死的。所以在這一角度看來,一個貪生怕死之人不過是受其生物本能所控制,始終是不自由的。反而,孟子說的「捨生而取義」則是人真正以思想突破基因,達到「自由」的方法。因此,文天祥「留取丹心照汗青」是一種真正的自由。
 
之前說過,真正的意義很可能是和人的自由有關。在這裡,我們就可以知道,有一些事情是算不上意義的,因為它們不過是人類的生物本能,是不使人自由的。正如一個人可以玩遊戲、可以吃美食、可以賺錢作為意義,但這些是不用思考,人人都愛的。而這種人也注定是被生物本能控制,永遠沒想過可以超越自己。這些意義也就是虛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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