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手,就是你!」
這麼帥氣的台詞,我都很想說一次看看。但這是不可能的,因為我只是他的助手,而且是笨蛋助手。

我叫李博坤,是大偵探張俊文的華生......可能連華生都不如吧?張俊文是我大學時代的學長也是友人,他十分受女生歡迎。但他沒有當上偶像明星,而是一個偵探。聽說他的妹妹比他還要聰明,所以他很寵愛她。

而就在一星期前,他失蹤了。他說那是大案子,有可能遭遇不幸,所以他在出門前給我一封信,說他如果一星期沒有回來而且找不到他就叫他的妹妹來,並叫她解開信裡的謎題,這樣她或許就能找到他,但千萬不要報警。

「咚咚!」

偵探事務所外有人敲門,我馬上過去開門。





「初次見面,我正是張玉玲,今後我們會一起工作,請多多指教。」她是一個美女,她有一頭咖啡色的短髮,藍色大眼,她果然和俊文一樣是混血兒。她身上所散發的魅力能令人對她一見鍾情也不奇怪。

「你......你好。」我鞠躬說道。

「那麼我可以進去了嗎?」她面不改色,依舊微笑著。

「好的,請進。」

我把門關上後,就把信交給她。





「就是這封信。」

「好的。」她從沙發上站起來,整理一下白色連身洋裝,就用雙手接過我的信。她十分有禮呢。

她打開信封,從中取出一張紙,說:「請問你是否已經看過信的內容?」

「是的,但我解不開信中的謎題。」

大家應該不知道信裡寫的是什麼吧?那麼我就形容一下吧。那是一張淺綠色的信紙,上面寫著:





千方百計

中央的兩個字是最後的筆劃

那麼

一力一十=?

她把頭轉過來說:「請恕我直言,這是個十分簡單的謎題,只要看一眼就知道答案了。」

「什麼?」我初時還以為我聽錯了。

「答案是『信』,信心的信,信封的信。」





「為什麼?」

她指著最後的一行說:「一力一十,就是千方白計寫少了筆劃的樣子。」然後她又指著第二行。「中央的兩個字是『方百』,在第一行,『計』是最後的筆劃,即是指在最後一行的『力一』是『十』的意思,所以是『言』,又回到第二行的提示,『言』是最後的筆劃,所以『千』少了的筆劃是寫在『言』前,所以是『信』。」

「原來如此。」我點點頭,真不愧是俊文的妹妹。

「如果讀者們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用紙筆寫寫看,這樣會更容易明白。」

「但是,這個『信』字是什麼意思?」

「還不清楚,但哥哥不會寫一個沒意義的留言。」

「會是人名嗎?」我看著信紙問。

「也有這個可能。」她點頭微笑道。





突然,事務所的電話響了。玉玲馬上過去接電話。

「你好,這裡是張俊文偵探事務所,請問有什麼事?」

電話傳來了一個中年男子的說話聲:「我是賴警官,請問張俊文偵探在嗎?」

「不好意思,張俊文偵探因事出國了,我是他的妹妹,可以幫你傳達訊息。」

「那麼就算了,因為是有案件發生了。」

「那麼就請你讓我幫助警方處理吧!」

「什麼?」





「哥哥請我在他出國時幫他經營事務所,所以請讓我幫助警方處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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