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時09分,到達行刑前最後一項程序,女囚犯進入更衣室。行刑隊帶領她走進更衣室,再把重重的鐵門關閉、鎖好,才暫時把她手上的手拷鬆開。在那裏,女受刑人需要脫光全部衣服,包括囚衣、鞋、襪子、胸罩、內褲,甚至衞生巾,然後就會全身赤裸地出來,由行刑隊押到刑場接受姦刑處分。梅莉爾的神情恐懼而緊張,明顯可以見到她的全身都在顫抖。她猶豫與緩慢地依序脫掉身上所有的衣物,按照職員的指示放到筲箕中。最終,當她脫下內褲後,一絲不掛的她面紅耳熱,以微弱的聲音通知職員她已經脫光衣服。
 
「行刑時,我們要求女囚犯必須放棄隱私和童貞,不准反抗或掙扎,在監獄的錄影紀錄下,接受男刑務官觸摸她身上的任何地方,並忍受男刑務官從將陰莖插入她陰道後的任何疼痛、損傷,以至男刑務官在她體內射精後的一切後果,行刑才算正式結束,」監獄職員麥克隆對記者解說道,「被強姦前、被強姦期間、被強姦後的一切生理與心理痛苦,均是對女受刑人的懲罰和教訓。透過從生理和心理上對女囚犯造成傷害,姦刑便可發揮出體罰的效果。」
 
梅莉爾呼喚監獄職員後,職員便重新為她鎖上手拷,前往姦刑的專用行刑室。梅莉爾全身赤裸,雙手被鎖上手拷,放在身後。職員用一隻手按住她的肩膀,引領裸體的她行出走廊,前往刑場。更衣室和行刑室處同一層,兩者的距離不超過五米,但是對每個接受姦刑的女受刑人來說,這段距離變得遙遠無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