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同事離開客戶的辦公室的時候,已經過了晚上八時。雖然開了一整天的會議,眾人都覺得有點累,但至少大家心情都是輕鬆的,因為這次出差的工作算是告一段落了。

那時是2014年的晚夏。那是我該年第三次到東京去了。

從前都很羨慕同事可以經常出差,不用付錢買機票就可以到世界各地去,有時還可以多留幾天遊玩。當我知道公司裡某部門經常要到日本工作,便主動申請調職到那裡去了。

結果,那幾年,我平均每四個月就到日本一次。

雖然說去日本多少次也不會膩,但公事出差跟私人旅遊卻不太相同。出差時雖然偶爾可以偷閒跟同事去玩個半天,但在遊玩的時候,話題總是會繞回到工作上的事,主要的心思還是在公務上。



而且,在客戶面前,時時刻刻也要保持高度集中的精神狀態,認真的對待大大小小的工作,有時候靠的只是意志力和腎上腺素。

別人看到的表象,跟自己面對的現實,總是有差距的。

 
幾個同行的同事當中,我們的組長Peter是在加拿大內陸省份長大的白人,Daniel是在溫哥華土生土長的印度裔人,Su-yeon是到多倫多唸大學之後選擇留在加拿大工作的韓國人,再加上從香港移民的我,就像是加拿大城市人口的縮影。

我們都懶得回酒店換便服,直接從汐留的辦公室步行到新橋站附近的居酒屋吃晚餐。我們西裝筆挺的樣子,還真的有點像下班後一起去喝酒的日本上班族。

我們會到那裡吃飯,是因為就近工作的地點,以及之前曾經光顧而食物還可以,就此而已。雖然偶爾我出差時會發美食照氣一下妙妙,但其實工作時我們是吃得蠻隨便的。



「所以你要在日本多待一個禮拜嗎?」Daniel問我。

「對。」

「你還真是喜歡日本。」

大部分到過日本的同事都對該國有不錯的印象。但他們都不明白,我為甚麼會這麼喜愛這個地方。

「對啊,感覺你就算不用來這裡出差,你休假時還是會來。」Su-yeon說道。



我笑道:「我上次放假不就去了台灣嗎?」

正說話間,我的雙肩被人從後拍了一下。雖然我已經猜到那是誰,但我還是轉過頭去。

果然是妙妙。

「這是Charlotte,我的女朋友。」妙妙在我的身旁坐下的時候,我向同事們介紹道。

有一天,妙妙忽然告訴我她給自己起了個洋名。我起初不知道為甚麼她會用Charlotte這個不太常見的名字。後來我才記起,那是《迷失東京》裡,女主角的名字。

妙妙和前男友分手之後,我到台灣找她的時候,正式確立了情侶關係。但是,我們還是各自的在台北和溫哥華兩地生活。

既然是這樣,掛上男女朋友的頭銜,又有甚麼分別呢?



「妳吃過飯了嗎?」我小聲的問妙妙。

「還沒有啊。」

「都這麼晚了,別這樣嘛。餓壞了怎辦?」

「哪有這麼容易餓壞的。」妙妙笑道。「我想跟你一起吃嘛。」

也許這種對話出現的頻率,就是固中的分別了吧。

Su-yeon在韓國唸過兩年中文,好像聽得懂國語。只見她聽罷我們說話,抿嘴一笑。



有同事們在場,我和妙妙當然不能一味自顧自的說話,也要加入大夥的話題。妙妙的英文口語說不上十分流利,但也能表達自己無礙。外貿公司的工作並不是妙妙的興趣,但還是有所得著。



Su-yeon得知我和妙妙平常是分隔兩地,問道:「你們兩個是在網路上認識的嗎?」

一般來說,同事之間很少會問及關於對方伴侶這種私事。但大家一起出國,又酒過三巡之後,會忽然覺得彼此變得熟絡了。

「不是。」我說道。「我們是在這裡認識的。」

「這裡?」

「在六年前的東京啊。在新宿車站…」

我講了當年我和妙妙相遇的經過。妙妙則從旁補上我遺漏了的細節。

「在這麼大的一個城市偶遇兩次,還真的像電影一樣呢。」Daniel說道。「我現在知道你為甚麼這麼喜歡來日本了。」



組長Peter問妙妙:「所以這次妳是專程從台灣來這裡跟他會合的嗎?」

「也不完全是。」妙妙說道。「我剛巧也要來東京辦一些採購。」

當時,妙妙的時裝代購網站剛開店不久。我用手機登上網站,給眾人觀看。

「我若想知道在日本到哪裡買衣服的話,可以問妳嗎?」Su-yeon關心的是這個。

「當然可以啊。」妙妙笑道。

Peter用手肘踫了踫我。「女朋友當了老闆,你會辭職去替她打工嗎?」

我只是笑了笑。





晚餐後,Peter問大家要不要去卡啦OK,他請。

除了我之外,我們出差的一行人都在翌日回溫哥華,所以想要盡興的大家都贊成。Su-yeon邀妙妙一起去,她也欣然同意了。

對於在東亞文化圈長大的人,如我,妙妙或是Su-yeon,去卡啦OK(或曰KTV)唱歌是稀鬆平常不過的事。但包廂卡啦OK對於Peter和Daniel來說卻是新鮮事物。

其實那次也是我和妙妙第一次在日本去卡啦OK。

我們到了日本橋附近的一家卡啦OK。那裡的廂房看來跟香港和溫哥華的沒甚麼分別。

起初我有點拘謹,雖然在歌單中見到不少中文歌,但還是點了大家都聽得懂的英語歌。畢竟這是我第一次跟不懂華語的同事去唱歌,不知道大家唱歌的規矩和習慣。

直到Su-yeon唱了首韓文的快歌,大家反應熱烈之後,我跟妙妙才放心的點了較為熟悉的廣東和國語歌。

這家卡啦OK的中文歌大多是十年前的左右的歌,正合我意。出來工作以後,我聽的新歌逐年遞減,有些聽了也不記得。但是,大學時代喜歡的歌,現在的我還是可以朗朗上口。這是初期衰老的表徵嗎?

一曲陳奕迅的《阿牛》唱畢,Peter對我打趣說:「若你不想再當工程師的話,可以考慮轉行去遊輪上當歌手。」

我失笑。我唱歌時跟得上歌曲拍子,就顧不了走音,還是乖乖的到公司上班去好了。

妙妙唱S.H.E的《Superstar》,唱到點題一句「我只愛你,You are my superstar」的時候,還真的看著我。

這個我六年前遇見的女生,怎麼還是這麼可愛的呢?



大家大吼大叫了近兩個小時,開始有點累了,這一次的私人演唱會也接近了尾聲。

輪到Su-yeon唱最後一首歌的時候,她說道:「來到日本,當然要唱日文歌。反正大家都不知道我的發音準不準吧。嘻嘻。」

她點的是宇多田光的經典歌曲《First Love》。

我不記得(或許該說當時我也不知道)Su-yeon的日語發音準不準。我只記得,我和妙妙在漆黑中聽到副歌時,自然而然的十指緊扣。

「You will always gonna be my love…」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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