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森有兩個共同愛好:電影和性。他常常約我到戲院,我也常常約他到我家。如是者,我們成了情侶。

森比我小三年,他最大的優點是金槍不倒。
星期六的下午一般是這樣過的:適量的前戲>>大量的戲肉>>我告訴他我累了>>中場休息,他讓我小睡一會>>再戰>>事後躺在床上聊天喝啤酒>>看電影。

森不一定每次都要射精,有時會由得陰莖充著血的直接起床。有一次,我在半醒半睡中感到臉上一陣陣溫熱,原來是他趁我睡著了在顏射我。既然被我發現了,當下就立即把龜頭含著,把剩餘的吞下去了。

他感覺我比其他女子成熟。我不會問長問短,也不會口不對心。他可以放心把他大大小小的性幻想全部與我分享,儘管我不一定每一項都滿足他(在戲院裡互相手淫 十分好玩;做愛的話想都別想,會被post上網)。他也把他在工餘時嘗試設計產品的計劃告訴了我。在經過幾年反覆的失敗後,嘲笑森的人愈來愈多。他已有整整兩年沒有跟任何人提及此事。
「你惟一的缺點就是有時酒喝得太多。」森搶去我手中的啤酒,喝了一大口。



我們在一起快要七個月了。有一天,森突然告訴我他戒煙成功了,原因有二:一是我不喜歡他身上古龍水混著煙的味道;二是他在情緒波動的時候可以想起我,用不著抽煙。

森的媽媽從加拿大回港過農曆新年。森問我想不想跟他回家吃晚飯,好讓他介紹我給媽媽認識。
見家長?我有點遲疑。

在一般意義上來說,森是一個好男人。可是他在很多不同的事上令我不爽。

例子一。
森對我穿的裙子提出意見。
「我穿得不好看嗎?」我雙手叉腰,扭了一扭屁股。


「十分好看。可是太短了。我怕你走光,蝕底嘛。」森的手在我的屁股上亂摸。
「好看就行。你懂什麼。」我有些許不耐煩,閃身避開他的手。
幾天後,話題去到了我的高跟鞋。
「你這麼喜歡造型設計,買個Barbie回家慢慢玩啦!」我忍不住發難了。

例子二。
我最最要好的朋友是位提琴手。我倆認識快二十年了。森想籠絡一下女友的閨蜜,最好的方法當然是看她的演出。上半場演奏的是貝多芬的第九交響曲,是我最喜愛曲目的之一。
很可惜,森未能撐得到歡樂頌,就打起鼻鼾了。
「 等會完場時我回來接你們,然後我們去喝一杯?」中場休息,森想先離開。
「我相信素不想認識在她演奏時睡覺的人。」


「你不說,她不會知道的。」森壓低聲線,故作神秘。
「算吧。你累了,先回家吧。」
森十分不滿意這個安排。他覺得我在嫌棄他。

例子三。
森一臉興奮不繼重複他設計產品的大計,卻總是沒有實際進展。我已經聽厭了。
他太天真了,把所有事情都想得太簡單。
我嘗試告訴森我的看法。他不明白,也不想討論。
老實說,我不覺得森的產品會有面世的一天。

例子四。
他不覺得Fight Club有多好看。Jack和Taylor還未來得及成立fight club,森又打起鼻鼾了。

結論是森不是我命中註定的人。
(我承認例子四十分無謂,不成理由。可惜感情這回事大都不講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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