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鷗、電單車、貓。
它們化成影子灑落在電車地板,偶爾會被飛快掠過的電線桿打斷。
我一直看得入神,想起了家中的窗。童年歲月,天花板上的倒影就是安眠曲。有時候看起來像一朵花,探頭往外一看才發現是路人在撐傘。
任何幻象被看破,都寫實又平凡不過。
 
所以對待幻想就好比看待泡沫一樣,不能觸摸也不可以留住。
放著不管,看它在空氣冉冉攀升又悄然消失,這是自然定律賦予的美感和詩意。
 
如果我們在這刻分開,也許就是最美的狀態。
但阿草迫我打勾,我們誰都不說。我們在旅行時他買了一件風衣,全黑色也沒有甚麼款式。




我問他這有甚麼特別的,要專程來買。他說在網上看中很久,這個牌子出名耐用。
 
他從來不在追求最美,只求不失去。
我有點能懂得他尾指的勾。
 
 
從日本回來以後,我和阿草繼續上學,下課後也繼續和陳家豪寫信。阿草每次講起旅行的事仍然十分興奮,他還說八月秋田有燈祭,我們暑假找機會溜開去。
我不懂得為甚麼同一個地方要去兩遍,有機會的話去別個城市不好嗎。但我想正是因為他念舊,所以才不離開我。
 
他到底是一個最稱職的演員,還是一個最包容的男朋友。請饒恕我,但這段日子下來,一些或會被認為顛覆性甚至歪理的想法經常在我腦海浮現,而且越發頻密。例如我經常會想到底誰發明了專一這個概念,然後又用上甚麼辦法去說服整個世界遵從這一套。我想我們要先定義戀人和朋友的分別。朋友可以有很多,但情人只要多於一個就會遭人垢病。兩者都不過是一段關係,為何對待情人的關係就要嚴苛得多?




 
說得正經八本,但其實都只是說說而己,我還沒有推倒定理的勇氣。在現代的規範中,出軌自然是不對的,因為它違反了一夫一妻這個不知道意義在哪的規制。我也認為我需要遵守這些愚蠢的規範,不是因為我同意,只是因為我活於贊同這個想法的社會之中。可是我不能抑止這些反對的聲音每天反反覆覆地閃現,情況有點像中毒軟件,關上了一個視窗,接下來又無緣無故自行生出兩個視窗。你關的速度永遠趕不上它的生長。要我抑制想法,就是這樣困難和困擾的一回事。
 
可能其實,他不是演員也不想要包容,只是簡單的怕受傷。
 

 
因功課繁忙而暫停一星期的深宵電台今天回來了。
自從我們不再在同一個地方,我們一首歌換一個故事的習慣由每天一次變成三天一次,在他繁忙的時間甚至是一星期一次。我在這邊的生活沒變,為他準備了好多用心寫的故事,等他甚麼時候有空上線,我已經挑好要說哪一個。
 




他是我們之間的唱片騎師。中四作鄰時他會依照天氣、上課的話題或圍繞身邊發生的事來選歌,總是可以把看似說得漫無邊際的主題扣連到我們的生活上。
他是第一個讓我覺得原來聽流行曲也要如此努力的人。
以前我覺得努力的人是他,每一首歌的歌詞、製作故事甚至音樂短片在說甚麼他都倒背如流。所以他才能在眾多歌曲中,挑出最適合今天的一首作循環播放。
 
可是自從我們在一起,努力的人變成我。
我喜歡看故事,因為裏面有很多情感可以代我抒發。他的情感同樣很多,但他不寫淺白的故事而選擇用歌詞作掩飾,悄悄告訴我他想和我說的話。
 
例如我們在宿營偷溜出來深宵登山,他讓我聽<全世界失眠>,其實是在問「想起我的時候 你會不會 好像我一樣不能睡」。
在鐘樓的一晚是<幸福摩天輪>。他知道告白後的路不會易走,但留下遺憾更不好受,所以才跟我說「甜蜜中不再畏高   可這樣跟你蕩來蕩去 無畏無懼」
臨走前最後一次見面,給我留下了<綿綿>的無力,牽著我說「一次愉快的睡眠   斷多少髮線」。
 
 
闊別一星期聽著他給的推薦歌,默默咀嚼他的考題再慢慢雕啄我的答案。我享受思考這種不知何時才會想得通的謎題。
 
「從月球觀看 難辨地球相愛跟錯愛




三世書不會記載 情繫我這半生的最愛」
 
 
我本來以為異地戀不過是少了見面,我們仍然會像以前一樣無所不談。至少這是生離而不是死別,只要同在一個地球就一切都不會變。他只不過是搬家,搬到一個要坐飛機才能到達的地方。飛機和巴士,都不過同樣是公共交通工具。
 
我以為我們只是換了個時區,後來才發現他是到了別個時空。我們明明只差數小時,卻總是抽不到十五分鐘來好好聊天。在阿草帶我去看櫻花前我從未出過國,我不知道他所在的澳洲是一個怎樣的地方,住學校宿舍是一種怎樣的體驗。後來我就知道不只是時空變了,而是我們早就處於兩個不同的星球。
 
以前明明我們都在孤島以音樂和故事填充周遭的空白,為甚麼他要前往那個熱鬧的城市來顯得我這邊更冷清。
 
時空太過大 超脫我的喜與悲
能戀愛過後 自然參透到命理
 
 
這次他寄來的信比往日要重,裏面肯定載有比文字要多的禮物。他寄來的每封信我都會抑制住興奮,輕手拆開信封的黏貼。他給的東西,哪怕是一張紙一個字都珍貴,我想盡量保留完整。
 




 
收到禮物後還能遇上他在線,實在太幸運。
 
「雖然從來未見過你戴首飾之類的東西,但我想這個你應該會喜歡。」
 
他給我寄來了一條壓花項鏈。我不知道那是甚麼物料,看起來像泡沫包裹著一朵乾透的花。
花朵於我們有特別意義。多虧了他我才開始喜歡花,也喜歡自己。尤其是象徵我們約定的櫻花。
 
「你常說花枯萎了就不好看。」他說:「這一朵,應該永遠都會這樣好看。」
離開了一段時間,他打字明顯沒以前快。
 
「花見,你答應過我的。」
我指的,是他答應過長大後會帶我去東京所看的櫻花。
不是秋田的櫻花,和他去看的不一樣。
 




他說:「我也記得你答應我的。」
我答應過他,花見之時就我們就公開。
再沒有別的理由和藉口,我知道這回事已經拖得太久。
 
 
「雖然是乾花,但在澳洲能見到櫻花也太稀奇了。」
「這是在墨爾本的週末市場買的。店主剛從日本回來,弄了一系列的櫻花產品。」
 
「慢著,墨爾本?」我不禁感到疑惑:「你不在悉尼嗎?」
「悉尼悶壞了。趁著週末沒有課,我便和幾個朋友去墨爾本玩。」
「真的沒問題嗎?」我在網上搜尋過,這可是要坐飛機或通宵火車去的。
 
「當然沒問道,下星期五晚我自己還會再去一遍。所以不要等我上線了。」
 
接下這一句,我久久沒有回覆。他讀懂了對話框的空白,接著又說。




「我去看看有沒有東西買給你。」
 
 
明明花朵凋零就是一種失去,他卻有著能讓它變得美好的魔法。
我戴上壓花項鏈,默默渴望他對我的感覺也能像乾花一樣恆久不衰。
 
 
回憶哄騙我但凡失去也是美
共你一分鐘 都足夠我生醉夢死
 
 
如他所言,從週末開始就沒有上線。我關上電腦,寫起新故事來。這是個關於筆友的故事,在職場漸覺迷失的中年大叔搬家,因為一件前戶主留下的失物而和她互通電郵,繼而追隨她的步伐去環遊世界的遊記式故事。
雖然我只去過一次旅行,但故事就是要夠天馬行空才有趣。因為每人走過的街都是一樣,只有我們的想像才是與別不同。
 
待他回家上線後,我就說給他聽。我這樣盤算著。
寫了大半天開始入黑,我在家仍然不開燈,就掀開窗簾的隙縫來偷光。在黑暗寫作感覺比較好,尤其是寫給他的。不被發現最好,大概只是無聊的安全感作崇。
 
星期一他應該從墨爾本回來了,環遊世界的故事還沒寫完,我打算先把第一章告訴他。
但他沒有上線。
 
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走過週末再回到了星期一。
他仍然沒有上線。
 
可能是他又去旅行了。
 
 
兩星期過去,電腦沒有收到他的私訊,信箱也沒有他的來信。
我上次寄出的信應該到了。沒空回覆也不要緊,只要他看到我的信就好了。
 
 
一個月,環遊世界的故事也寫完了,他就像人間蒸發一般。我在電腦前吃飯、在電腦前寫故事甚至在電腦前睡覺,都是為了捕捉他上線的一刻。我又按捺不住,再動筆寫了一封信給他。
 
他該不會是發生了甚麼意外吧?
 
 
在我把信寄出的翌日,終於等到一封薄薄的信。
 
那封信上的郵戳是在一個月以前。平日只要大概兩星期左右時間就能收到信件,我看是因為某些原因而延遲了。
屈指一算,也就是說這封信是在他跟我最後一次私訊前已經寄出的。
 
打開了那封讓我望穿秋水的信,他仍然用黑色細鋼筆寫著纏綿的字句。
 一個月,三十天的時間沒有很久,但足夠他變得不再喜歡我。
 
流離在某日某天某地 仍自覺共你一起
 
 
指尖在文字上遊走,我想要感受他的筆觸。他寫字很輕,幾乎不在紙上留下一道坑紋。接下來的一個月我沒再收到信,但我仔細地重讀著他寄來的每一封信,發現他寫的逗號沒有糾結的圓,只有灑脫的一撇;每次寫完「我」字之後又總會留半格空,我想那是留給我的位置。
 
在翻閱信件時,我見到才想起他之前說過悉尼海邊有一個遊樂場,於是構思了一個關於小丑的故事,但他不來信也不上線,我沒有辦法給他講。我掏出了厚厚的一疊信紙,寫下了小丑故事的第一章然後寄給他。
 
當我將小丑故事的第六章連同幾支黑色筆一併寄出,他已經有三個月沒有給我留下一句話。我再次翻出仔細收好的每封信,由第一封到最近一封重讀一遍。
 
直到這刻我仍然相信,那只是最近一封而不是最後一封。
我不是刻意要重看他寫的信,只是過得太久,我怕自己開始忘記他的筆跡是甚麼模樣。
至少我手心的櫻花還沒凋謝。讓自己投入信件,築起一個他仍然喜歡我的時空。
 
 
從未來再見 遺憾舊時不太會戀愛
願我永遠記不得我正身處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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