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如此跟她表白的。」
「然後呢?結果點?」我朋友問。
「結果咪而家坐在這裡告訴你,失敗了。」我面帶憔悴地說。

對丫,我失敗了。
她給我的回應,話同我未了解好清楚,不肯定是否適合。我這一生被拒絕過無數次,早已習慣。所以又未算太大打撃。

一個星期後,已經是十二月了。要準備考試。每次gpa得二點幾,今次想努力爆三。即使不用上堂,仍回校溫習。

正當我溫到入神,手機忽然一震,一看訊息...


「好吧,我們在一起。」
這突如奇來的短訊嚇得我在自修室大叫,我的朋友把我拉出去,問怎麼了?
對,我們在一起了,莫名奇妙地在一起。

正常情侶應該出來見面,然後確認關係。
不過我和她都要考試,而且大家不同大學,不能見面。
於是我們達成共識,考完試才見面。

在一起後,我們第十天才見面。
第十天?!對丫,好神奇吧。



那日我們在補習社上班,沒想到第一次拍拖會對著一班小朋友。上班期間我有意無意地望著她,她卻閃避我的眼神。
原來一段感情開始後,要馬上去確認。否則,會為對方帶來不安及不真實感。這也是我後來才知道。

下班後,我送她回家。
在地鐵月台等車,她刻意保持距離,一言不發,場面十分懢尬。
我於是打破僵局,主動拖起她的手,問她怎麼了。
她說:「我們真的在一起嗎?感覺好不真實。」
我用一對手把她抱緊,說:
「妳是我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