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意中看到這個故事,我知道妳寫的這個故事不是屬於我的。不過,我很貪心地希望在妳的故事裡有份,所以......





「喂,Kenny 飲啦,你打算在這裡發呆?」他是好友Stanley.
「不喝了,最多跟你猜雜果賓治。」
之前飲酒飲到被送入醫院,好歹也要節制一下吧,我心想。



「隨他吧,你忘記了......?」你們耳語也未免太大了!

是,我就是那個之前因酒精中毒被送院的「戇居仔」 - 王志傑。



三個月前,
「傑,我們已經不可能再走在一起了,我不值得你對我這麼好。」
「值得值得的,不要走,好嗎?」我差點就跪在地上了,想想雖然好像很深情,但未免有點丟臉。而且,原來真的好很不值。



當時的我又哪會想到,我們在她公司門外鬧分手,有另一個人已經在公司內等著她。沒錯,那個奸夫就是她其中一個同事。

最老土的情節就是「頭髮唔修,借酒消愁。」我的確一個月沒剪頭髮,隔晚留漣酒,我有時也有點老土。

就是這樣左擁威士忌,右抱伏特加。幸好Stanley 他們捨命陪君子,否則我在那個酒精中毒的午夜之後,大概要跟大家說再見.....




K房內,


「喂,怎麼眼光光的,在想甚麼?」又是Stanley .
「嗯,我想唱歌。」
「明,等等。」只見你按動著遙控,然後大喊,「你飲歌呀。」

螢光幕顯示出 <我不夠愛你>, 是劉德華和陳慧琳的合唱歌,分手前她最喜歡跟我一起唱的。但現在我只有一把男聲,誰有興趣一起唱這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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