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那首陳奕迅的歌,成了我們這段關係的輓歌。」

我曾經愛上一個很喜歡陳奕迅的女孩。她說,他的歌聲很有磁性,唱歌的時候,他總是感情洋溢。而我,其實很少聽陳奕迅的歌,就是知道他很有名,有很多首經典金曲,而我唯一會唱的,亦即使當年我班參加唱歌比賽的參賽曲,那就是<單車>。不過,現在,不,是在愛上她後,我已經十分熟識陳奕迅的歌曲了。

那時候,我聽陳奕迅的歌,只不過是為跟她有更加多的話題可以聊聊而已。但聽著、聽著,我也不自覺的喜歡上他的歌,就正如我不自覺地愛上了她。

第一次跟她約會,就是去看陳奕迅演唱會。我不知道為甚麼我會想去,也不知道為甚麼會約她去。我只知道,我一看見演唱會的海報,我就想起了,不如約她去吧!她好像很喜歡陳奕迅呢。結果,我就約了她去,而她也二話不說的答應了。






那夜,她的目光注視著舞台,有時她還會閉上眼,感受陳奕迅的歌聲。我看著她的側面,看著她的情緒起伏的轉變。突然間,我覺得她很可愛。那一刻,陳奕迅的歌聲揚起,像是為我那一刻的情緒,配上了最合適的配樂。

「那興奮嗎?氣氛夠激昂嗎?隨便叫,隨便跳,這一晚可以盡情吧。」這一晚,我的確很盡情的享受陳奕迅的演唱會,但我更享受的,是和她相處的每分每秒。

自演唱會後,偶爾我都會相約她外出,她有時也會主動找我。我們這樣的關係不知不覺的,維持了兩年。兩年來,她沒有男朋友,我也沒有女朋友。

友人問我:「你倆是不是在一起了?」我失笑回應:「沒有這回事。」友人感到驚訝,道:「你不是喜歡她嗎?我看得出她也很喜歡你呢!」「我是愛她的,但是,每次我見到她,我都不知怎開口。既然大家都沒說甚麼,那倒不如就別拆穿吧。」繼而,我陷入沉思,直到友人把我狠狠的喚醒:「白癡!你再不跟她坦白,她就一定會走了!人家是女孩子嘛,一直待在你身邊,就是等你表白呀!」是喔,要坦白,但是我沒有勇氣坦白。

那夜,我相約她到一間挺有格調的西餐廳,我真的打算跟她表白。所以我為了表示我很重視這次約會,我特意的換上了西裝,把整個頭都塗滿髮蠟。



她出現了。她一身優雅、簡潔的裝束,還有淡淡的妝容,使她看上去,就像一個脫俗的天使。此時,我感到我手心濕濕的,我全身都在發熱。但是,我的理智提醒著我,我要站起來,為她拉一拉櫈,表現我紳士的一面。

然而,我的確是站起來了,但是我緊張到全身動彈不得,只看著她自己拉開了凳,然後緩緩坐下。是的,今天約她出來,是想要表白的,那當然會有點緊張。

「今天怎麼約我來這兒?」她吐出一句,看著我,一副百思不得其解的樣子。「沒甚麼,想跟你食頓飯而已。」我為甚麼會說這樣的話呀?「哦。」她微笑。

此時,餐廳裡的司琴彈奏一段熟識的旋律。我看著她,她看著我,我倆很有默契的一同說:「葡萄成熟時。」繼而我倆笑了。

一陣笑聲後,我決定坦白,決定要跟她說心底話。「其實,今天約你來,我想跟你說一些話。」我誠懇的跟她說。她報以微笑,道:「我也有事情想跟你說。不過,你先說吧。」



「我很喜歡你,很想很想跟你在一起。」我說。她聽罷,面露失落的愁緒。淚水從她的眼簾滑下來了。她說:「我以為你永遠都不會跟我表白,我以為你不想跟我在一起,有任何的承諾,所以我一直都沒有跟你說,其實我很喜歡你。所以我昨天已經答應了他,當她的女朋友了。」

只不過是遲了點表白,為何上天要給予我這結局?應該是我的錯,我錯在太遲表意。是的,任誰都想有一個好伴侶,她當然也不過是個女孩子,也想要人愛錫。是我太笨,是我沒膽色。

葡萄明明早已熟透,只是我瞎了眼,沒有伸手把它採下來。

「但見旁人談情何引誘,問到何時葡萄先熟透?你要靜候,再靜候,就算失收,始終要守。」

是我,靜候得太久,沒有察覺原來葡萄快要過熟,快要腐壞。

「日後,儘量別教今天的淚白流,留低擊傷你的石頭,從錯誤裡吸收。」

今天,她已經是別人的幸福女友,正在幸福摩天輪上感到男友的愛。然而,她的男友不是我,我跟這摩天輪無緣,只配當一個路人甲。



也許,此時此刻,我該「想想天的一邊,亦有個某某在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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