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孖寶警探阿深和阿姆回到警察總部時,阿深提意先去看看證物;阿姆卻提意先去跟證人錄口供。他們爭辯了很久,最後還是決定先一起到證物房看看證物,然後再幫目擊者錄口供。
當他們來到證物房,留下了證件後,就進入證物房檢查證物。阿深和阿姆走到擺放着大埔銀行械劫案證物的小格子,裏面的證物只有幾粒在現場發現的剩餘彈殼。
阿深説:「睇,呢度有寫住製彈日期丶編號和廠名。」
阿姆説:「噢,俾我睇吓先,製彈日期:2019/1/30(年月日),編號:AKMb19013005、AKMb19013006、AKMb19013007、AKMb19013008⋯⋯所有彈殼編號都係順序嘅,證明匪徒係一次過買低這些子彈嘅。製彈廠:美國阿菲斯特兵工廠,在美國係一間很出名的製彈廠。」
「它們都係AKM突擊步槍的子彈,編號已經透露咗。」阿姆繼續説。
阿深説:「咦,呢個係……」
阿姆説:「一睇個樣就知道係香港警隊配有嘅衝鋒槍——MP5衝鋒槍嘅子彈殼啦,你唔係唔知啊嘛?」
阿深接着説:「我知,我知,但點解現場有MP5衝鋒槍的子彈殼嘅?我哋警方冇開火喎!」
「如果係咁,子彈殼就係匪徒嘅。」阿姆説。
「如果佢哋有『MP5』嘅子彈殼,就即係佢哋有MP5衝鋒槍,如果係咁,就大鑊啦!」阿深説。




「係啊,如果佢哋有MP5衝鋒槍,佢哋就會成為香港嘅威脅!!!」阿姆説。
他們只在證物裏找到這些子彈殼,沒有其他了。他們把所有證物和自己剛才所想到的事情寫在自己的警察記事冊裏。
接着,孖寶警探阿深和阿姆走進了可以錄口供的地方。他們找到了第一位要錄口供的人,名叫艾理斯,美國籍,是美國海軍海豹突擊隊隊員和槍械專家,也就是報案者本人,便帶着他在錄囗供室進行錄口供。
原來事情是這樣的:艾理斯在探訪老朋友後,想到以前在大埔銀行開了一個戶口,想在戶口提款旁旁身。但是一到達了在大埔中心的大埔銀行,就聽到了M16突擊步槍(他以他的專業和多年經驗判斷的)的槍聲,其後,他跑到大門,發現大門被反鎖了,根據他多年參與反恐持劫拯人質行動的經驗,他認為這件事是屬於持槍挾持銀行事件,所以立即打999報案求助。阿深問他聽不聽到「MP5」和「AKM」的槍聲,艾理斯就説:「冇,我冇聽到。」
以上就是艾理斯的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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