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Five
「喺將來嘅日子裡面,慶幸有佢出現過。」
 
 
  「Dear Dicky」。
  花了整整十分鐘的時間,我就只在明信片的背面寫下了這兩個字,隨後的內容,我想不到。
  我有太多的話想對那人說,想知道他交到女朋友了沒有,想知道他這一年過得怎麼樣,也想向他打聽他的貓是否安好。
  我想跟他修補關係,想與他和好如初,想騙他說那天對他的告白只是為了跟他開個玩笑,沒想到他會認真看待,哈哈……可是另一方面,我更想可以與他有進一步發展的機會,想他認真考慮,想說服他其實男男交往也不錯啊,起碼不會懷孕,哈哈……
  我用力甩甩頭,甩走這些莫名其妙的想法。
  沒有人會在明信片上寫這樣的內容吧,而且位置不多,我的字又那麼巨大,根本不容許長篇大論。


  何況我寫的東西,我也不確定他是否會看,要是寫得太多,他肯定懶得看,直接送進廢紙回收箱的嘴裡。
  我繼續望著仍然只寫有「Dear Dicky」的明信片發呆。
  2016年12月27日,我在東京的第五天。
  我在新宿一間郵便局裡為寫明信片而苦惱著,而裕貴則站在郵局的另一個角落,同樣埋頭寫著明信片。
  我托著頭望著距離我不遠的裕貴,明明對寫明信片這種行為十分不屑的他,竟然被我輕易地感染了要寫一張給他所重視的人。不曉得他會寫什麼給「HAYASHI」呢?真想八卦地過去偷看偷看。
  但我當然沒有這樣做,畢竟偷看這種行為實在太卑劣了,而卑劣的我昨晚已經偷看過了他的記事本,我可不能將偷看養成習慣,我要改過自新。
  於是我把視線移回到明信片上,專注地望著「Dear Dicky」這兩個字發獃。
  我想對那人說的話實在太多,如果要把那些話都寫在明信片上面,大概要寫幾百張吧,洋洋灑灑十幾萬字也未能寫得完。
  然而要把它濃縮的話,也並非不能。這一年來想對他表達的心意,還有我的願望,其實僅僅用幾個字,就足夠表達了。
 


「Dear Dicky,                                                             
如果你在,那就好了。
希臣」
 
  想到這一句,是因為我剛好想起Owl City的《Vanilla Twilight》裡的一句歌詞──I’d send a postcard to you dear, cause I wish you were here」。
  每張明信片的收信人,必定有著一定的重要性,所以寄信的人才會捨得在珍貴──甚至分秒必爭的旅途上停留,為對方寫一封明信片。
  就像裕貴,他寫給「HAYASHI」,就是因為對他來說「HAYASHI」很重要。
  我也一樣,就是因為我太重視那人,所以希望寄他一張明信片,告訴他我有多希望能與他一同周遊東京。
  不過,我最終沒有寄出那張寫給那人的明信片,而裕貴也沒有寄出寫給「HAYASHI」的那張。
  把寫給其他朋友的明信片都寄出後,我和裕貴離開了郵局,前往今天行程的第一站——池袋。


  「你最尾冇寄到張postcard?」乘搭JR的時候我問裕貴。
  「嗯嗯。」他頷首,「我始終覺得寫postcard冇乜意思,真係想同對方講嘅,就應該親口同佢講。」這就是他對寄明信片這件事感到不屑的原因。
  早上起床後我請裕貴帶我去買明信片,再到郵便局寄出。前往郵便局的途中,我問裕貴有沒有要寄明信片的對象,他說他一直沒有寄明信片的習慣,只會帶禮物給家人和朋友,與他們見面時分享相片和告訴他們旅行的經歷。
  他認為與其轉折地把想說的話寫在明信片上再寄出,等待對方以其他途徑回你一句「收到了」,甚至一直收不到回覆,明信片一直下落不明,倒不如直接走到對方面前,告訴他你想對他說的話,即使未必能夠即時得到回覆,也能立即得悉對方的反應。
  「唔係啊。」我不同意,「有啲嘢就係冇辦法親自講出口,所以唯有寫畀對方睇。」
  「哦。」裕貴敷衍地回應,一臉若有所思的望向別處,「但係如果可以嘅話,我覺得親口講會更加好,除非……根本冇機會講。」
  「所以要寫postcard。」我說。
  「不過,如果真係冇機會親口講,寄postcard佢都唔會睇到。」
  裕貴這句話震動了我。
  明信片上寫的,其實我都可以親口對那人說。我每天上班都會見到那人,每天都有九個小時的時間與那人共處同一個空間,不說,只是因為我不敢說。若我不敢親口對他說,我又何以有膽量寫給他看呢?最後我選擇不把它寄出,就代表我根本沒有那樣的勇氣讓他知道。
  「希臣都有一張postcard冇寄到出去啦。」裕貴提醒我。
  「係啊,唔夠錢買郵票。」我笑著編了個誰都不會認真看待的理由。
  是害怕吧,害怕那人會將那張長途跋涉抵達他手中的明信片,夾在信箱中的宣傳單張中間一併丟掉,而非珍而重之地保存。
  又或者,潛意識裡我認同了裕貴的說法,有些話應該要親口對他說。
  親口告訴他我在東京的經歷,告訴他——「如果你在,那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