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仔猶豫咗陣。
控方大狀就轉向同法官講:「一個7歲嘅小朋友,小一學生,佢知道咩叫『身不由己』咩!佢根本就唔知個詞係咩意思,好可能係被告教佢講嘅!」
正當法官想開口嘅時候,言仔一口氣講咗好多嘢:「我知,我知咩叫身不由己,就好似明明係人命,但為咗阻止喪屍病毒擴散,我地政府封咗以南嘅城牆,由剩底嘅市民等死;就好似大狀你,如果接咗一個case,就要以client嘅利益為先,即使你知道佢有犯到法;就好似我,我根本唔中意亦都唔叻讀書,但為咗我父母嘅期望,我仲要死讀爛讀。Miss佢為咗大家都可以生存,先至殺咗受感染嘅同學。⋯⋯⋯⋯Miss佢身不由己,我地都身不由己!」言仔講到呢到另轉頭望向我,對住我苦笑,而我早已滿臉熱淚。後來,到我自辯嘅時候,我問返好多事實出嚟,證明我唔係蓄意殺人。最後罪名不成立,但控方又改控我其他嘢,控我誤殺同埋虐兒,話我唔俾啲學生接受教育。我自辯嘅時候都係「身不由己」呢個point嚟打,外在環境因素令我唔可以俾到教育佢地。係命都未必保得住嘅情況下講教育,唔係好可笑咩?
我係庭上講:「我係為咗保住所有學生條命,我地大部份時間都係到求生,缺少教育都係情有可原!」
「你俾返個咁蠢嘅仔俾我,我寧願佢死咗呀!」但旁聽席個到傳嚟反駁,我認得出聲個個係樂樂嘅媽咪,我呆咗,因為我真係估唔到一個母親竟然可以講啲咁狠心嘅說話。控方亦呈上另一證供,指出
「其中一個學生-陳小美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同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佢對心理學家講佢人生中最開心嘅日子就係係野外逃生嘅日子,可以瞓夠8個鐘唔使擔心功課。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係人類嘅自我防衛機制,同自己講自己好安全,好開心,從而忘卻生命受威䝱嘅恐懼。歸根究底都係被告唔俾佢地接受教育所致嘅!」
我好無奈,佢地有冇諗過小美講嘅都係真嘅!
唔一定要生於亂世,先會有壓力。最後
「本席宣判被告誤殺同埋虐兒罪名成立,誤殺罪名判監一年,虐兒罪名判監二十年。」
聽到判決,我絕望咁望向旁聽席嘅呀哥。




而言仔就衝到我面前,講:「Miss,對唔住呀!對唔住呀!我幫你唔到。」入獄之後,呀哥同埋言仔嘅信就係我活下去嘅動力,只有佢地信我,支持我!十五年後嘅一日,我收到明仔嘅信,信入面寫:
「多謝你!多謝你教識我咩叫弱肉強食,適者生存!
因為你,我先會咁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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